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新聞熱烈討論南投一名國中組長,在朝會上公開說學生是「遲到大王」,而被法院以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四十天。
沒看到原先之新聞是如何寫的
太多例子顯示我們看到之報導均與事實有差距
因此我們的評論也會失焦
~~~
我看王釗洪教授所論述“告贏老師 學生未必是福”其實也算蠻客觀
是一種教育學生的觀點
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各有其教育功能
就算同個家庭、同所學校、同個班級、甚至進入同個公司
也培養出不同的人生
珍惜每個經歷比計較每個得失重要多了
雖說人爭ㄧ口氣
小孩委屈了要替他討回公道
是父母的心情
但告贏了會比委屈更具教育意義嗎
難說
至於是教導還是羞辱
在於當事者是何心態
方法 恰不恰當是其次
如果老師之心態是出於善意,是真心教育學生,給予棒喝警惕、而非動氣賭氣
我想學生或學生家長都能感受與體諒
老師有讓學生或學生家長感受到他的誠意與愛心嗎
還是欠缺耐心的低EQ態度
不見事實,無從評論
~~~
從家庭到職場
均有公平、不公平、合理、不合理、成功、失敗的管教經歷
做父母的對子女之管教
也難說事事公平、平和理性
人生的歷程,豈有ㄧ路順遂
所以趁年少
早些體驗
爾後社會闖蕩更能適應
所以學校生活中所學所受
不論是否如意皆具教育價值
個人審酌
做父母的
是替自己出頭、發出一口怨氣去告贏言行失當之老師 較爽呢
還是鼓勵子女 記取教訓 力求表現 證明自己 較像為人父母師長之作為呢
為我之鑑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