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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0 22:18:52瀏覽2157|回應4|推薦16 | |
空洞的政策就像是台灣垃圾分類的制度一樣,有的人搞了四隻外星寶寶,有的人是把分類的項目分的非常細,有的單位用重懲的方式處分未按規定分類的人等等,搞的沸沸揚揚。卻只能達到”表面”的功夫卻不能真正的解決真正的問題。 因為這些規定、處分都不能讓垃圾分類的習慣融入生活中,讓垃圾分類成為發自內心的習慣。所以垃圾就不會丟在必須分類的地方。所以規定的地方垃圾減量了,分類的整整齊齊,讓考核的人進行考核的表面功夫。但是路邊、公共垃圾桶、水溝、海邊等等地方就到處都是垃圾了!因為訂定政策的人都只想到的是立即的成效,而不是根本的解決方法! 紙張是可回收還是可燃類?鐵罐鋁罐可不可以放在一起?pe、pp、pvc、pet到底長什麼樣?泡麵碗怎麼洗都洗不乾淨的殘餘油脂到底該分哪一類?而我們分類完的垃圾到了垃圾車上怎麼都放在一起?(有一次我依說明把環境殺蟲劑的空殼交給清潔人員,他卻直接往垃圾車上一丟!)一個簡單的垃圾分類與垃圾減量政策怎麼就沒有一個從頭到尾合理的執行政策呢? 是不是因為訂定政策的人都沒有自己丟過垃圾呢?只要依著自己的”專業想法”訂定”合理”的政策就好,執行不彰是執行者和”中共打壓”的問題! 就像現在有人說的十年政綱,只有目標沒有實際作法一樣,不是嗎? 但我要先說,我是很期待這個十年政綱,一個可以解決台灣問題的十年政綱。就像我也曾經期待馬英九的六三三及亞太營運中心一樣。但是這些政策我們不也都只看到一塊大餅,卻沒有看到任何可以執行的餐具不是? 空洞的政策就像垃圾分類一樣,用說的都很簡單。誰看到了具體的執行計畫與方式呢?如果是為臺灣人民好的政策,何妨把執行方式說出來讓大家參考?還是這也有智慧財產權不容對手抄襲? 那我們不禁又要問了,政治人物到底追求的是政黨的利益?還是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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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