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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淨土八十八:是我!前世被放生來的
2012/10/29 20:35:12瀏覽257|回應0|推薦5

獅子撲向羚羊,基於為生存而獵食,是牠的本能反應,不是惡業。人類獵殺動物,飲其血,吃其肉;為了滿足口腹之慾,造下殺生惡業,必受惡業枷鎖束縛著,三世因果不昧……然後等待果報成熟時。

二十多年前有位僧眾告訴我,她未出家前曾參加台大晨曦社的朝山活動。那一次朝拜承天禪寺。剛開始她看著同學們拜,自己慢慢走上山。不久,護山的人員催促她一起拜,她只好很不情願的跟著五體投地拜。

拜了十分鐘後,心裡頭暗罵廣欽老和尚。他沒事住到那麼高的山上,有什麼德行,讓人家一路拜。儘管大家稱名及拜的是南無釋迦牟尼佛,她仍只怪老和尚。這樣子罵到山上,喝碗薑湯,再隨著隊伍魚貫進大殿參加早課,然後入齋堂用早餐。最後,老和尚現身了。她在人列的縫隙中見到廣欽老和尚,不見則已,見到的剎那間,她的眼淚竟自動滾滾而下!而且低泣不止,邊哭邊想,自己幹嘛一直哭啊﹖

正納悶,老和尚說話了:你們這些哭著的人都是我前世放生過的!

嗄!她愣住,直盯著老和尚的臉,心想:我前世差點變成人間一道菜哦﹖……真的哦!

想像力在空中飛翔。如果自己是一條魚,如果自己是牲畜,被抓住了正等著被宰割。這時候最渴望的,會是什麼呢!

究竟是因為肚子餓了沒得吃,才不得不吃眾生肉,或者是豬農沒事養了一堆豬,人類為了惜福而不得不吃﹖或許有人會說,自己不吃,牛豬照樣是人間佳餚,躲不過被宰殺命運。因此寧願相信牲畜是上帝賜給人類的食物。

假如,我說假如宇宙真相顛覆上帝開創,而是業力主宰,到時候可願意血債血還﹖據說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海裡游等異類眾生,都給人類吃遍了。

這在不信因果輪迴的立場來說,當然可以,愛上吃牠肉,如台灣諺語說:“沒吃卡慘死”。喜歡吃的,自可理所當然的大啖美食。想吃新鮮的自己殺來吃,都隨人意!

只是當自己投生為畜牲被人宰殺烹煮享用時,當人們用清蒸、紅燒、油炸來處理自己的生命時,不要呼天不應,不要悔恨,就好了!

佛教放生是基於因果輪迴中“眾生平等”的觀念,為了實踐慈悲而戒殺,不但不吃眾生肉,還要積極放生。放生是慈悲行,慈悲是長壽之因,如是因果,自己生病要求佛菩薩庇佑,自然要先對眾生慈悲了。

廣欽老和尚的修道事蹟和成就,年輕人可能不知道。但四、五年級以下的佛弟子則知其人,信其行;他老人家的修行不是這一生才開始,而是生生世世累積菩薩道業,放生即其中之一。我們能不學嗎﹖

(梵於2012.10.28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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