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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應徵真詐騙,高中生把歹徒扭送警局
2007/09/08 17:58:10瀏覽1619|回應1|推薦20

看到聯合報的一則「假應徵真詐騙,高中生把歹徒扭送警局」報導,希望藉由簡單的介紹,讓讀者認識一般民眾逮捕現行犯的處理流程。

19歲的鄭姓高三學生在報紙看到「誠徵男外場人員」廣告,也就是所謂的「男公關」。面試時,刊登廣告的何姓男子表示男公關主要是陪女人唱歌、喝酒,女客人都會直接付錢,所以要他先繳保證金一萬元。但事後到了指定的工作地點,卻不見客人上門,何姓男子的電話也打不通,才發現被騙。

鄭姓同學心有不甘,隔天又在報上看到相同廣告,與歹徒相約碰面時,找來5個同學壯膽,果然一舉捉到騙徒,六個高中生合力將騙徒扭送警局。

本案例涉及到現行犯的逮捕,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1項規定:「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這條規定是說,一般民眾看到現行犯,也可以逮捕之。但逮捕的意思,不是把歹徒痛扁一頓,打成豬頭,而是只能單純的「抓人」,然後扭送至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補充一下,什麼是現行犯?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條文內容如下: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  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本案中,這名騙子正在行騙,可以算是犯罪在實施中即時發覺者,故為現行犯。這位受害的高中生,可以逕行逮捕之,但不可以施以私刑,要立即將之送交執法機關處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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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台灣人就會把台獨黑心貪腐豬趕下台的
2007/09/11 09:57

台獨黑心貪腐豬以前天天罵國民黨行政不中立,結果這群支那福建豬的後代台獨黑心貪腐豬比起國民黨更爛,反正已經是全民唾棄,

再多的倒行逆施也無所謂,難怪台獨黑心貪腐豬跟法輪功及所謂”民主”運動人士這麼親近,一路貨!!一點都沒錯

台獨黑心貪腐豬連小火車都搞不定,還痴人說夢幻想要繼續執政,台灣人又不是每個人都是法輸功邪教組織的心理變態豬,

明年台灣人就會把台獨黑心貪腐豬趕下台的

更痛心的是台灣少得可憐的錢都是台獨黑心貪腐豬吃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