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立院即將要行使同意權的監察院、考試院人事案。這些人物適不適任?他們有哪些事蹟?不該讓立委關著門,以黨派與政治力量「閉門造車」。
為實現「資訊透明」的民主基本原則。這些,就是立委要審查的資料。雖然是「自吹自擂」。但也不該是立委關著門看。奇文共賞。人民也有資格看。如何去評價?先看看這些所有試監委資料都公布了,人民自會有一把尺。
在此考慮下,即日起,《野武士周報》將陸續將總統府交付給立院之每一位監委、試委的「自傳」與「履歷」上網公告。供全民公評與審查!
吳 豐 山 自 傳
本人吳豐山,台南縣人,六十三歲。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及新聞研究所畢業。未參加政黨。
自民國五十七年迄今,本人服務社會四十年,主要經歷為:1、
擔任國民大會代表十四年;2、服務自立晚報二十六年;3、服
務公共電視六年;4、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一年四個月。
自民國六十二年至民國七十年及自民國七十六年至民國八十二
年,二度當選國大代表。民國六十七年於國民代表大會期間,本人曾提案「擴大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獲大會通過,其後並由政府落實,在戒嚴時期有效擴增了台澎金馬的立法委員和國大代表名額,充實了憲政基礎。
自五十七年起至八十三年止,本人在自立晚報服務。其中十八
年擔任總編輯及社長,適逢戒嚴前後國家民主化過程中的艱困時段。此期間本人秉持對於民主自由人權的堅定信念從事新聞工作,對我國政治現代化費心費力。
自民國八十七年至民國九十三年,本人擔任公共電視第一屆和
第二屆董事長。此期間本人依據「公共電視法」並參酌各先進國家公共電視運營經驗,訂立各種典章制度,奠定了公共電視永續經營的基礎。同時由於公視成績明顯,也促成了立法院各不同黨派對於擴大我國公共廣電的共識。
自民國八十五年一月至民國八十六年五月本人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負責督導文化、傳播、體育、觀光施政,獲頒一等功績獎章。
本人行事力主中正公允,自忖將可勝任風霜之任。
吳 豐 山 簡 歷
一、基本資料
性 別:男
年 齡:63歲
出生年月日:民國34 年01月24日
二、現 職
台北市吳姓宗親會理事長
三、專 長
內政
說明:對文化建設、觀光推展、傳播政策,及牽涉公安、公義、公德事務曾長期研究關注。
四、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第一項第 六 款資格
五、學歷及考試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畢業(民58)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畢業(碩士)(民60)
六、主要經歷
1.國民大會代表 (民62-民70)(民76-民82)
2.自立晚報社長 (民70-民82)
3.公共電視董事長(民87-民93)
4.行政院政務委員(民95-民96)
七、具體優異事蹟
1.擔任國民大會代表期間,曾提案充實中央民意機構,獲大會通過。使在全面改選前,中央民意機構得以充實民意基礎。
2.任職自立晚報期間,對促進我國民主法治人權不遺餘力。
3.任職公共電視期間,制定典章制度,奠定我國公共廣電發展的丕基。
4.任職政務委員期間,負責督導新聞、文化、觀光、體育施政,獲頒一等功績獎章。
八、著作目錄
台灣跨世紀建設論(玉山社.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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