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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伯仲交保,可以復職嗎?
2013/04/10 13:31:02瀏覽1210|回應3|推薦27
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涉入縣府的環保袋採購弊案,律師以卓伯仲被羈押禁見快三個月,已無串證之虞,聲請具保;昨天法官准以90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出海和出境,每晚7時到9時間要到戶籍地的田中派出所報到。

昨天下午3時多,卓伯仲父親卓瀧助和胞姊卓仕文辦妥交保手續後,卓伯仲走出彰化地方法院法警室,面對記者的發問,都只表示「謝謝」,和父姊快速坐上車直奔 田中鎮住處;卓母已在門口準備一盆炭火,卓伯仲下車後跨過火盆,一進門與媽媽、家人緊緊擁抱。卓縣長對胞弟獲准交保,也只說「謝謝」。

地院庭長李進清說,法官審酌偵查進度,並綜合研判後認為已無羈押的必要,決定准予交保,並諭知被告在停止羈押期間,「不得對本案的共犯及相關證人,實施危害、恐嚇或討論案情接觸、聯繫行為。」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檢方對法院的交保裁定,表示尊重,將審酌交保理由及檢察官偵辦案件的進度後,再決定是否抗告。

今年1月12日檢方以卓伯仲涉入環保袋採購弊案,與行政處前代理處長楊瑞美、承辦的文書科長李耀全,及借牌投標的廠商黃四吉、廠商馮啟峰等人有串證之虞, 聲押獲准,上月22日楊瑞美等4人都陸續獲准交保;目前,檢方偵查的重點轉向月曆、碗盤採購弊案,及追查2012馬吳競選總統彰化縣競選總部的企業捐款流向。

(轉貼到此)

說起來,馬總統的司法,在辦馬總統自己人的案子時,辦的是真正的奇怪,難怪聯合報專訪馬總統「談國事不設防 談妻小不解密」時,大家都看出來,馬總統對自己貪污的昏天暗地的腐敗政府,竟然隻字未提,而聯合報也像個可人兒般,十分體己的也全沒問。這一幕,像極動物農莊最後一幕,拿破崙跟媒體關在房裡,幾杯最愛的馬祖老酒下肚的模樣,豬門酒肉臭,只有被關在門外,恨恨罵著無法有天的中時記者,像是遇到了強盜賊婆般..

馬總統女兒馬唯中在台北圓山飯店的婚宴,記者突破管制,拍到宴會第一手的影片,但被總統夫人的隨扈發現,當場刪了記者拍攝的影像..『報告,隨扈抽了我的底片』記者說:採訪,如同上戰場。相機,就是槍,底片,就是子彈,是記者的第二生命。

於是,當聯合報記者採訪完一出門,就被絆了一下..喂,中時的,你凍死在路中間是要幹嘛?

這裡我再幫大家複習一下刑法強盜罪定義,第 328條 第1項(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諾貝爾經濟學家康納曼說,要用故事代替說理或數字,這裡就搬出兩個同為強盜的案例,給大家看看,司法跟馬總統關係有多大..

『高雄市潘姓男子出獄4個多月後,因為缺錢花用,連續兩天持刀搭上計程車後,搶走王姓和謝姓兩名計程車司機共不到一千元,犯下強盜罪,須服刑12年,他認為自己只是「恐嚇取財」,上訴二審被駁回。

判決指出,潘姓男子有詐欺、竊盜、妨害公務等前科,去年4月1日才出獄,8月11日因缺錢花用,將菜刀裝進袋子,攔下王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後,亮刀 恫嚇 王,使他交出車上350元。隔天又故技重施,拿走謝姓司機580元。潘認為自己將刀子放在自己腿上,沒有抵住司機脖子或身體,是「恐嚇取財」,二審合議庭 認為他的行為已達「使人不能抗拒」程度,認定是強盜罪。』

這是與馬總統無關的司法,下一個則是與馬總統有關「剛出訪回國,馬一聽到好友陳凱倫兒子被收押,著實嚇一大跳」..

『陳銳被控擔任簽賭網站總代理,一年淨賺百萬元;又因無力支付下線彩金,安排廖振福、李世豪在廖宏安等人交付彭姓賭客十八萬元彩金時,由李世豪以防狼噴霧劑強盜,陳銳還分得四萬元贓款。法官說:現有的證據,只能證明陳銳在犯案前,曾策劃李世豪(通緝中)、廖振福(被判1年8月)搶奪彭姓被害人黑吃黑,不能證明他參與或知悉強盜。

後來陳銳被判刑兩年定讞。

【賭金黑吃黑 藝人陳凱倫】『子判刑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經營簽賭網站,還找人對下線組頭「黑吃黑」搶奪賭金,最高法院昨天依結夥搶奪罪,將陳銳判刑二年,全案定讞。陳銳就讀高中時,成立簽賭網站「英皇運動網」擔任大組頭,在台北地區吸收學生賭客。二○○九年十一月,彭姓賭客贏錢要求拿回四十八萬元,陳銳不甘損失只付十八萬元,且藉故離開,再要求同夥用防狼噴霧劑噴彭的眼睛,把錢搶回來。

