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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7:47:37瀏覽1839|回應2|推薦27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省幾步路 害騎士枉送命…判賠」報導 李姓男子牽著熄火的機車回家,穿越馬路時圖一時之便,沒有走在兩公尺外的行人穿越道,致吳姓騎士撞上倒地死亡,李姓男子除被判刑半年,還因吳姓騎士的父親重度肢障,無謀生能力,育有三名子女,判賠償死者父母357萬多元。 李姓男子表示,其收入有限,請法官少判一些。 →都已經判了,除了再提出上訴。 如果走在人行道上,相對而言,吳姓騎士必須隨時注意穿越斑馬線的行人,可能李姓男子的過失比重就沒那麼高,甚至於不必負擔過失責任。 跟著JC鮮師學法律,有沒有發現法律變得那麼簡單? 八月強推新書:車禍資訊站→每個人都應該必備的一本家庭法律工具書,79折強勢銷售中《博客來》 只差那兩公尺,卻可能影響一生。 法律,如同那兩公尺一樣。 遵守,有時候不是那麼難;不遵守,可能遭致極大的法律責任。 所以,過馬路,不論有沒有牽機車,應儘量找斑馬線來走,多花三秒,省下百萬。 類似一句老掉牙的成語,「吃虧就是占便宜」。走斑馬線、遵守法律,看似傻蛋,其實卻是最聰明的表現。 貪汙撈錢,看似口袋滿滿,卻可能招致刻骨銘心的牢獄之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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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