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8/26 10:14:12瀏覽1335|回應2|推薦12 | |
高雄地方法院的一個「天才」法官輕判性侵六歲女童的惡狼三年兩個月,引起社會一片撻伐,更有十六萬人連署要求審理該名法官是否應該免職。(就因為他們天才所以添財,我們是笨蛋所以只能在這自己生氣) 但是我在這裡不客氣的說,有個屁用! 台灣司法改革喊了不是一天兩天了,為什麼這樣「天才」的法官卻仍然層出不窮?不就是已經從根柢蠹爛了嗎?(我也很度濫這些法官!) 一旦人失去是非正義的道德良知,不能知禮義、辨廉恥。那這個人還在乎社會輿論的壓力嗎? 輿論!斯徒何懼哉。 涉貪被收押的法官,輕判陳哲男的法官,吃北海宴的法官。 六歲少女不敢反抗叫做不違背女同意願? 摸胸10秒鐘無法引起加害人性慾? 強行「舌吻」前妻十三歲的女兒達五秒鐘,並未構成強制猥褻罪? 這些案例是鳳毛麟角?還是冰山一角? 面對這些案例我們能依靠的是檢調上訴?還是網路連署? 如果司法革新是遙遙無期,也至少先給我們制衡法官濫權的武器吧!這些不用檢改會、不用司改會、更不用特偵組就能做到事,為什麼不先做? 然後讓這些荒唐、荒謬、荒誕的判決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你相信嗎?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一個法官,打電話給被告。讓我阿姨以為是詐騙集團! 法官!你可以打電話給被告嗎?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