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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可以修法給馬市長,馬教授跟馬部長貪污除罪嗎?
2013/06/03 11:35:47瀏覽1510|回應6|推薦39

這個問題很奇怪,因為我這樣問,就好比在問說李宗瑞可以修法把迷姦除罪嗎?陳水扁可以修法把國務機要費貪污除罪嗎?菲國海盜可以修法把屠殺台灣漁民除罪嗎?或者..嗯,提一個沒人注意到,詐騙阿扁的黃琪,因為剛滿18歲的時候偽造信用卡在兩個月內盜刷600萬,依偽造文書罪,每簽一次名就算犯一次罪,數到手痠,一罪一罰判刑七年,可是余文偽造幾百張假發票,連續八年,計有17次,只關一年多,放出來還回任公務員,

黃琪可以把偽造信用卡私文書除罪嗎?

這一段話,原文是小偷可以把竊盜除罪嗎?強盜可以把搶劫除罪嗎?色狼可以把強姦除罪嗎?還是貪官可以把貪污除罪呢?相信這個答案在大家心中都很清楚,如果可以,林益世不就是白關了四個月,他大可運用他對立法院的實質影響力,把自己的貪污除罪就好了,何必再用到政黨開的法院,搞得法官像是他們其他收錢把貪官判貪汙無罪的法官學長用的方式,把林益世也判個貪汙無罪,這個叫做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不是?

在一篇聯合報記者對這場比菲律賓海盜殺台灣人還不如,比李宗瑞迷姦強姦小星嫩模,就算月經來也照姦不誤還要下流無恥,由馬總統一手主導的「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昨天連老天爺都看不過眼,我們需知,上帝降下天火燒掉滿是罪惡的索多瑪城,有時會改變他的形式,有一個虔誠的教徒,船難生還漂流在荒島,他虔誠禱告上帝救他,不一會兒,來了艘小舢舨,漁民說,快上來,我來救你..

「不,上帝會救我」漁民搖搖頭,走了。一會兒,又來了一艘戰艦,指揮官說,快上來,我來救你..

「不,上帝會救我」指揮官也搖搖頭,走了。一會兒,又來了一艘直升機,駕駛員說,快上來,我來救你..

「不,上帝會救我」駕駛員也搖搖頭,走了。最後,這個信徒終於餓死在荒島上,他的靈魂上了天堂,他一看到上帝,就大聲的跟他抱怨,說枉他這麼崇敬主,怎麼放他船難餓死?上帝聳聳肩說:我先是派了舢舨,又派軍艦,最後派直升機要救你,你都不肯上來,我還能有甚麼辦法?

所以台灣這一會子,除了天災地變,經濟墜谷,物價飆漲,奶粉都快要破千,薪資水準退回16年前,讓22K的新手父母都想把新生兒掐死,這就像杜甫當年《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時看到的景象重現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入門聞嚎眺,幼子饑已卒。

接下來上帝之火,幻化出更多的刑式,他餵台灣人吃塑化劑,又餵台灣人吃瘦肉精,接著甚麼毒泡芙,毒醬油與毒澱粉,把台灣人當成最大規模的人體實驗場,「唉甚麼唉,餵你們吃瘦肉精還不是吃得很高興,被強姦的那麼爽,還當自己是黃花大閨女嗎」菲國海盜看到馬總統的這個鬼島國家貪腐強姦人民到不成個樣,「瞧這種國家總統,竟然沒把自己的國民當人看ㄟ」於是七年之癢又犯了,把台灣漁民當成獵物,開槍掃射取樂..