法院審理時,陳銳向法官認罪,辯稱事前不知道同夥搶賭客,也未參與分贓;但法官根據同夥證詞,認定陳銳不但指示行搶時機,還要求同夥用手機「實況轉播」行搶過程,犯行明確。一審判處陳銳有期徒刑一年三月。二審痛批陳銳年紀輕輕,犯案後飾詞狡辯,絲毫不見畏懼法禁之情及真誠悔悟之心,加重改判二年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高院的判決。』

馬總統的司法,這裡其實經過一些心情上的巨大轉折,一審說證據只能證明陳銳在犯案前,曾策劃李世豪(通緝中)、廖振福(被判1年8月)搶奪彭姓被害人黑吃黑,不能證明他參與或知悉強盜。所以判決用的是搶奪罪,

第 325條 第1、2項(普通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審及終審法官,卻因為同夥落網,他馬的,竟然查出新證據!法官根據同夥證詞,認定陳銳不但指示行搶時機,還要求同夥用手機「實況轉播」行搶過程,犯行明確。可是更離譜的,這時竟還是用搶奪罪,

(以下為模擬合議庭討論)

菜法官:報告,陳銳辯稱事前不知道同夥搶賭客,也未參與分贓,害我們把好好一個起訴九年的強盜罪改判成一年三,現在同夥落網指証陳銳不但指示行搶時機,還要求同夥用手機「實況轉播」行搶過程,犯行明確,已經能證明他參與或知悉強盜了,是不是該判回去九年?

傻瓜,你不知道陳銳的爸爸是誰嗎?

菜法官:那我們該怎麼判呢?

簡單,就把新事實新証據照抄一遍,然後..嗯,一審只判了陳銳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還規勸陳銳要好好重新做人,努力讀書,我們就裝模作樣,創巨痛深的罵他一頓,甚麼年紀輕輕,犯案後飾詞狡辯,絲毫不見畏懼法禁之情及真誠悔悟之心的,再加重改判二年徒刑,不就好了。

是,法官英明,馬總統萬歲!(這一句是我加的,我認為大家應該隨時隨地都要在嘴邊心頭誦念,尤其是陳銳和他偉大的爸爸,只要爸爸對了,一切都對了!)

所以當馬總統不談馬總統上下左右前後裡外,全方外的親信隨扈手下愛將金童玉女們貪腐的弊案醜聞時,那個答案不是就很明顯了,這就是種所謂的此地無銀三百兩,套句宅神朱學恆的名句

沒研究就是沒研究,不關心就是不關心。

他說清廉就是他的生命,可是他的清廉生命,是靠嘴砲量產的..一命一命又一命,兩命三命四五命,六命七命八九命,貪腐敗家不回應。他把林益世案,就查到林益世為止,又把李朝卿,查到李朝卿為止,把卓伯仲案查到卓伯仲為止,把賴素如案查到賴素如為止,

(這就像馬總統的貪汙財產不明罪,前三年只限貪官,一個案子都沒,馬總統很開心,說他這是肅貪有成,自己真是英明,高興一晚就好,他要給自己加薪發獎金。可是邱毅說,那是因為適用條件太嚴格的關係。馬總統只好裝模作樣,要修法拿掉帽子。這就是今天修正過貪汙財產不明罪的版本,修法內容加上一個新條件,未來公務員除了涉貪,有在性交的也可適用..嗯,直到今天,只有林益世和馬總統本人用過)

然後再按時間序,把貪官一個一個放出來,我請大家試想一下,如果清廉果真是馬總統的生命,而他也只有這麼一個生命,不是九命怪貓,那麼,當第一個貪官被抓,就像他清廉的生命死掉,接下來的貪官被抓,就像他清廉的生命在地獄裡重複的死掉,而第一個貪官被放,不就是讓貪官在他死掉的清廉屍體上頭鞭屍跳舞嗎?這趟放的是卓伯仲,馬總統的清廉屍體已經被前頭放出來的貪官鞭爛跳爛,我想請卓伯仲行一行好,拿個有哥哥卓伯源題字的屍袋,把馬總統清廉屍身裝起來,上書一首,

伯仲如何作伯源,司法吃案欠夫功;從今不許掉屍袋,馬的清廉很欠通。

這一段,我把它稱為馬總統貪腐司法的四不一沒有,這個四不,就是不關林益世,不關李朝卿,不關卓伯仲,不關賴素如(嗯,這個很快也會放出來,那是在強盜窩..喔,馬總統最核心的主席辦公室直接收錢,難道大家真以為可以一下就看到完結篇嗎),一個沒有,就是沒有太極雙星弊案

『針對上周壹週刊報導,指總統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馬以南上午委託律師蔡茂松前往士林地院,對週刊提出刑事加重誹謗自訴,同時求償1千萬元,並在聯合晚報等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以回復名譽』

所以我們知道,當馬總統喊說清廉是他的生命時,就會有一個貪污的案子出來轉疑前一個貪汙案子的焦點,前一個貪汙案子會被吃掉,關鍵貪官則會放出來,於是林益世放出來了,李朝卿放出來了,卓伯仲也放出來了..下一個賴素如請準備。

那..那太極雙星呢?

