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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支持廢除死刑
2010/02/23 13:18:56瀏覽9129|回應41|推薦9

我支持廢除死刑不是為了要維護死刑犯的人權,基本上對於犯罪者談人權是一個天大的笑話!一個不尊重他人人權的人為什麼我們需要尊重他的人權?

這和我支持廢除死刑的立場矛盾嗎?不矛盾!因為我的觀念裡除了神,沒有人能決定其他人的生死!那不是人權,而是神權!

如果殺人是不對的,那我們憑什麼賦予一個人(或國家)殺人的權利?所以我的廢除死刑的論點在這。把死刑當作懲罰不是我們該有的權利

但是這樣的質問對於任何一個已經廢除或想要廢除死刑,但是卻擁有軍隊的國家,有意義嗎?無論是消極的抵禦或是主動的侵略,軍隊存在就是準備去殺人,而且很殘忍的殺很多人。如果在愛國的名義下默許本國軍隊以各種名義殺人,又何必再質問我們憑什麼賦予國家殺人的權利?如果你認為軍隊的存在與行動是「不得已」的必要之惡,那麼支持死刑的人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反駁我。

死刑和國家軍隊二者在不可殺人的戒律下確實讓我無話可說!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宗教反對國民服兵役。但是如果維持和平有其他不用殺人的方法可以達成,我們為什麼不試著努力?如果有一種方法可以取代軍隊(武器)和軍隊(武器)一樣可以維持和平,我們又為什麼不鼓吹廢除軍隊(武器)呢?軍隊的存在是為了準備殺人,而準備殺人的目的卻是為了避免人被殺而存在,而所有的和平協議都必須有武力作後盾。可現今全世界都還沒有找到有效的替代品!

所以在這一點上,廢除死刑和廢除軍隊就不在同一個討論點上了。

因為死刑可以有替代作法!

死刑是讓罪無可逭的人與社會永遠隔絕,而終身監禁是不是也能達到同樣的效果?所謂的終身監禁就是永遠在監獄裡直到自然死亡。
如果有同樣的效果又不用殺人,為什麼我們不試著思考廢除死刑的可能性?

其實各位反對廢除死刑的最大原因是對台灣獄政制度的不信任!而這不信任的原因就是監獄的懲戒教育的功能喪失。

先舉我以前當兵的一個例子。有一次我去禁閉室督導,和當天值班的士官小聊了一下。他說:現在部隊對禁閉室的督導太過頭了,在不能不當體罰與按表操課的基礎上,禁閉室除了不自由一點懲戒的效果都沒有!在禁閉室裡不用出公差,不用站衛兵。每天十點鐘就寢,五點鐘起床。比在外面被長官、學長凹要好的多。

現在監獄的情況也差不多如此,有錢有勢在監獄裡一樣可以當大爺。再加上不肖的監所管理員讓監獄就像度假中心一樣。誰還會害怕入監服刑?因為不害怕所以假釋犯與更生人再犯罪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更嚴重的不是把監獄當度假中心而是當成進修教育中心!讓罪犯在監獄裡交流。
所以無可否認在現今獄政制度下,廢除死刑實在不是明智之舉。但我們不能因為獄政制度的敗壞而不去思考死刑存廢的重要,不是嗎?

我不是什麼專家學者,不夠資格去定義什麼是終身監禁。我不相信台灣都沒有能人,為廢除死刑之後的台灣去建立一套完善的獄政制度!
現在台灣的刑罰我粗淺的區分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廢除死刑之後我的想法分為終身監禁、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而終身監禁的目的與死刑相同-將手法凶殘且反社會性格明顯的人,與世永久隔絕,唯一不同的是我們不再執行只有神才有的權利!

沒有明確的證據可以證明沒有死刑受害者會減少、破案率會上升,反之也沒有人可以證明仍舊維持死刑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因為這些和死刑沒有關係。在我所認知的維持治安三步驟「預防-偵查-懲治」的關係裡,受害者減少與破案率提升的關鍵在前兩項,並不在最後的懲治裡。如果能明白這個道理,知道這和死刑連不上邊,那又何必堅持一定要有死刑?

有人說因為人怕死,所以死刑可以約束怕死的人。

人為什麼會怕死?是因為死的疼痛?還是不可挽回的失去?
人為什麼會不怕死?是不怕痛?是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或是對失去一切都已不在乎了!

我也怕死,怕死不得其所、怕死不得其時、怕我死後我的親人難過、怕我再也見不到我最愛的人。
而終身監禁能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如果可以,我們又何須死刑?

人在義憤時、貪婪時、酒醉時、憤怒時、興奮時、悲憤時、無奈時、自暴自棄等特定的情況下會不怕死,死刑的威嚇有沒有可能阻止或降低這些特殊情況的發生?看看社會新聞就知道答案是否定的。

反過來說
強姦不用判死刑,你會不會去強姦?偷竊不用判死刑你會不會去偷東西?

如果你不曾做過這些,是因為死刑的原因?還是你能分辨對錯懂得自我約束?
如果你做過這些事情,是因為不用判死刑?還是你自己失去自我約束的能力,或是心存僥倖所致?

能夠想通我上面這兩句話,你就會知道我所說的有沒有死刑的差別!

因為讓你守法的原因是你所接受的法治、禮教與對社會的認同感。而不是那一顆子彈的威嚇!

或許你也會覺得:如果因為「死刑」不能遏止犯罪,便要廢除死刑,那「無期徒刑」呢?無期徒刑能遏止犯罪嗎?如果無期徒刑也不能「遏止犯罪」,是否無期徒刑也該廢除?然後,二十年徒刑也該廢除,十年徒刑也該廢除?

