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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沒有教育的意義,廢不廢死刑有什麼差別?
2010/02/12 10:19:18瀏覽2612|回應24|推薦6
好多年前在電視上看了一部黃百鳴和狄龍主演的電影。劇中黃和狄年輕時是一起混的古惑仔,黃以兇狠著稱,多年後受到主的感召投身傳道,並在類似少年感化院的地方服務。
而狄在黑色會裡闖出名號,他的男子氣概與英雄主義是感化院裡血氣方剛年輕人的偶像。
狄因為殺人最終還是必須走向死刑台。在執行死刑前,黃去探訪狄。黃提出了一個要求,希望狄在走進絞刑台前能在感化院的學生前落淚,毀掉自己的英雄形象。

黃百鳴劇中為的就是不要讓這些涉世未深又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走向同樣的不歸路!這才是懲戒的目的。除了讓犯罪者付出代價之外,更要教育沒有犯罪或是正要準備犯罪的人以約束他們的行為,不是嗎?

處死一個人真的很容易,一紙公文、一頓飯、一瓶酒和一顆子彈,如此而已。但問題是處死一個人之後呢?是受害者的冤屈得以昭雪?是正義得以伸張?還是你我的靈魂得到救贖?然後從此天下太平,人人因為畏懼死刑而奉公守法?

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治安難道就最好嗎?

如果沒有讓臨行之人真正徹底悔改並向受害者致歉;如果沒有先毀掉犯罪者英雄主義的形象不致讓未成熟的人崇拜錯誤的偶像。這一槍下去可能殺了一個劉煥榮卻創造了十個陳進興
看看劉煥榮面對死刑前的意氣風發,這樣的英雄形象比任何電視電影都更加的真實。這樣的死刑對治安有什麼幫助?懲戒只是手段,教育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我們的教育除了懲戒還教了什麼?
小孩子要乖乖,不然要打屁股!
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不然要罰錢!
不可以打假球,不然要判刑關兩年!
不可以殺人,不然要判死刑!

很好笑!這就是我們的法治教育。用刑責去威脅恐嚇人民遵守法律。有用嗎?
聽聽101搶案嫌犯落網後說的話:因為誤選在101犯案成為矚目案件,眾多警力投入才破案。

所以這樣的恐嚇教育把人民法治觀念教育成:
小孩子要乖乖,抓到要打屁股!
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抓到要罰錢!
不可以打假球,抓到要判刑關兩年!
不可以殺人,抓到要判死刑!

只要不被抓就可以幹,抓到算你衰。

這樣的教育有沒有死刑有什麼差別?



補充當年劉煥榮步入刑場時的英姿,這樣的死刑有意義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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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ojichia&aid=37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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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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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並不美好
2010/02/21 09:43
沒死刑或是說沒刑罰,我會去犯罪,我只是個人,不是神,也不是聖。

如果搶劫郭台銘沒罪,我會立刻去他家搶劫個十億來花!

犯罪成本與犯罪所得不成比例時,就會有很多智慧型犯罪,如:最近的詐騙集團。

犯罪成本與犯罪所得相比可忽略,就會有集團暴力型犯罪,如:海盜、黑道。


事實上,刑法或說法律就像空氣一樣保護著每個人,只有失去時才會知道可貴,因為我們從出生到現在都一直受到保護(由其在法治已趨向完備的現在),法律威嚇著所有潛在的可能犯罪者,或有疏漏但不多見,所以認為法律不重要,道德比較重要,因為道德經常在我們眼前失去。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12:35 回覆:
為什麼還要加個沒有刑罰?我們在討論的不是只有死刑而已嗎?廢死刑可不是將所有的刑罰都廢掉!不要擴大引申與解釋,拜託!

道德與法律都是在約束人類的行為,不同的是一個是由外而內的強加,一個是由內而外的自我約束!

當然也只有在承平時期才能期待道德的力量發揮作用。因為我深知人性的醜惡!

回到原來的問題,如果沒有死刑,換來的是無天無地、飢餓寒冷、不停勞動的終身監禁你還會去搶郭台銘嗎?

而且先決條件必須是抓的到!不是嗎?

至於犯罪成本和所得的比例,那是整個台灣法律的問題和死刑也無關!
即便是將所有的詐騙集團都判處死刑,也不可能終結詐騙集團!
就像殺人要判處死刑,還是有人會為了二千元人民幣而殺人不是嗎?這樣犯罪成本和所得有什麼比例可以討論?

當海盜與加入黑道是環境所逼與個人好逸惡勞心態有關,和犯罪所得比例亦無關!



