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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08:25:46瀏覽503|回應3|推薦0 | |
林國春口才不好,不是我說的... 「該不該殺」惹議林國春戰友:他口才非一流林國春高喊「自己養尊處優,花了那麼多國家薪水,然後拿我們的薪水來養他」,並問現場抗議群眾,「該不該殺」,下面則紛紛回應「殺」! 「這在過去早就砍頭啦」 事後林國春回應,當時的狀況是因蔡總統要砍殺這些退休金,所以退休人員相當憤怒,而蔡小姐養尊處優領了很多禮遇,那這些(禮遇)該不該殺,事情要看前因後果,我的說法都是在年金的議題上面,所有警消人員捍衛的也是他們的退休金,所以我們重頭到尾只有退休金議題,我從頭到尾沒有說,指名道姓講那三個字。(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有人質疑那這句:在過去早就砍頭啦。要如何解釋..其實這也有解,像是眾人常說的司法追殺,這是指亂拿理由一直告人,尤其像柯建銘,從前在葉盛茂時期,也有叫唆去報告是否對他的案子裝設竊聽器,這樣還好意思一直告馬教唆洩漏他關說司法的秘密喔?不是真殺。那從林國春這段話,前因後果一起看,說的是蔡英文領他的錢,吃好穿好金枝玉葉的一樣,竟無視於老闆跪得千辛萬苦,也不來接受陳情,對她非常不滿,我突然想起來馬英九從前也是這樣,一群勞工雨中跪他,他偏偏去華納威秀包場請弱勢看電影還比出讚,不過這兩者不可同日而語,馬是故意的,蔡則看不出有意無意。 所以老闆想砍員工的頭。 很多無聊人士,一直抓著林國春這段話,叫他道歉,或是恫嚇他有法律問題,殊不知今非彼昔,在過去,馬朝時期,甭說無聊人士可以把林國春亂告到翻,馬英九說不定自己都跳出來亂告一通, 可是今天民主終於走到先進法治國家,像是中國那樣(不過我是不會去那裏旅遊的,我也不會去非洲旅遊ㄟ,【剛果調查失蹤兩周聯合國專家慘遭斬首】)..喔,我是指妨害名譽之罪,中國早就沒有公然侮辱的法條了,易中天說:眾所周知,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是只禁止一些(不是全部)行動,不禁止言論與思想。比如你說我要謀殺總統,沒事,想一想,更沒事,真幹,不行。(按:【先秦諸子百家爭鳴】) 台灣則是好不容易進到這裡..【司改國是分組會議昨天決議,基於保障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避免以刑逼民、濫用國家訴訟資源,應將妨害名譽除罪化,如有名譽受損,可採民事訴訟討公道】 說成恐嚇就更好笑,因為恐嚇要能成罪,在被害人需舉證他感到害怕,假如一個三歲小孩,或是植物人說要殺你,你應該是覺得好笑,不是好怕吧?那麼這裡我們只要問到蔡總統,欸,連陳情都不見了,還想查證喔...她若聽到林國春喊殺,說砍頭的,是覺得好笑還是好害怕就行了。 我認為年改,就像金庸小說天龍八部,帶頭大哥終於把中原武林與契丹武士數十年的恩怨情仇算出總帳來了,原來這一切都是慕容博的陰謀,而慕容博這麼做,也只是想挑撥兩方,讓大燕多點復國機會罷了。而蔡英文的年改這時還只到了中原武林要殺蕭峰父子,蕭遠山殺遍帶頭大哥的朋友,最後讓帶頭大哥身敗名裂自己去死,整個莫名其妙冤枉到爆的階段,還沒到這套害死台灣整個世代,不公義的年金制度,到底是誰始作俑者發明出來的? 年改的慕容博到底是誰呢? 所以這時,我寧可對林國春所代表的一方,多點寬容,試想,假如是自己,有一塊明明到口的肥肉(甭管是怎麼來的),被人橫柴入灶,硬生生奪了去,呼天不應叫地不靈,任誰也會受不了,口才不好的,喊殺要砍員工的頭也是情理之中。 至於林育卉的這番言論,本來給其他網路酸民來寫,都是一篇值得收藏的佳作,可是她在身分上很敏感,讓人想到從前的范蘭欽事件,林小姐是怎麼說的呢? 徐國勇辦公室主任酸抗議年改:趁清明不會早點去死 這叫做火上澆油,贏賭還要贏話。像林國春口才不好,不可與小英言(人家懶得聽啦)非要用嗆的,失言。林育卉文筆太好,偏偏沒看到老闆臉色就發文,失人(只好自砍頭路,打包走人)。如果是我來寫,為了公平起見,應該會提出兩點建議,像是把陳明義改為林國春,雖沒押韻但比較符合真實事件。還有不用「趕你羚羊啦」,讓這篇酸文整個LOW掉,歧視婦幼同胞去了,而是比較中性的... 幹!真可憐,我是指那些為公義在大街上跪得四仰八叉的退休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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