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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3 11:26:00瀏覽642|回應2|推薦0 | |
【黃智賢:太陽花無罪 人類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 她表示,法官認定服貿協議對台灣影響重大,而且是不好的,所以太陽花有道德正當性。法官的判決文,把太陽花吹捧到,已超越一切人類法律,必須被膜拜的地步 !法官竟公然以審判權介入立法權,公然違憲。 她指出,人民的選票, 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在法官眼裡,不敵一個屁 !法官說服貿協議對台灣不好,是根據哪一條事實認定 ?那如果幾年後真相浮現,證明失去服貿協議,是台灣的重大損失,那誰來還台灣公道 ?法官要不要自己判自己的刑 ? 她說,法官可以不喜歡任何一個政策,但法官什麼時候偉大到,可以不根據法律審判,而根據自己喜不喜歡一個政策來判決 ? 她指出,法官認為張慶忠宣布在委員會通過審查,是「有重大瑕疵爭議」,所以一干人等是有所本,而攻佔立法院是「象徵性言論」,是言論自由。法官顯然不把民主和法治放在眼裡。法官難道不知道,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服貿協議既然是ECFA的一小部分,而且不必修改法律,而ECFA已經經立法院通過,所以立法院連審查都不用,只要備查 ? 法官總看得懂中文字吧 ! 她說,法官認為,警察保護國會,阻止太陽花而受傷是活該。因為面對這些兇殘暴力的「公民不服從」的人,警察必須服從。法官對太陽花之呵護疼惜愛憐,已到人間仙境的地步了 黃智賢說,這項判決,結束了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民主從此不是數人頭,而是比拳頭。選票不再重要,國會表決和民主程序,都不再算數。太陽花肆虐立法院24天,少數人達成了他們的政治目的。多數的,遵守遊戲規則的人民,不敵法西斯的惡棍。肉弱強食。多數的,和平的民主的羊,必須服從少數的,暴力的法西斯的狼 !(轉貼到此) 看得出黃智賢對這個人類史或人類抓耙史上最無法無天的判決,氣到不行,好多她所形容法官的,我都看不出來,像是法官哪有對服貿案做價值判斷,都是黃自己在說,退一步講,就算法官真有做這樣的價值判斷,黃智賢也不能拿 【那如果幾年後真相浮現,證明失去服貿協議,是台灣的重大損失,那誰來還台灣公道 ?法官要不要自己判自己的刑 ?】 來要求法官。因為根據人民的選票, 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法官法第30條第3項規定「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問題來了,萬一幾年後真相浮現,證明通過服貿協議,才是台灣的重大損失,黃智賢要把今天這番話吞回去,還法官們公道嗎 ? 還有黃智賢說【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服貿協議既然是ECFA的一小部分,而且不必修改法律,而ECFA已經經立法院通過,所以立法院連審查都不用,只要備查 ?】 她就又漏了【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若李明哲未被逮捕或拘留,中國政府應公布李從出關到消失路途中的影像,若李被逮捕,則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允許律師、家屬探視,而台灣和中國政府應該有更積極作為,「一個人莫名其妙消失了,沒有政府可以默默不回應」】 欸!人家這裡不知道有沒有把台灣人當人在看,還端出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在嘲諷嗎? 走筆至此,我們大概只能說,【民主自由是抓耙最後的庇護所】。歷史還告訴我們,法西斯從來都是共產主義的死對頭,難怪黃智賢這裡一看到誰反服貿,或是太陽花,還以為這些都叫做法西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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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