墨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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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特例當正常
2010/02/21 02:18
可不可以請問一下?人是怕死的多?還是不怕死的多?

死刑只能約束怕死的人,對不怕死的人根本無效,這是死刑的天然限制。

拿一些不怕死的人,來告訴人們死刑無用,我是覺得很怪異!

絕多數人在絕多數狀態下都怕死,但少數人在特定的情境下真的不怕死,此時死刑對他如笑話,沒死刑對他也一樣是笑話。

還是你能舉證這種人比較怕「終身監禁」比較不怕「死刑」嗎?

死刑的作用有一部份是在於避免冤冤相報,讓國家當最後的兇手,並釐清事情的經過、對錯,平服兩方或多方的怨氣,使其中最衝動可能陷入不怕死狀態的受害者的相關人士無從報復,而中止冤冤相報的死循環。

不要以為人已經文明,就不會有人衝動、不怕死,那是不可能!

==============================

犯罪會不會發生,不是只有刑罰輕重一個因素而已,還有許多更重要的因素,刑罰要做的事,只是要達成罪當其刑,這才是司法系統的職責!

犯罪會不會發生,司法系統最多也只有三分之一的責任,當時的社會環境、個人的心態,才是最重要的因素。

就像幾年前,紐約就有如罪惡淵藪,經常有打架、搶劫、槍擊、殺人事件頻傳,這一、兩年減少很多,法律有任何加嚴、減輕嗎?應該是沒有,其間最大的變化在紐約大力清除街頭塗鴉!

再來海盜,索馬利亞的海盜,以其犯行,全數判死刑都沒問題,或是全數判終身監禁也都沒問題,但是除了與軍隊、海盜間駁火中死去的海盜,沒有人判刑,沒有人有罪,「刑」對他們而言,只是笑話!就不用說到刑的輕重,那更是個笑話。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02:49 回覆:
可否反問您!你怕不怕死?如果您也怕死,那沒有死刑你會不會去犯罪?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無論有沒有死刑或是您怕不怕死。你都不會去犯罪。最起碼你不會刻意去犯罪,不是嗎?
所以死刑對你來說有沒有威嚇的作用?或許有
但是讓你守法的原因是你所接受的禮教與對社會的認同感。而不是那一顆子彈的威嚇!

死刑犯怕不怕死?當然也怕!你看過胡關寶、黃鴻寓走向刑場前的顢頇嗎?既然怕死為什麼還要犯罪?不就是僥倖與自大的心態!

陳進興已經伏法多年了,白冰冰的心中的怨恨有沒有得到平撫?即便是懲治了犯罪者,白冰冰心中的恨有沒有遷怒到其他人?死刑!真的能避免冤冤相報嗎?我很懷疑!

如果沒有愛與包容,即便是殺了所有的犯罪者,怨恨都不可能平息!你能認同這句話嗎?

如果沒有愛與包容,我們會不會誅連九族的認為陳進興的兒子也該死?
沒有愛與包容和正常的教育,多年後陳進興的兒子會不會為報父仇做出違反社會秩序的事情?
仇恨不能用仇恨來平撫,因為仇恨只會引發更多的仇恨!所以我可以認同死刑是維持社會秩序不得已的手段,而無法接受他是合法復仇的工具!

只是這個不得已的手段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代替?

我認同你第二段所提的論點!我粗淺的將維持治安分為三步驟

預防-偵查-懲治

而重要的該是事前的預防,而不是事後懲治的種類!因為只有做好預防才能真正保護我們這些善良的人。
這是我這篇文章的目的。

只可惜太多人被仇恨與自以為是的正義感沖昏了頭!

天涼好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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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刑沒有烈酒加麻醉藥,死法有差別,像陳進興似的人渣以剝皮凌遲示眾,你想還有人犯同樣罪嗎?
2010/02/21 01:49

為什麼死刑沒有做到教育作用是因為現在死刑方法太少太人道,烈酒加麻醉藥的死刑

跟進開刀房差在那裏?死刑絕對不會醒,開刀大部會醒!痛不痛?沒知覺了怎會痛而且

也夠本了因案死刑者大部分也有其他未被揪出之重案只是夜路走多終於碰到鬼。

如果死刑沒有烈酒加麻醉藥,死法有差別,像陳進興似的人渣以剝皮凌遲示眾,你想

還有人犯同樣罪嗎?