切!睜開你的眼睛看仔細,哪兒有啥太極雙星?不就是一塊大空地麼。

.

後記:很久以前,我曾說個一個馬總統訪非的笑話,那是馬總統在當大強盜油電雙漲,使人民不得抗拒的時候,出訪某非洲貪腐國家,看到該國酋長皇宮富麗堂皇。「哇!這麼美的皇宮,怎麼蓋的?」

酋長打開窗,遙指遠方一座土樓,說:「蓋一棟土樓就有了。」

一年後,酋長回訪馬總統,馬總統給他看照片。「哇,女兒女婿在香港跟美國的豪宅真漂亮,怎麼蓋的?」馬總統微笑開窗,指著台北車站說:

「蓋一棟太極雙星就有了。」

酋長探頭望了半天:「太極雙星..在哪兒啊?」

(按:根據媒體報導,太極雙星的私地主國民黨可以獲利數十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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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T
反對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縮短時間
2013/04/11 06:11
江院長宣布要為勞工加薪,值得肯定。但是其實不需要加任何條件。台幣貶值,出口廠商賺很多錢,拿一點利潤來幫員工加薪,這本來就是應該。這時江院長要有配套措施,調高勞保級距和健保級距。不過個人認為為何要以級距繳費呢?為何不是依照薪水來課以一定百分比繳費呢?同時加上類似綜合所得稅累計加收呢?薪水是廠商的成本,不怕廠商跑掉。並且收費作業成本較低,繳費費用應該著薪水跑是不是會比較好呢?
根據報載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研擬案要大幅放寬中國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年限,由現行的6年縮短為4年,由於馬政府上任後已經在2009年將中配取證年限由8年縮為6年。如今又要再改,民進黨質疑馬政府是為了選票而拋棄國安隱憂,揚言會反對到底。前些日子美國「駐台大使」普睿哲忠告台灣人民不要對兩岸關係良好當成一種錯誤的感覺。他希望朝野兩黨針對大陸政策能坐下來好好談並形成共識。縮短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是有其危險性,馬總統國安會成員是不是像王郁琦在當國安會諮詢委員一樣都在睡覺呢?還是國安會成員只是酬庸性質而毫無能力處理國安問題呢?過去有大陸地區詐騙集團以假結婚方式騙取老榮民財產,甚至大陸少妻嫁給台灣老榮民為的是遺產繼承。還有一個大陸少妻連續嫁給好幾個老榮民,目的是為了錢財。這些問題陸委會和國防部都無法解決。縮短為四年,方便大陸少妻很快取得榮民遺產,甚至可能為了遺產而預謀殺人。在台灣出生的公民要取得身分證需要20年,從幼稚園、小學、高中大學都要接受公民教育和接受愛國(中華民國)教育,這就是政治學所講的政治社會化過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縮短四年實在太少,至少應該要10年,這10年至少要接受並學習台灣的政治文化,並歷經台灣社會的政治社會化過程,同時要學習並適應和台灣人民相處,讓自己融入台灣社會。否則大陸妻殺台灣老公或其親人的事件會不斷重演。
國民黨眼光短淺,只為自己選舉勝利,以為中國配偶會投票給他們就一定要縮短取得身分證年限。如果這樣做,只會讓台灣香港化,有一天中國配偶人數多於台灣人,或是他們影響力影響政府政策,而背後有中國政府操控,以後國民黨立委恐怕身不由己,而讓中國實質統一台灣。馬總統要記得,一個國家要由自主性,別老是藉由外力來解決內部矛盾。馬總統和馬政府真的要三思。至於王郁琦說應秉同理心接納陸配,套一句馬總統常說,一切依法行政。大陸配偶應該要和外國配偶一樣待遇,但是有些國家安全疑慮,依照比例原則,條件可略微嚴格一點。至於同理心,阿扁被馬總統政治清算到成廢人,再不放就會很快成植物人,王郁琦應該要求馬總統要秉同理心放阿扁總統,王郁琦,不是應該這樣嗎?

DEMO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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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賭服貪
2013/04/10 15:56

這樣說吧!天下選民皆願賭服貪,

綠民不止伏服,還當祖公、祖嫲謨拜。

芬姐都沒事兒了,源弟哪能傷根毛兒?

師父,您也太「大小眼」了吧!(其實師父是天生白眼)

::


捍衛「信仰自由」與「不信仰自由」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4-10 18:40 回覆:

這是詐賭啊,還是那種強姦老百姓般的詐賭,就好比馬總統牽出一隻鹿說,然後說貪污的是這隻馬,

總統,這..這不是一隻鹿嗎?

喔,我以為牠說「我是一隻馬」咧。

請大家放心,雖然感覺到大家對馬總統貪腐已經哀莫大於心死,但是我還是不信公理喚不回,明天後天大後天,天天會準備一篇新版動物農莊寓言來伺候他馬的全家,周阿姨馬女兒女婿一同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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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0 14:59
唉,果然天下貪腐皆是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