別,別開槍,我不是魚。

碰,碰碰..(按,請連續碰個五十幾聲)

呼,總算屠殺掉了一條台灣魚。

第18個不敢開槍,被指揮官踢屁股的良心海盜說:報告指揮官,剛剛那個台灣漁民說得好像是「我不是魚ㄟ」

指揮官笑了:我還以為他說的是「我是台灣魚」咧。

上帝之火,在這裡就變成了菲國海盜在惡浪裡的無情砲火。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長期有觀察社會現象的人都懂的,把馬總統當成一個變態的爸爸,天天強姦自己的女兒,那麼這個苦命可憐的女兒,會逃家出走,並在社會上被其他的小惡棍強姦。在聯合報一篇題為【顏寬恒救父 藍綠:欠情要還】的新聞側記,談到一位參予擴大除罪化協商的人士指出:

此次修法是「先有黨內共識,接著朝野共識」,會計法第99條之一才能成形;具體共識的時間點在520前後,說好 要讓民代和教授一起除罪。在朝野協商現場,為了顧及法的周延性,增加了最後一段防止自肥的條文,排除了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非關研究執行之財物,報支政 府機關補助研究計畫經費的狀況。另也有人提醒,上一屆地方議員的任期是到民國99年初,將除罪化範圍延伸到99年底較為合理。

據了解,立法院長王金平知道要主持朝野協商,也事先提供資料,供特偵組調查,確認這項修法不會涉及自肥。特偵組99年2月接到王金平自己移送的相關資料,從擔任立法院副院長起,一直到任職院長期間的各項報銷資料,3月就確認沒有一張發票,出於王金平私人宅邸。』

可是我請大家看看在三年多前,2010/05/14王金平許陽明特別費沒事  謝謝馬總統」這篇格文我所記錄下當時的有關王金平特別費案的新聞

檢方查出,王金平實領特別費一千四百零五萬元,其中八百三十多萬元需以發票核銷部分,除招待立院同仁到喜來登飯店按摩,以及託藍委潘維剛買禮物送其他女立委等近一百三十萬元花費屬公務支出,其餘七百零一萬元共一千四百五十九張發票,都是幕僚向親友蒐集而來。

王金平當時自己還說喔..

特別費案簽結,王金平說:「共業共解」,特別費是「歷史共業」,也是很多身居要職的人共同面臨的問題,大家過去都認為特別費是首長收入的一部分,行之幾十年,從來沒有會計或審計單位告知使用特別費是違法的行為。-- 2010-05-12 中國時報 【中央社】

所以這個擴大除罪貪污特別費的案子,主持朝野協商的王金平,知道自己要主持朝野協商,卻為了破壞法的周延性,明明就牴觸了「排除了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非關研究執行之財物,報支政府機關補助研究計畫經費的狀況」等最後一段最為重要的防止自肥條款,還讓協商通過。

我不相信..

王金平如何能一面在2010年五月,被檢方查出他的特別費裡,七百零一萬元共一千四百五十九張發票,都是幕僚向親友蒐集而來的情況下,一面在供特偵組調查他從擔任立法院副院長起,一直到任職院長期間的各項報銷資料,確認沒有一張發票,出於王金平私人宅邸,來確認這項修法不會涉及自肥。

再說一趟,這項修法從王金平主持協商開始就涉及自肥,是以這個擴大貪污特別費除罪法案,自始無效,始終無效。誰敢以為他當了總統,就天大地大,比老天爺還大,須知到時老天爺反撲的力量,就算是殘暴強橫,以強姦台灣人取樂的超級總統馬英九,也抵敵不過。

.

後記:新聞短評一下..

嘉大前教授假釋 妻:被白關---台灣人更慘,被迷姦完又被白嫖

顏清標能否參選 各界見解不同---閉嘴,下一個白嫖的就是各界

顏寬恒:新條文稱「顏清標條款」不公平---的確,這是馬總統幹的,故意只留一個阿扁,再撕裂台灣社會,炒作藍綠,贏得選舉。這個條款應該稱為「陳水扁條款」,就只有陳水扁不適用..喔,或者稱為「王金平條款」。不過我不敢把握生命被威脅的林世嘉是否贊成改名。

夜襲通過…綠營內訌 批黨團沒討論---那就提案修回呀?

