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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3 13:18:56瀏覽9130|回應41|推薦9 | |
我支持廢除死刑不是為了要維護死刑犯的人權,基本上對於犯罪者談人權是一個天大的笑話!一個不尊重他人人權的人為什麼我們需要尊重他的人權? 這和我支持廢除死刑的立場矛盾嗎?不矛盾!因為我的觀念裡除了神,沒有人能決定其他人的生死!那不是人權,而是神權! 如果殺人是不對的,那我們憑什麼賦予一個人(或國家)殺人的權利?所以我的廢除死刑的論點在這。把死刑當作懲罰不是我們該有的權利! 但是這樣的質問對於任何一個已經廢除或想要廢除死刑,但是卻擁有軍隊的國家,有意義嗎?無論是消極的抵禦或是主動的侵略,軍隊存在就是準備去殺人,而且很殘忍的殺很多人。如果在愛國的名義下默許本國軍隊以各種名義殺人,又何必再質問我們憑什麼賦予國家殺人的權利?如果你認為軍隊的存在與行動是「不得已」的必要之惡,那麼支持死刑的人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反駁我。 死刑和國家軍隊二者在不可殺人的戒律下確實讓我無話可說!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宗教反對國民服兵役。但是如果維持和平有其他不用殺人的方法可以達成,我們為什麼不試著努力?如果有一種方法可以取代軍隊(武器)和軍隊(武器)一樣可以維持和平,我們又為什麼不鼓吹廢除軍隊(武器)呢?軍隊的存在是為了準備殺人,而準備殺人的目的卻是為了避免人被殺而存在,而所有的和平協議都必須有武力作後盾。可現今全世界都還沒有找到有效的替代品! 所以在這一點上,廢除死刑和廢除軍隊就不在同一個討論點上了。 因為死刑可以有替代作法! 死刑是讓罪無可逭的人與社會永遠隔絕,而終身監禁是不是也能達到同樣的效果?所謂的終身監禁就是永遠在監獄裡直到自然死亡。 如果有同樣的效果又不用殺人,為什麼我們不試著思考廢除死刑的可能性? 其實各位反對廢除死刑的最大原因是對台灣獄政制度的不信任!而這不信任的原因就是監獄的懲戒教育的功能喪失。 先舉我以前當兵的一個例子。有一次我去禁閉室督導,和當天值班的士官小聊了一下。他說:現在部隊對禁閉室的督導太過頭了,在不能不當體罰與按表操課的基礎上,禁閉室除了不自由一點懲戒的效果都沒有!在禁閉室裡不用出公差,不用站衛兵。每天十點鐘就寢,五點鐘起床。比在外面被長官、學長凹要好的多。 現在監獄的情況也差不多如此,有錢有勢在監獄裡一樣可以當大爺。再加上不肖的監所管理員讓監獄就像度假中心一樣。誰還會害怕入監服刑?因為不害怕所以假釋犯與更生人再犯罪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更嚴重的不是把監獄當度假中心而是當成進修教育中心!讓罪犯在監獄裡交流。 所以無可否認在現今獄政制度下,廢除死刑實在不是明智之舉。但我們不能因為獄政制度的敗壞而不去思考死刑存廢的重要,不是嗎? 我不是什麼專家學者,不夠資格去定義什麼是終身監禁。我不相信台灣都沒有能人,為廢除死刑之後的台灣去建立一套完善的獄政制度! 現在台灣的刑罰我粗淺的區分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廢除死刑之後我的想法分為終身監禁、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而終身監禁的目的與死刑相同-將手法凶殘且反社會性格明顯的人,與世永久隔絕,唯一不同的是我們不再執行只有神才有的權利! 沒有明確的證據可以證明沒有死刑受害者會減少、破案率會上升,反之也沒有人可以證明仍舊維持死刑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因為這些和死刑沒有關係。在我所認知的維持治安三步驟「預防-偵查-懲治」的關係裡,受害者減少與破案率提升的關鍵在前兩項,並不在最後的懲治裡。如果能明白這個道理,知道這和死刑連不上邊,那又何必堅持一定要有死刑? 有人說因為人怕死,所以死刑可以約束怕死的人。 人為什麼會怕死?是因為死的疼痛?還是不可挽回的失去? 人為什麼會不怕死?是不怕痛?是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或是對失去一切都已不在乎了! 我也怕死,怕死不得其所、怕死不得其時、怕我死後我的親人難過、怕我再也見不到我最愛的人。 而終身監禁能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如果可以,我們又何須死刑? 人在義憤時、貪婪時、酒醉時、憤怒時、興奮時、悲憤時、無奈時、自暴自棄等特定的情況下會不怕死,死刑的威嚇有沒有可能阻止或降低這些特殊情況的發生?看看社會新聞就知道答案是否定的。 反過來說 強姦不用判死刑,你會不會去強姦?偷竊不用判死刑你會不會去偷東西? 如果你不曾做過這些,是因為死刑的原因?還是你能分辨對錯懂得自我約束? 如果你做過這些事情,是因為不用判死刑?還是你自己失去自我約束的能力,或是心存僥倖所致? 能夠想通我上面這兩句話,你就會知道我所說的有沒有死刑的差別! 因為讓你守法的原因是你所接受的法治、禮教與對社會的認同感。而不是那一顆子彈的威嚇! 或許你也會覺得:如果因為「死刑」不能遏止犯罪,便要廢除死刑,那「無期徒刑」呢?無期徒刑能遏止犯罪嗎?如果無期徒刑也不能「遏止犯罪」,是否無期徒刑也該廢除?然後,二十年徒刑也該廢除,十年徒刑也該廢除? 這樣的觀點是對我所堅持廢除死刑立場的錯誤認知。 我廢除死刑的論點在人不能把死當作懲罰,因為這不是我們該有的權利! 而至於死刑不能遏制犯罪的論點,單純是對反對的人提出死刑可以遏制犯罪的反證!可是就是有些好辯者愛把它擴大引申成其他懲治方式沒有遏制犯罪的效果也同樣可以廢除的歪理! 法律及懲誡是為了保護善良的人。但是保護善良的人還有更積極的作法,而不是消極的、被動的把犯罪者抓去關或是拖出去槍斃就以為可以保護善良之人。懲戒的目的除了讓犯罪者付出代價,更重要的是教育沒有犯錯或是正要犯錯的人。 學校絕對有教育的功能,相對的我們社會上每一個人都有教育的責任。可如今的學校教育都教些什麼?家庭教育都教些什麼? 一個死刑犯不是生下來就註定當死刑犯 因為我們所建構的社會不完整,教育不健全所以造就了死刑犯。犯錯的人是建構這個變態社會的我們,而死刑犯卻為我們的錯釘死在十字架上。 還是你也覺得殺了死刑犯,公理與正義才能得到彰顯,受害者的心靈才能的到安撫,讓他放下仇恨? 但是公理與正義的彰顯是在健全的司法制度而不在處死了多少人! 仇很只會引發更多的仇恨,受害者的心靈得到安撫必須是靠愛與包容,不是以牙還牙的報復! 而受害者承受過的痛苦絕大多數的人連想像都無法想像,用什麼態度去面對加害者我們任何人都不能說三道四。所以被害者能不能放下仇恨是他的選擇,而不是死刑的存在,你說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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