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1/25 14:23:01瀏覽671|回應5|推薦30 | |
難忘的舊情人 台北街頭,重慶南路與南海路口,一起早,太陽還在伸懶腰,便見滿城車水馬龍,人群熙熙攘攘。遠遠望去,猶如一群辛苦的螻蟻,黑壓著頭,正搬著忙碌討生活。 我,穿著反光交通指揮背心,促立路中間,兩眼有點茫然,嘴裡 第一次遇見她,沒什麼感覺,很制式化,就是一位警察正在管制現場,一位女性民眾想返家卻不得其門而入,便問了那位警察現場狀況,如此而已,一點吸引力也沒有,根本不能算是邂逅,頂多只能說是一般警民的接觸。 這種狀況在一般警察值勤中會常遇到,沒什麼了不起,所以我並不在意它,很快地也忘了這件事。 隔了一個多月,我騎著警用機車在信義區內巡邏,迎面騎來一位俏女郎,就在林口街上,感覺很面善。只見她對著我微笑,淺淺的笑,如春花初開,讓我有種被雷劈的悸動,恨不得多看她幾眼,那真的是多麼電死人的笑容啊!幾乎引來我忘了應有的職責,不能看美女只能注意犯罪熱點的執勤要點。 然而,就在我差點墜入盲目迷戀之時,我的職業神經卻又復活,突的大喊:「小姐請等一下!」隨即我將機車轉頭,趨前趕上,迫使她同時也停住了車。 「警察先生!有什麼事嗎?」 當我趕上她身旁時, 我看看她,不看還罷,一看,便覺眼前的那一雙眼,猶如十萬伏特電力的電眼,我又震住了,像隻木鵝,卻不為所動,開始版起平日的武裝執法冷面孔,一字一字清清楚楚地對她說:「小姐對不起!您騎乘機車好像忘記戴安全帽,請您出示駕行照,依法我將予以告發。」 「你不是上次那位警察嗎?我曾見過你啊!」 多麼機車的對話啊!經她那麼一提,我才彷彿記起那次很制式化的警民接觸,原來又是她,難怪那麼面善,不過那時我剛畢業,執法態度硬的很,最後我還是依法開了紅單,害她那雙大眼紅著犯洪,衝垮了原本對我的信任。 所以說嘛!當警察的很難交到女朋友,那不懂人情世故的後果便是一再地失戀,直到隔了2年我請調到中正二分局服務,還是找不到認同我的對象。 好在,認識的羅大姊可憐了我,一直想幫我介紹她家二姐的女兒,見了一面,直呼漂亮,像個仙女,清純又可愛,不過年紀小了點,說不上話。當時雖然我才23歲,但您知道嗎?對方才15歲,這小老牛吃嫩草該如何是好? 約了2、3次會,簡直在哄小孩,直把我的青春小鳥給嚇跑,便打了退堂鼓,宣告分手,我可也是位堂堂正正不願殘害國家幼苗的好警察,這種小孩式的兒戀愛還是免了吧! 終結戀情,消息傳開,第一個找我的便是羅姐,我以為會招受一頓罵,卻沒想到,反而受了誇獎。 「啊!我就知道,我的坤小弟確實是位有良心的男人,棒!很有責任感,感情本來就不能勉強嘛!這我喜歡……。」 一連串的讚美,讓我反而愧疚,因為我也不敢保證小妹妹沒有到受情傷,當我向她說我想當她大哥時,那勉強的笑容似乎暗藏恨意,雖然我發誓從未對她有過越軌的行為,但對於一個情竇初開的小女孩而言,所有的過程還是很殘忍。 以為就此便能感情放空,依然豪放自在地當個單身貴族,卻沒想到羅姐並不放過我。 「坤弟弟,明日端午節,又是我大姊夫生日,我知道你放假,陪我去大姊家一趟吧!」 肯定有玄機,沒輒端地無緣無故帶我去我從不認識的大姊家吧?但我還是答應了,遠在雲林的阿母粽子無緣品嚐,只好客居他人家回味鄉情了,誰叫自個是個「愛情絕緣體」咧! 