夜襲通過…早有共識? 藍:黨中央沒參與---干係看丟鬼?

能源之旅 馬總統盼共同思考---我不知道一個13趴準備要逃,百姓吃緊,他天天緊吃,強姦台灣人取樂的貪腐領導人,現在演這齣戲是要給誰看,

海上之人有好鷗鳥者,每旦之海上,從鷗鳥游,鷗鳥之至者,百數而不止.其父曰:『吾聞鷗鳥從汝遊,試取來,吾與玩之.』曰:『諾!』明日之海上,鷗鳥舞而不下.(列子黃帝篇)

當人類才一改變念頭,不把鷗鳥當成朋友,只想抓來吃,獵殺取樂的時候,鷗鳥都能立生感應,舞而不下。馬總統這一會子,比菲律賓海盜還不如的,想游說台灣人,說他蓋核四都是為了台灣好。這讓我想起動物農莊,拿破崙欺騙動物所進行的風車計畫,拿破崙這一頭豬,想把台灣人當成蠢牛木馬,可是台灣人只是無奈的被迷姦強姦罷了,馬總統還真以為我們比鷗鳥不如,是群白癡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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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7711977

 回應文章

有什麼關係呢?
死的只是台灣呆民,
2013/06/04 16:52

哀, 馬英九事實上是執行

增加稅, 降低薪資, 讓人民窮, 增加政府控制力 的世界潮流

一個爸死在乾女兒床上~~

一個姐當槍手幫人作弊~~

一個當年高中數學不及格靠加分上台大~~

一個靠關係唸哈佛做職業學生~~

一個娶了偷報紙的老婆~~

一個畢業論文英文錯一千多處的所謂哈佛博士~~

一個大姐混黑道當門神撈錢~~

一個女兒投共賣煙火~~

一個住客房色誘房東女兒的色狼~~

一個騎車不穿內褲的變態~~

一個穿短褲溜鳥的娘炮~~

一個看報才知道的偽善者~~

一個跌到剩下十三趴的卵蛋~~

一個這樣的家庭背景出身的人在台灣吃香喝辣騙吃騙喝~~~

最後還要國際幫忙認證邪惡馬假笨伯~~

你覺得他的下場應該要怎樣才有正義~~

我覺得利比亞的格達費是他最終的榜樣~~

馬英九這一家子會敢於要選總統時還讓他女兒拿美國護照宣誓效忠美國, 就是已做好相當絕對賣台的準備了, 逃難後路都安排好了, 賣台無後顧之憂, 怎會再讓女兒回來當朴槿惠第二?

人家馬英九的女兒全部都移民移好了, 而且她老爸當總統這幾年, 她們全部在美國當她們的美國人, 根本從不回來住台灣的, 只有投票時, 才會回來享用她們"美國人也能選台灣總統"的權利

所以, 馬英九擔任總統, 可以放心盡情地賣台了,財政上大淘空,產業上全面開放向中國大投資,資金上全面輸血流入中國, 再開放中國金融業大舉入侵台灣,公共工程上大力招攬中資來台宰制台灣, 高雄碼頭開放了, 中資來了, 中國勞工來了, 中國勞工家屬來了, 中國城形成了, 高雄碼頭台灣出入口被中國掌控了-----


不屑
假清廉真污錢
2013/06/04 11:06

歷史共業:

1. 有錢(自己立法自肥)四個黨團一起共享.

2. 有機會改革(含民進黨八年) 大家摀著眼睛,當作沒這回事.

 

於是--民代忙著喝酒,做選民服務,共A國庫.(選民也分到一些湯屑喝, 在網路上罵人的也可能有份)

        政務官忙著拿發票報帳, 也是吃喝玩樂.

        教授,授課之餘有樣學樣(就算柯文哲是唯一清廉吧)

 

把錢放在洗錢天堂, 海角數億, 買樓洗錢, 鑽石滿口袋的, 商人一送數億卻整天喊被破害.

