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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報:獨家/陸軍驚爆!連長要官兵湊40萬擺平與民糾紛
2009/04/14 23:47:32瀏覽691|回應1|推薦11

獨家/陸軍驚爆! 連長要官兵湊40萬擺平與民糾紛

摘自:奇摩新聞首頁 >政治 >NOWnews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13/17/1hqtc.html
更新日期:2009/04/13 10:06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陸軍六軍團73資電群網路傳輸連驚傳弊端!該單位日前與民疑似發生交通事故糾紛,連長宋姓少校竟在未依相關規定回報及進行查證的情況下,要求志願役幹部湊出40萬私下達成和解;由於金額過於龐大,加上處理過程太過離譜,引發單位人員不滿,進而踢爆整起事件。


該起事件發生在去年5月中旬,當時該連三排在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上進行人孔改善工程,工程完畢後施工人員在現場擺設紅色警示筒後隨即離去,不過翌日卻接獲民眾電話,指稱行經該路段發生交通事故,並指控是該連施工肇禍,隨後該民眾疑似透過一高階校官向連隊輔導長指稱受傷民眾月薪6萬元,加上醫藥費用及相關撫慰金,向單位索賠40萬元。


據指出,該連連長在未向上級單位呈報及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的情況下,竟召集連上志願役幹部要求湊錢私下和解,不過由於金額過於龐大,士官幹部拒絕,最後該施工排部的陳姓上尉排長被迫拿出40萬配合連長私了。


據悉,陳姓上尉因為不滿,出錢後在連上幾乎已經是「躺著幹」,而連長因為索錢理虧,對陳上尉的行徑也無可奈何。


記者12日以電話向該連長查證,宋姓連長表示確有此事並坦承曾經私下召集軍士官幹部研商湊錢私了,不過連長強調,最後是由他與陳姓上尉各出20萬元,並取得一份和解書,至於高階校官介入協調一事,連長則表示並非他所接洽,並不確定該員身分。


連長表示,私下找幹部湊錢是因為在該起事故發生前單位才剛處理一起國賠案,擔心再度呈報會影響單位榮譽,連長強調,「雖然有要幹部一起想辦法,但是絶對沒有強迫或威脅幹部一定要出錢」,同時也沒有放任出錢的陳姓上尉在連上「躺著幹」。


儘管連長強調一切是出於善意,只是整起事件的處理過程疑點重重;據指稱,該單位在外曾發生多起事故,依往例都是由官兵湊錢私了,而連長在受訪時曾表示,「上級長官也知道」,是否意味上級也默許,以避免長官考績受到波及,影響爾後升遷?


同時,基層部隊在面臨相關糾紛時,竟不詳加查證,任由民眾漫天開價連長即同意私下付錢,是否涉及不法也存在諸多疑點,只是儘管國防部三令五申強調一切依法行政,近期也積極查弊,不過對照該單位的離譜做法,國軍的弊端還有多少,引發關注。

感想: 

       近期媒體密集報導有關國軍各種弊案、醜聞,上自將官,下至基層連隊,無一不是爭相揭露並以〝獨家〞吸引讀者,顯示國軍軍紀敗壞、士氣低落、甚或不堪一擊之不良印象,據悉許多捕風捉影的消息都為陳年傳聞,不經查證或無法查證下,也為搏取版面而報導,個人認為這不僅是對國軍之傷害,同時影響國人之觀感與對國家之信心,也許媒體出自一片恨鐵不成鋼之心情,但不免令人懷疑若是敵人之媒體戰、宣傳戰、心理戰也莫之為甚,怎不令人警惕之。

       有人說:媒體是製造業、修理業、屠宰業,此種諷刺的說法便是指媒體背離了其責任與專業,媒體的角色,或指新聞從業人員的社會責任應是監督政府、打擊不公,但做到者幾稀,尤其台灣之媒體,誠如老師常告誡研究生們撰寫學術之文章,千萬不可採用台灣之媒體報導,否則整篇學術價值俱失!台灣之記者應是全世界最認真拼命的,但若失去了專業道德與社會責任感,報導失真而缺乏可信度,最後落得最不可信的田地,聞之,不勝唏噓。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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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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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M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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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2009/04/24 19:51
依法行政,對簿公堂,總比籌款私了強多了,縱使上了媒體,也不致於被說三道四。不是嗎?
SIGMA
禹澤(jzer6699) 於 2009-04-25 23:42 回覆:

十分認同

依法行政是最簡單、務實之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