說是慶生,還不如叫做相親大會吧!羅姐的大姊家中老小人人出現,大家像是爭相搶看外星物,擠在一推,差點將90高齡的老阿嬤擠掉出沙發,幸好我動作快,扶了她一把,才免於意外。 好了!男豬腳露餡了,也該端出女主角的花容會面吧!反正場面已被我看穿了,大家就否拖戲了,快讓好戲上場吧! 果然,來了一位黃花大閨秀,帶著一副黑框眼鏡,氣質飄逸地靦腆走來,座落在我身邊。我有點緊張地挪了一下位置,客套地保持距離,以免彬彬形象失了形,毀了身價。 感覺不錯,雖非正妹,卻也是我欣賞的型。不過,對於她的家人,我卻萬萬無法認同,因為—— 「顏先生,啊你真的沒女朋友啊?」 「你家有幾棟房子?父母做什麼啊?」 「警察收入一個月到底多少?有沒有危險啊?」 「……。」 沒想到幹警察的我會淪落到被一家族輪流審判的犯人!我假借警局有要事,匆忙而離,結束了一段不太舒服的境遇。 之後,羅姐還是不死心,總是藉故約我到她上班的地方,試圖說服我接受她的姪女,並直言他大姊全家真的很喜歡我,只要我答應,好好交往,三個月後結婚,板橋的工廠全歸我們夫妻倆,外加萬華區一棟透天厝。 愛情可以用財物來交換嗎? 當初的我還是死個性,根本不知人生疾苦,理所當然地拒絕了那誘惑的婚姻,直到羅姐告訴我事情嚴重了,我才勉為其難地去了一趟她上班的地點。 「阿坤啊!拜託你啦!明天就約個會,不然我很難對我大姊交代啦!美瓔她好像得了相思病了,都不吃不睡地,你就當當好人吧!」 哈!我何德何能?又不是潘安再世,有那麼嚴重嗎? 正當我陷入為難時,我那難忘的舊情人出現了,原來她是羅姐的上司。 「啊!主任啊!您來怎不通知我一下?我早知您要大駕光臨,也該準備個下午茶招待,您看,這可慌了我……。」 「沒關係沒關係!我只是順路過來……您有朋友喔!那您忙,我看看就走。」 「別這樣別這樣!她是我姪女婿,不礙事不礙事,您坐坐。」 看到羅姐的慌張狀,我差點笑出來,但我怎是她的姪女婿呢?我望著那還尚未成為情人的舊情人的很面善的容貌,趕緊正名: 「您好!我是羅姐的朋友,並非她的姪女婿。」 說完,馬上被羅姐白了一眼,我便馬上止住話,保持沈默,但眼神還是捨不得離開那一雙雪亮亮的大眼,我那難忘的舊情人。 「你是警察對吧!」 「啊!羅姐有告訴妳呀!」 「不!是我認識妳。」 「我們認識?」 「沒錯!而且我知道你之前曾在信義區服務過。」 「咦?我們……真的……認……識?」 我開始心虛起來,直覺告訴我,這位我難忘的舊情人鐵定是我「鐵血警察面具」下的無辜受害者,因為我認識的女孩用5根手指便能算得出,不可能遺落忘了她。 她——就是我難忘的舊情人,那位擁有十萬伏特電力電眼的女孩,被我開單開到眼框犯洪的女孩,我終於知道了,在我倆偷偷滿著羅姐約會的時候,一器迷團都被解開了。 6年了,沒想到我曾被一位女孩牢牢地記住了6年,而且6年後兩人又戲劇性地重逢戀愛,那段曲折離奇纏綿悱惻的愛情真是使人終生難忘,我真的忘不了我那難忘的舊情人……真的忘不了! 回到現實,我已是2個孩子的爹了,面對眼前的婚姻生活,我依然忘不了我那難忘的舊情人,每每擁抱枕邊人,總不忘向她談起我那段輝煌的甜蜜往事,卻又每每地被賞了一巴掌,使得我心得著實不服氣地吶喊: ——天啊!老婆大人!為了一張紅單,妳一定要記恨十幾年嗎??? |
|
(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