 

最後, 想改革的剩13%---豈不快哉, 大快人心.


事實
溫家寶791億馬家有幾億?
2013/06/04 10:54

搞了老半天, 有權力降油價, 降電價, 降稅金的人, 一直叫你去罵陳水扁, 罵他幹嗎? 權力在馬英九手上, 又不在陳水扁手上,周美青做過工作, 叫做兆風, 馬英九做過的工作, 叫做巿長跟總統, 最多三個薪資戶頭, 為何要開一堆銀行戶頭, 請馬英九說明, 

根據馬英九的財產報告, 周美青, 在美國的美林銀行, 有戶頭, 這就引起大家好奇了, 美林開戶的門檻不低, 為何要去這種高級銀行開戶? 他十三年來, 只有兩個工作, 一個叫巿長, 一個叫總統, 為何會有一堆銀行戶頭

馬英九所有的銀行戶頭, 都有個特點, 都沒存什麼錢, 大家別誤會他是沒錢, 這種戶頭多, 而且都沒錢的, 通常就是洗錢用的, 就跟詐騙集團一樣, 手中有上百張的提款卡, 只要一有錢, 馬上領光光, 所以戶頭常常沒錢

馬英九就是「貪污嫌犯」吧!

過去的台北市長特別費貪污案不說, 彰化縣 南投縣的貪污款項, 已經明明白白說, 流入馬吳競選總部競選經費, 貪污款項的受益人 李朝卿 卓伯源弟弟貪污 的共犯 這些貪污在2012 總統大選前 地方上早就沸沸揚揚, 馬英九不知嗎? 

馬英九海角幾百億你知道嗎? 

中國國民黨黨產藏匿在海外多少? 之前單單越南就可以跟掌管的互告侵吞幾十億 三中 國發院 動輒數十億 百億, 期約變更地目 回算機制等等狗屁倒灶 拿ckmt 當擋箭牌的馬英九, 海角好幾個又幾十個億 幾百個億

巨貪馬還能當上總統

還是馬了不起!特別費匯給美國女兒生活費,貪汙市長特別費的馬還被選為總統,就是台灣社會整體道德低落的例子。馬特別費進口袋,隔年還申報綜合所得稅,貪汙結構完整都沒事,只是馬推給屬下余文,難道余文核銷這些帳馬市長不看嗎?有個不清廉總桶,才會有如此多不知羞恥貪汙犯 !

馬英九的【217】件污職政績 

真驚異! goo.gl\o81zb 馬英九市長任內官商貪瀆 吃案 包庇 浪費公帑自肥 挪用宣慰費,挪用圖利 市府團隊債務屢創新高 採購弊案 

馬以南關說北市仁愛醫院等藥品採購案,金額共四千零六十一萬元 兩個女兒的支那老板蔡國強,獨家包得台北101煙火秀,效果奇差,卻賺得六千萬台幣. 中鋼每年400億 台電 中油各算3個中鋼好了 1共是7個"中鋼"7--4---28 2,800億!算錯了! 2,800億還要乘以4年才對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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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狠心棄嬰?還有誰?
2013/06/03 19:11

命如此不值!高雄女棄嬰裝紙袋掛在機車手把上

莫謂我言之不預也。在生命威脅林志嘉?馬總統為何要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其中一段,我說..當然,馬總統精於算計,通過這樣的除罪案,好讓全台灣所有類似的貪汙,只剩下阿扁一人被關了。當然阿扁還有其他貪汙國民黨黨產的案子,不過這個可以先忽略。

