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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去健身房嗎?
2007/12/15 18:29:16瀏覽4398|回應0|推薦12

本週大事之一,就是某連鎖健身俱樂部,發生財務糾紛,連帶全台約數十萬會員除了金錢損失外還可能面臨無健身房使用之苦,令不少人氣憤不平。

就這社會事件本身而言,雖是企業本身的經營不當,但高達數十萬的受害者,突顯出了大眾對運動健身知識的缺乏。

民眾對運動場所的需求,在各國家都普遍需要的。尤其包括亞洲在內的世界性的疾病:"肥胖症"正在大流行。
現在連孩子都胖,在2001年台北市統計,男孩28%、女孩21%為肥胖者,因應"胖"而來的減肥商機,也熱門活絡了起來

一般人多半是在衝動下,買了健身房的會員卡,最後變成了假日偶爾去去,最感興趣的卻是三溫暖及大吃一頓的"玩樂性"運動,這種在外國人稱為"Weekend Warrior 週末戰士"型的運動法,不但對減肥無效,對體能也沒幫助,反而對身體還有害。

運動的原則是持續性、一貫性的。
在計畫開始要運動前,必須先了解自己是否有任何疾病?自己運動的需求是甚麼?以減重為主?或以強身為主?

不同類型的運動有不同效果;如以耐力為主的運動(Endurance exercise)如:跑步、球類...等等,可以減重。但若以 Resistance exercise (張力型運動) 如:舉重、拉力訓練...等等,則只能改變體脂( Fat-free mass)分佈,增加肌肉量,變成「肌肉男」的體型,並不會減重。

運動真能減重?
其實很難,單以靠運動來減重,依據一項在以三個月為期的減重研究 (1)運動 (2)飲食控制 (3)運動+飲食控制
運動效果最差,只有0.3%體重減輕,飲食控制則有8.4%的減重效果,最佳的是持續性的運動和飲食控制兩者合併,達11.4%的成果。但如果只是靠週末假日才運動,就沒有一點效果,反而有運動傷害的可能。

大部分女性朋友,運動的目的,主要是減重,其次才是健康.

但往往"運動"二字,成為"吃"的理由~~
可以放心的吃,因為我有運動,所以不會變胖.

每週150分鐘運動對健康有益,也就是每天20~30分鐘的運動就可以。一天當中也可以分幾次來運動,只要有機會就提醒自己多動,並不一定要去健身房,在日常生活中只要覺得會"累"的活動20~30分鐘/每日,就可以作為健身及減重之用。
如:
*有氧舞,爬山,健行。
*工作中快步走,也是好運動。
*家事:例如清潔地面,吸塵,桌椅門窗,整理庭園...等等。
*步行:15~20分鐘,大約走兩至四個紅綠燈的街道就可以了,(不要在交通忙碌區,以免吸入過多汙氣)。
*高爾夫練習場20~30分鐘即可。

大多數的人都沒有足夠時間和毅力持續性的運動,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以"活動"代替運動
例如:回家後不要立即坐著看電視,先做30分鐘的家事運動,也應多走樓梯,或把車子停在靠出口較遠處,多走些達到運動的目的。

天候不佳或太熱時,不妨去百貨公司或大賣場逛逛也是好方法之一。但這些運動只能保持健康,卻無法減重,因為這些運動最多只能消耗80~100卡熱量。
如:
(1)~慢步30分鐘,65卡。
(2)~超市購物30分鐘,80卡。
(3)~上下班快走30分鐘,80卡。
(4)~騎自行車30分鐘,92卡。
(5)~上下樓梯30分鐘,140卡。
(6)~洗澡,84卡。
(7)~洗衣服,57卡。
(8)~掃除,69卡。
(9)~煮飯燒菜,80卡。

所以要減重,只有從飲食控制著手。

脫脂優酪乳250cc--(190卡)
紅豆麵包--(220卡)
菠羅奶酥--(195卡)
蛋塔--(320卡)
叉燒包--(190卡)
玉米湯--(2小碗 310卡)
酸辣湯--(2小碗 440卡)
燒賣--(3個 258卡)
奶油培根義大利麵--(一人份 810卡)

以上這些令人又愛又害怕的美食,只能淺嚐,要不然再多的運動都無效.

總之,不一定要去健身房或參加昂貴的俱樂部加入會員,一樣能達到運動的效果!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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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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