若我的國家遭受侵略當前線崩潰,那提起步槍禦敵是我唯一選擇,我當然知道我面對

是尚且純真小伙子,好人家小孩父母等待歸去的寶貝,我會不會手軟?大部分人跟我

一樣不會手軟,不如此我將面臨國破家亡!當我國破家亡而我還活著那在敵國執行恐

怖活動即使傷即無辜也是我唯一選擇。

在不得以情況下純真小伙子我都要殺那些不尊重別人生命以自己為豺狼虎豹以善良百

姓為羊、鹿掠食又有什麼留在世上(等待大赦)再為害別人必要?物必自腐而後蟲生、人

必自辱而後人辱,對不尊重別人生命為何要尊重其生命?

巧言令色鲜矣仁!同樣文章寫得頭頭是道卻反正義而行不也是巧言令色?這樣有仁心

嗎?無仁心講仁道岳不群之流!

馬政府裹王清峰是垃圾佔著茅坑不拉屎,不想沾血腥就該走人,這跟陳水扁知法玩法

有什兩樣?難不成主子不沾鍋也學著不沾血?二月底前王清峰再不放行死刑執行或走

人認同天涼好個秋的選民讓我們以手中票在五都選舉做個抗議!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02:11 回覆:
清朝的時候,犯罪者在菜市口公開的砍頭,夠血腥、夠震撼了吧!但是犯罪者有沒有減少?死刑有沒有用?

沒用!因為有個傢伙還是革命了十一次!死刑對他有沒有用?
沒用!因為他早已將死亡拋之度外!

將陳進興公開凌遲處死,有沒有用?可能有用,也可能沒用!但是可想而知的台灣從此在世界上”名留青史”

最慘忍最無人道的國家!

今天在社會的邊緣人,不被社會接受對社會充滿敵意。你認為他看到陳進興凌遲處死的畫面就不會縱火燒機車嗎?
一個深受毒癮之苦的人,為了吸毒搶劫、闖空門,遇到被害者反抗時,他會因為腦中閃過陳進興凌遲處死的畫面而自首?還是下定決心一不做二不休殺了屋主賭賭看會不會被抓到!

因為死刑的先決條件是他被抓到!如果沒被抓到哪一種死刑方法”甘武差”?

這種僥倖心態存在,死刑就不可能達到預防犯罪的效果!

墨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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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當常見
2010/02/20 22:57
我知道看電影好感動,只是千千萬萬個死刑犯,出得了幾個真的回心向善人呢?

真正的終身監禁與死刑有什麼差別嗎?只是我覺得真正的終身監禁比死刑更不人道,將一個人當狗當豬養著,沒有任何希望,那還是人嗎?還不如一槍殺了。

而還有釋放機會的終身監禁,只是比較長的無期徒刑,那終身監禁只是個幌子,完全沒有任何意義!

最後,電影永遠只是電影,那?的死人永遠可以復活,正義永遠得以彰顯,只要導演需要世間法則一切隨之改變,蟑螂可以是可敬、勇敢的,只是請回人間好嗎!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01:27 回覆:
我想你沒有看懂我的意思!
那部電影裡狄龍並沒有對自己的錯表示悔改!只是因為黃百鳴的要求,希望他在走入刑場前在學生的面前落淚,懺悔。以粉碎自己在這些血氣方剛年輕人心中的英雄形象!

這只是電影嗎?看看我後來加上的影片

當劉煥榮走進台北看守所刑場前,他的親友和支持者都來了。然後劉煥榮”英姿煥發”的高喊幾聲”中華民國萬歲”之後猶如慷慨赴一般步入刑場。

請問這樣的畫面對預防犯罪有何意義?

廢不廢死刑對我來說和人道沒有關係,只是在我的觀念裡沒有人能夠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而廢除死刑是一個議題,我希望藉由這個議題能讓大家思考什麼是更有效的犯罪預防方案!

如過今天死刑有用,可以不用廢。但是決心犯罪的人還怕死嗎?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01:32 回覆:
必與其在白曉燕們被殺害之後槍斃陳進興們,不如在事前教化陳進興們不要去綁架白曉燕們更有意義不是嗎?

只是這種作法被多數人認為不可能或是要花費更多的社會資源而作罷

只想用最簡單的死刑威嚇來達成!

天涼好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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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執行死刑的國家治安難道就最好嗎?
2010/02/20 21:45

不處死一個該死人真的很容易,一場立法、省一頓飯、省一瓶酒和省一顆子彈,如此

而已。但問題是不處死一個該死人之後呢?是受害者的冤屈得以昭雪?是正義得以伸

張?還是你我的靈魂得到救贖?然後從此天下太平,人人因為沒有死刑而奉公守法?

