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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1 10:44:20瀏覽629|回應1|推薦4 | |
引用文章傳楊淑君若申訴 我選手無法參賽 引用文章國際運動仲裁庭 受理楊淑君案 在國際運動仲裁庭決定受理楊淑君申訴案之後,台灣跆拳道協會和楊淑君的態度讓我覺得很奇怪! 協會說會為選手爭取最大的權益!請問,我們要求提出國際仲裁不就是為了要爭取選手的權益嗎?今天人家不過放個話說:「我們提國際仲裁就要對我們停權」。你跆拳道協會和楊淑君就有意打退堂鼓,這是何故? 如果今天因為人家威脅我們,我們就放棄爭取自己權益,這樣的行為與八德國中於家穀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而且委屈求全的作法真的有顧到未來參賽選手的權益嗎?或許在訴訟的過程中,我們會受到委屈,但是我們不會失去自己的尊嚴。但如果因為人家的威脅而妥協。將來誰能保證我們的選手在比賽場上會受到公平的對待?停權不過是失去這段時間的比賽,而向世跆盟的霸凌妥協才是台灣選手災難的開始! 停權!我們就不能自己舉辦跆拳道邀請賽嗎?跆拳道不能用,我們換個名稱叫莒拳道行不行?然後把倫敦奧運的金、銀、銅請來台灣比賽,不可以嗎?只要政府支持,愛國商人與民眾支持。選手還怕沒的比嗎?說的再難聽一點,真的這麼想比,想證明自己的實力,掛其他國家的國旗也可以不是嗎?台灣!是自由的社會不是? 現在台灣跆協和楊淑君說要再討論是否決定放棄上訴,或許你會覺得是這些壓力加在他們身上有些吃不消。但是我卻覺得是不是你跆協出了什麼紕漏,讓楊淑君誤用了不合格的電子襪而不敢承認,或是楊淑君賽前確實知道不能使用這款電子襪而硬要用。而如今世跆盟用五萬美金與禁賽三個月”輕放”。所以你們打算見好就收,決定接受禁賽和罰款了事。 若果真如此,台灣的顏面就被你們踐踏在糞坑裡了! 或許為了楊淑君一人,而可能犧牲其他選手參賽的小我權利。但是當亞跆盟用「中華台北的欺騙行徑令人震驚」指控台灣的時候,我們的所爭取的就不是楊淑君個人的權利,而是整個國家民族的大我尊嚴。我相信看到這,一定有人會認為我在煽動民粹。你說煽動就煽動吧!但是我也希望你們能理解,尊嚴,不是人家施捨的,而是必須拚著頭破血流去爭取的。如果沒有拚了命決心去爭取,尊嚴就是空口白話而已! 這幾年,台灣出了一個”溫良恭儉讓”的總統。所以臺灣人都溫良恭儉讓了起來。溫良恭儉讓是一種美德,但是面對別人惡意的栽贓、毀謗時。這樣的溫良恭儉讓就不再是一種美德,而是一種無能與懦弱的表現。 無論如何,當我們決定提國際仲裁時,楊淑君、跆拳道協會、體委會乃至於總統府及全民。都該有個共識。這個共識就是我們要向世跆盟及國際宣示,台灣人不是懦弱及無能的國家,我們有拚了決心與意志去爭取自己的尊嚴與權益! 否則,那五萬美金的罰款快點繳一繳,然後繼續接受世跆盟的霸凌。只是下一次就別坐在場上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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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