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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12:07:53瀏覽683|回應0|推薦0 | |
越被禁止的事物,就會越具吸引力。幽默作家馬克吐溫說:「伊甸園中,若上帝禁止吃蛇,那麼亞當想吞下肚子的目標可能就不是蘋果。」天地之間,真正誘人的是「禁止」這兩字。
只要加上個「禁」字,禁區、禁書、禁藥、禁果、禁忌……就會讓人覺得更神秘、更刺激,想方設法要跨過界線,碰一下也好。觸犯禁令所獲得的愉悅,或可稱為脫軌的快感。權威若規定不准,我偏要反其道而行,凸顯自己的本事。 師長禁止學生沉迷手機,父母禁止青少年談戀愛,結果往往適得其反。除了皺眉歎息外,或許長輩更該了解:由於嚴厲禁止,使得原本平凡的東西「物超所值」,產生了特殊的吸引力。責備孩子「少不更事」,倒不如怪自己太不了解人性了。 可是,不禁止性探索,不禁止瘋社團,完全放開,諸法皆空。我猜很多家長可能不敢生養孩子吧! (※以上是今日生活雜感。期考前,看著學生仍瘋玩手機,我無奈搖頭,~~幸好我只一個兒子,只擔心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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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