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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1 21:29:18瀏覽622|回應0|推薦23 | |
文:謝孟宗 ( 註:建議切換至部落格舊版) 創作也好,翻譯也好,總會留下些存稿。就翻譯來說,存稿大概再也派不上用場。例如,未經採用的試譯稿。起初,無論是毛遂自薦,或者是出版社編輯來信相詢,總之獲得了試譯部份書稿的機會。但這不表示能與出版社簽定譯書合約。後來,也許因文筆不暢,也許因風格不符,又或許因為遜色於其他試譯者,總之是將翻譯全書的機會拱手相讓。選定將書歸與何人後,除非另有變故,出版社大抵不會將同一本書交付第二人。如此一來,這份試譯稿就成了試譯者與原作「交會時互放的光亮」。而且,既然不得青睞,想來「亮度」不會太高。 又如,雖然譯完了全書,書稿卻因出版社的因素而未能付梓。我走翻譯這行的日子還不長,沒遇過這種情形。倒是曾經在臉書上讀到前輩譯者寫出這方面的經歷:譯作完成後,出版社倒閉,繁體版權不知下落,到最後反而是對岸出了簡體版。對岸的翻譯書多有劣作,直譯、誤譯之處不可卒睹。優秀譯者的心血未能為大眾所悉,除了教知情者扼腕,也是讀者的損失。 相較於翻譯,創作的存稿至少還能寄望於日後的用途。留存創作稿件,不管是自認尚須修潤,還是投稿、參賽兩皆不中,說到底是創作者將有所待。否則,臉書這麼方便,將作品貼上也就是了。莎士比亞有首名詩是這樣結尾的: “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意思是,只要人類不滅絕,這首作品便得長存,而只要作品長存,其中所描寫的主人翁便可不朽。把這兩行詩套用到數位時代的臉書,也十分合適,只是這「長存」與「不朽」不等於有人肯讀。 我不曉得別的譯者如何處理翻譯存稿。是終究將之刪除,眼不見為淨?或者留在電腦裡某個資料夾,反正不占實體空間?我是寧可留著的。再怎麼不如意、不如人,畢竟是自家手筆。偶爾點開檔案讀一讀,既不必費心潤飾,也無須「悔其少『譯』」,就當作是翻閱相簿,閒看這一路走來的歷程。 至於創作存稿,還有意另作發表的,固然要留存下來。而幾篇寫得太糟的作品,也還得再改改。雖說,日子一久,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提起勁修改。張愛玲寫校對舊作時的感受,說是「三十年不見,儘管自以為壞,也沒想到這樣惡劣,通篇胡扯,不禁駭笑」。祖師奶奶尚且如此,何況我輩。古人有云:「只堪自怡悅,不堪持贈君」,說得很有道理。不過,在今日,後半或可改成「不堪貼臉書」。 ---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六日於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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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