這樣的觀點是對我所堅持廢除死刑立場的錯誤認知。
我廢除死刑的論點在人不能把死當作懲罰,因為這不是我們該有的權利!

而至於死刑不能遏制犯罪的論點,單純是對反對的人提出死刑可以遏制犯罪的反證!可是就是有些好辯者愛把它擴大引申成其他懲治方式沒有遏制犯罪的效果也同樣可以廢除的歪理

法律及懲誡是為了保護善良的人。但是保護善良的人還有更積極的作法,而不是消極的、被動的把犯罪者抓去關或是拖出去槍斃就以為可以保護善良之人。懲戒的目的除了讓犯罪者付出代價,更重要的是教育沒有犯錯或是正要犯錯的人。

學校絕對有教育的功能,相對的我們社會上每一個人都有教育的責任。可如今的學校教育都教些什麼?家庭教育都教些什麼?

一個死刑犯不是生下來就註定當死刑犯

因為我們所建構的社會不完整,教育不健全所以造就了死刑犯。犯錯的人是建構這個變態社會的我們,而死刑犯卻為我們的錯釘死在十字架上。

還是你也覺得殺了死刑犯,公理與正義才能得到彰顯,受害者的心靈才能的到安撫,讓他放下仇恨?

但是公理與正義的彰顯是在健全的司法制度而不在處死了多少人!
仇很只會引發更多的仇恨,受害者的心靈得到安撫必須是靠愛與包容,不是以牙還牙的報復!

而受害者承受過的痛苦絕大多數的人連想像都無法想像,用什麼態度去面對加害者我們任何人都不能說三道四。所以被害者能不能放下仇恨是他的選擇,而不是死刑的存在,你說是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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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涼好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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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主題在您上一篇已有很多很好的回應您應開放心去仔細品嘗
2010/02/23 19:02

反抗侵略或因自衛不殺死威脅自己生命的惡棍就不能活您能認為殺人是不對的嗎?

所以您文內 "如果殺人是不對的,那我們憑什麼賦予一個人(或國家)殺人的權

利?"也是您自己認知。

死刑可以有替代作法?  很難!在月球建立監獄或放逐外太空,經費由您負擔我同

意,但您一定不同意,這是經濟學選擇問題,同樣地方出產的橘子一家賣一粒5元另

一家也可替代但賣50元大部分人選較便宜,這是經濟法則!但您與眾不同或許會寧買

一粒50元!


同樣主題在您上一篇已有很多很好的回應您應開放心去仔細品嘗。


您的論點一直在剝奪生命是神的權力打轉,可是信仰宗教是個人自由,您的神未必是

所有人的神,依您如此執著我確認您不是佛教更不可能是道教,可能是十誡內不可殺

人之之天主或基督,即便如此您的教還十字軍東征、中世紀燒女巫(被燒大部分是寡

婦)這不是剝奪生命,可是教會的人還能自圓其說,您一直堅持教義內一小段話,我

勸您把死刑犯當成撒旦您或許較釋懷。

我的遠房堂哥被不認識的擄人搶劫集團活埋,這集團很殘暴只擄人搶劫現金逼領金融

卡款後一律殺死不擄人勒贖,後來破案,新聞上問其中一人為何如此殘忍這姓夏曾做

過師公(類似乩童或法師類)他說那些死者都是前輩子欠他的,因果循環他只是討債而

已,否則為何他們被他殺而不是別人被他殺?這是他的宗教觀。


每個人宗教觀不同無神論也很多要依神話治國肯定引起社會混亂,所以還是回到人的

社會。

死刑無法免除被害者家屬的痛,但看兇手被關悠閒地過一輩子更痛,如果您是被害者

家屬說這些我認為風涼話我會為您拍拍手,但若是您為家庭經濟之柱被殺了兇手在獄

中悠哉,您沒有謀生能力的女兒須賣淫為才能生活下去只要您情感還在或許會改變想

法!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4 00:51 回覆:
那請問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麼?如此憤怒的你看來只是想合法的去犯罪?

什麼叫做說風涼話?你認為廢除死刑就是對犯罪者的寬容嗎?
基本上我對你這種不理性的文章已經很感冒了!
第一篇你”祝福”我全家是受害者我已經不和你計較,現在你又說我是在說風涼話!詛咒我死,詛咒我的女兒去賣淫?有種你就不要隱藏身分!

每個人的宗教信仰不一樣,可是我沒有強把我的宗教信仰加諸任何人之上,我在我的部落格裡寫下我的想法,你可以不同意

但是你沒有資格對我宣洩你的情緒!

今天被殺了,女兒去賣淫。就算殺了犯罪者被害人也不能復活,也不能改變被害人女兒被迫賣淫的事實!

重點是如何在我活著的時候努力去改變這個社會,避免任何人成為被害者!

誰說廢除死刑後凶手就是悠閒的過下半輩子?我有沒有說過現在獄政制度不改貿然的廢除死刑是不智的?

每位格友的回文我都細細著墨,包含你這不理性傢伙的文章!重點是你有放下成見細細的閱讀我的文章嗎?

對於你堂哥的事情我很遺憾。如果我們的社會能再善良一點,能再健康一點,執政者能多關心社會治安一點而不是心思都在選舉上。

或許這樣能減少一些憾事吧!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4 01:12 回覆:
補充

宗教沒有壞的宗教,只有壞的人心曲解、利用宗教去做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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