馬總統通過除罪,就是故意給了阿扁很好的藉口,要求跟著放出來。否則就是司法不公!於是台灣社會又會陷入藍綠拉扯,彼此互罵,天下大亂,馬總統情勢大好,女兒駙馬爺像世界各貪腐大國領導人送到海外的子女一樣,生活豪奢的新聞才會被淡化,女婿才可以照樣常跑趴,而馬總統的親信幕僚與愛將涉貪的,林益世卓伯仲也能趁機判貪汙無罪;馬總統還可以再找些打手來罵阿扁想學他把特別費擴大除罪的除到他,就能放出來是癡心妄想..沒錯,這些罵蔡英文的,一會子就要去準備阿扁過去的貪汙資料,勾起老百姓的回憶,幫馬總統跟他打不贏共產黨也打不贏菲律賓的貪腐國民黨打贏台灣小屁孩,打贏貪腐國的假民主選仗。

只是這些都是馬總統海盜行徑大戰略底下的小戰術運用。台灣被馬當成戰場,只會剩下一片焦土,難怪馬早把全家都移去海外,這時台灣人人都將如馬所稱的死狀甚慘,薪資退回16年得更早之前,奶粉再漲到天價,死嬰滿地,呀!請雨果地下有知,睜開眼來看看,這個才該叫做悲慘世界啦,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入門聞嚎眺,嬰兒饑而卒。

可笑還有人問許久沒出現這麼慘忍的棄嬰案,是誰這麼狠心,欸,這還會有誰呢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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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皇帝同意不同意
2013/06/03 17:48

還記得五六年級小時候玩的一種克難紙牌遊戲嗎?玩到最後要比真正輸贏時,就會抽出一張底牌,「問問皇帝同意不同意」紅的就表同意,輸贏底定,黑的表不同意,砍掉重練。在

‧     馬總統可以修法給馬市長,馬教授跟馬部長貪污除罪嗎?
‧     馬總統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天厭之!天厭之!
‧     生命威脅林志嘉?馬總統為何要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
‧     馬總統為何要擴大除罪貪汙特別費?

等四篇文章中及討論留言裡,我都反覆申論這個案子根本就是馬總統意圖撕裂台灣社會,挑起藍綠惡鬥,強姦台灣人所一手主導,除了可以氣死阿扁(這是Bonus),掩護貪腐,轉移菲國喪權辱國案,甚至可以贏得選戰。太多網友不同意的挑戰我,現在驗證的機會來了..

會計法修法 公督盟籲覆議公民監督國會聯盟、908台灣國今天都說,立法院摸黑通過民代特別費除罪修法,令人無法接受。公督盟說,行政院應覆議此案。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特別費除罪範圍擴及民意代表、教授等,並有溯及既往的規定。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908台灣國下午先後在立法院大門口舉行記者會,抗議立法院摸黑通過喝花酒除罪化的法案。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總統應儘速核可,在會計法三讀條文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908台灣國副祕書長陳峻涵說,立法院修法將民代特別費除罪化,似乎告訴人民「貪污無罪」,這讓大家非常錯愕、無法接受。

馬總統可以推核四停建公投,可以把自己一手主導的證所稅推翻再立,現在就看這十天內,他會不會提請立法院覆議,這個叫做最後的牌戲「問問皇帝同意不同意」,如果馬總統沒覆議還把這種明顯是立法院長王金平自肥的爭議法案公布實施,那就證明案子果然是他幹的,不是?



2013/06/03 15:07

2011年5月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該法案是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民進黨當時羅列特別費、機要費、機密費、辦公費、研究費、民意代表助理費、出國考察費、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等多項費用,但國民黨修改成只包括特別費


2011年7月29日,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施茂林、李逸洋、林嘉誠、朱武獻等人被起訴的犯罪事實為95年12月31日以前,給予免訴判決;杜正勝獲判無罪
2012年7月2日,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人國務費及首長特別費案,台北地院判決3人無罪及免訴


施茂林 民進黨首長
李逸洋 民進黨首長
林嘉誠 民進黨首長
朱武獻 民進黨首長
杜正勝 民進黨首長
呂秀蓮 民進黨首長
游錫堃 民進黨首長
陳唐山 民進黨首長

馬英九市長

2007年8月17日,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
2007年12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2008年4月24日 台灣最高法院三審宣判,維持二審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