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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尺的車禍
2008/10/13 17:47:37瀏覽1839|回應2|推薦27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省幾步路 害騎士枉送命…判賠」報導

李姓男子牽著熄火的機車回家,穿越馬路時圖一時之便,沒有走在兩公尺外的行人穿越道,致吳姓騎士撞上倒地死亡,李姓男子除被判刑半年,還因吳姓騎士的父親重度肢障,無謀生能力,育有三名子女,判賠償死者父母357萬多元。

李姓男子表示,其收入有限,請法官少判一些。

→都已經判了,除了再提出上訴。

如果走在人行道上,相對而言,吳姓騎士必須隨時注意穿越斑馬線的行人,可能李姓男子的過失比重就沒那麼高,甚至於不必負擔過失責任。


 跟著JC鮮師學法律,有沒有發現法律變得那麼簡單?

八月強推新書:車禍資訊站→每個人都應該必備的一本家庭法律工具書,79折強勢銷售中《博客來


只差那兩公尺,卻可能影響一生。

法律,如同那兩公尺一樣。

遵守,有時候不是那麼難;不遵守,可能遭致極大的法律責任。

所以,過馬路,不論有沒有牽機車,應儘量找斑馬線來走,多花三秒,省下百萬。

類似一句老掉牙的成語,「吃虧就是占便宜」。走斑馬線、遵守法律,看似傻蛋,其實卻是最聰明的表現。

貪汙撈錢,看似口袋滿滿,卻可能招致刻骨銘心的牢獄之災。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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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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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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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騎士衰
2008/10/15 13:53
那個吳姓騎士也太命中注定了   他們倆大概犯沖吧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J教授(kf0630) 於 2008-10-15 15:20 回覆:

對啊!希望在天上一切順利


美美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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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轉大家一起轉
2008/10/14 09:24

喔...你也很能轉,轉來轉去還可以轉到汙錢去,哈哈~

多一分注意  少一分災害 


J教授(kf0630) 於 2008-10-14 09:31 回覆:

糟糕,本來是車禍法律,又寫成政治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