作者提到陳進興,或許也該提陳進興案漏網之魚張志輝(陳進興的小舅子同樣是人渣)

在該案漏網他可改過自新?沒有嘛?他殺死女友時還說──「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不要

想得到」。

那些鼓吹縱容該死的人不必死,祝您們家人都是受害者!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01:15 回覆:
張志輝的犯案和廢不廢死刑能說到一塊嗎?張志輝這個人渣根本不該被放出來不是嗎?他被放出來是因為沒有死刑的問題?還是台灣檢調與司法的問題?

一個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人,為什麼在更二審時變成無罪釋放?
十四年前用竹竿插女童下體的人,為什麼在十四年後最高法院判決無罪?
陸正案、蘇建和案更不需要我在多加贅述。

這些問題是廢不廢死刑的問題?還是台灣司法的問題?

台灣如果要走向法治國家,執法者必須先守法及證據的合法性。否則我們就該面對正義無法伸張的情況。這是邁入法治國家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因為我不希望有一天警察衝進我家把我帶走,對我刑求以取得自白,然後用這刑求的自白請法官判我死刑!即便我是奉公守法的人。

如果閣下痛恨張志輝的二次機會,那您該督促司法改革委員會,讓台灣的司法正義更加的完善!

而不是來這和我發莫名奇妙的火!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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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理論不存在!
2010/02/20 20:42

否則就不會有連續殺人犯的存在!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00:39 回覆:
沒有死刑有沒有連續殺人犯,我不知道!因為台灣還有死刑!

而在還有死刑的台灣,連續殺人犯卻層出不窮,不是嗎?

既然如此,死刑!又有什麼差別?

因為他還是保護不了你我和我們的親人!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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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是人類的天性
2010/02/20 15:11
所以再怎麼教育都是沒有用的。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1 00:36 回覆:
如果人性是如此,哪你我怎麼沒被拖去砍頭?

如果教育是無用的,那你我又如何怎能在這”高談闊論”?

廢不廢死刑對我來說只是一個討論的議題。藉由這個議題讓大家能去思考死刑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報仇雪恨?還是為了預防犯罪?

如果今天針對預防犯罪的功能是有用的,那死刑絕對有存在的必要。
但決心犯法的人還怕死嗎?

因為有廢除死刑的議題出現,才能讓我們僵化的腦袋,得到重新思考的活水,去重新思考一套完整的預防犯罪的方法。

畢竟殺了再多人也喚不回受害者所失去的!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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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不願執行死刑時
2010/02/20 12:06
我只有親自動手執行。
廢止死刑,等於鼓勵私刑。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0 14:56 回覆:
有動用私刑這樣的觀念。死刑-就只是你合法報仇的工具而已!不是嗎?

正因為如此我才提出這樣的觀念,如果沒有懲戒的意義,廢不廢死刑又有什麼意義!

 因為死刑不是為了教育、不是為了懲戒犯罪者!

而是為了爽、為了報仇、為了出一口鳥氣、為了自以為是的正義得到伸張!

 殺了頭、打了靶! 然後呢?

世界從此大同、生命從此得到尊重嗎?

 PS廢除死刑和現在的不執行死刑不要混為一談,廢除死刑是在尊重生命與維持治安得到平衡的成果。現在不執行死刑是執法者的失職與法務部長的鄉愿!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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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殺了人的人可以不必被殺
2010/02/20 01:25
那要如何印證人的生命是神聖不可侵犯。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0 01:34 回覆:
因為你知道生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你不會去殺人!對不對?

而且你也沒被人殺過你就知道生命神聖不可侵犯不是嗎?那又何須把殺人的人殺掉才能印證?

犯罪的人就是因為他不知道這個道理,即便他知道殺人是要被判死刑的!

你明白我的明白嗎?

路人甲
廢除死刑?是不是鼓勵受害者自力救濟?
2010/02/19 22:54
反正不會執行死刑,
既然公權力不彰,
受害者的家屬只好自力救濟,
靠自己的力量來除兇囉?
燉奶(冷眼看人生)(kojichia) 於 2010-02-20 00:53 回覆:
執行了死刑受害者的靈魂就能得到安息嗎?
有沒有死刑現在台灣的公權力都不彰,司法都不公不是嗎?
如此司法不公的社會,你期望你所謂的正義得到什麼樣的彰顯?
如果不懂得尊重生命,那與加害者又有什麼區別?
如果殺人是不對的?那你我又有什麼權力去賦予一個人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
這是正義得到伸張?這是公權力得到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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