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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了爪牙的老虎,不如狗!
2011/12/23 11:15:55瀏覽229|回應0|推薦5

上個月回高雄老媽家,媽媽和我說家裡養的狗--嘟嘟把人給咬傷了。我問到底怎麼回事?


原來是因為媽媽常常會把可回收的東西放在院子,讓他以前的同事來拿去回收。結果有一個撿回收的阿婆也沒問過家裡的人,以為那是不要的物品逕自進來院子要拿回收的東西。結果還沒走進來就被嘟嘟衝上去咬了一口還直流血。


那個阿婆氣急敗壞的怪我家的狗亂咬人,要我們賠償甚麼的。我老爸也很生氣的說,我把狗拴在院子又沒放牠出去亂跑,不是你走到我家的來,我的狗會咬你嗎?不過基於道義上的責任,我老媽還是騎著摩托車帶這位阿婆去看醫生,付了幾百元的醫藥費。


然後呢?我們家做了甚麼事?是把狗打一頓?還是把他的牙齒給全拔掉?不,都不是,是在門口掛了個內有門犬的牌子,然後晚餐賞了他一罐牛肉寶路。因為他護主有功呀!


前天有個新聞,說金門的衛兵被人制伏,一群黑衣人闖入營區把一個上校打成重傷昏迷,還後送台灣。很扯嘔!其實我相信台灣甚至是金門的衛兵都有受過相當的訓練及演練過多次的反暴演習。可是為什麼還會被暴民闖入呢?是訓練不夠?還是因為爪牙被拔了?其實這並不是金門衛兵第一次出狀況,記得民國98年的時候也有衛兵被導遊掌國的新聞不是嗎?執行勤務的衛兵為什麼沒辦法確實執行勤務呢?


其實不只是軍人,維護法紀的警察不也同樣的面對這樣的問題?漠視公權力的問題。公務人員執行公權力的時候,就是一隻老虎。但這老虎讓人害怕的本身不是執行公權力這件事,而是執行的手段與結果。就像一隻牙尖爪利的老虎(手段),一般人挑戰他可能就是肚破腸流(結果)。所以大家才會對老虎敬而遠之。


而如今公務人員在執行公權力的時候,沒有張牙舞爪手段,只能任由群眾叫囂、辱罵、毆打!如果一旦公務人員伸出利爪,開搶打死人或致人成傷。還要被自己的長官打給別人看。警察、軍人被人打死了長官不會受到處分、死掉的警察、軍人有保險可以賠。而最多就是新聞罵個兩天,高層出來說一些冠冕堂皇的改進措施,時間久了大家就忘了。如果今天是民眾被軍、警打死了,或者是在追捕中讓人出車禍摔死了。不但要由國家賠償、執法的軍警還要面對刑責,他的長官可能會因此調職、處分,高層要出來道歉。面對這樣不對比的情況,如果是基層的你會怎麼做?執行公務義無反顧?還是得過且過?


就因為輿論的壓力,讓公權力越來越不彰,因為台灣已經沒有是非對錯,在於誰大聲、誰悲情、誰能煽動群眾!因為被引導的輿論,越來越少人支持這些認真執行公務的公務人員了。在這樣下去,我們的法紀還有誰能為我們認真維護呢?


現在我家的狗越來越驕傲,很多人一靠近,牠就汪汪叫,而靠近的人都不敢再輕易的向前,遠遠的在門外就喊:X太太!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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