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關廠勞工的法律問題?
2013/02/07 09:25:38瀏覽1476|回應6|推薦20
關廠勞工訴求 馬總統:是法律問題關廠工人臥軌抗議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在中常會表示,這不是魄力問題,是法律問題;當初政府是為了解決私人跟雇主關係,用借貸方式處理,他們 (指關廠工人)要求政府解決,但法律沒有依據,也沒有這筆預算、這個科目,「哪個公務員敢這樣做?」

馬英九說,欠款數額約兩億多元,需要一步步解決,若要政府出帳,要有根據。馬英九表示,政府一定會抱著同情心去了解,協助勞工解決問題;但用臥軌方式表達,阻礙交通,民眾也會有意見。

那倒是怪?怎麼酒駕預防性羈押,又成了魄力問題,「上憲法法庭辯論都敢」,而欠款兩億多,讓我想起夢想家,兩個晚上花兩億,如果馬總統真有同理心,就在桃園這些工人住的地方再演兩趟夢想家,請這些工人阿伯阿嬤上舞台跑龍套繞一圈,不就解決了。預算科目不符怎麼辦?噗,那些都不是問題,馬政府的公務員膽識大著,敢得很咧..

採購誤為租賃違法拿非活動期間的憑證核銷

『夢想家不起訴。檢方認為,盛治仁在編列國慶晚會預算時,就晚會內容、形式、表演團體、各單項金額之預估均無任何具體規劃,僅因信賴表演工作坊所提的預算金額,即裁示編 列2億5800萬元籌辦,再加上文建會相關人員誤認表演舞台案純為租賃,未就相關設備所有權歸屬問題在撰擬契約文件時加以明訂,讓文建會蒙受損失,已涉及行政瑕疵或疏失,關於此部份,檢方函請權責機關究責。』

只有馬政府的檢察官們膽子比較小..今天有篇社論,把關廠勞工問題來龍去脈講了一遍,轉貼於下,

勞工臥軌:失落在善意與惡意之間

正當春節返鄉潮啟動,台北火車站卻傳出「關廠勞工」集體臥軌的激烈抗爭,其中不乏白髮蒼蒼的長者,令人驚心且不忍。這場肇因於十七年前傳統產業關廠潮的勞工事件,如今餘燼重燃,原來的「勞資糾紛」卻已變質為勞工與政府間的「債權爭議」,實是令人意想不到的變化。

聯福製衣,這個串起台灣勞工抗爭史上兩次臥軌事件的關鍵企業,十六年前因老闆李明雄惡性關廠,遠走東南亞另起爐灶,拋棄數百勞工並積欠上億工資及勞退金。 在勞工發動激烈抗爭後,政府訂定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意在提供勞工貸款以免其生活驟然陷入困境,方案並適用於其他十多家關廠企業 員工,共貸出四億多元。未料,這項善意卻埋下今天抗爭的新導火線。

問題出在,當年撥補這筆款項,勞委會言明這是政府提供給勞工的「貸款」,並附有繳息條件。但在有些勞工的主觀解讀,卻認為這是政府代替關廠資方支付給勞工 的「代位求償」補助,因此沒有必要歸還。不論雙方認知如何,當初在撥付過程雙方確實簽了「貸款契約書」;這點,勞工在法律上的立足點確實較弱。何況,當初 參加此一計畫勞工達一千一百多人,至今有半數已經償清借款;這顯示,多數人清楚知道這筆錢是「貸款」而非「補償金」。

最近事件重新爆發,緣於去年勞委會前主委王如玄眼見十五年的貸款追溯期屆滿,因而依法向積欠的勞工發出追繳。一走上法律途徑,隨即衍生法院扣押財產、加重 滯納金等問題,導致積欠的五百多名勞工再度集結走上街頭。王如玄處理此事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我們難以判斷;但她是人權律師出身,絕不致罔顧失業勞工的困 境。她當時若不採取作為,不僅可能留下「瀆職」罪名,對於先前已清償的勞工恐怕也無法交代。至少,從一般民眾的角度看,她依法行政並沒有錯。

經過十七年,此事由當年資方惡意關廠的「勞資糾紛」,演變成今天政府和勞工間的「債務糾紛」,從當年的許介圭到今天的潘世偉,整整經歷了七任勞委會主委。 其間,有些官員曖昧地慫恿這些勞工簽約拿錢,有些官員明裡暗裡主張這筆錢可以「不必還」,甚至有官員教唆勞工「裝窮」說還不起,都給了勞工不恰當的想像, 導致今天在「貸款」或「代位求償」之間爭執不下。

這次臥軌事件,除了失業勞工和勞委會「兩造」,真正該負責的「第三方」卻是徹底缺席了。當年關廠潛逃的聯福製衣廠老闆李明雄,十年前被從泰國押解返台,但 桃園地院卻輕輕裁定他以廿萬元交保。他最後留下的聯福廠房土地,經拍賣售得四億多元,結果居然悉數被債權銀行拿走,沒有留下分文給勞工,也粉碎了員工最後 一絲索回欠款的期待。政府處理此事,無法從源掌握關鍵人物、關鍵時刻解決問題,讓這些棄廠而去的「李明雄們」至今置身事外,政府反而「公親變事主」,搞得 自己泥足深陷,而銀行則是永遠的贏家。如此冰冷的程序和法律邏輯,也難怪勞工和民眾皆不滿意。

反過來看,這些失業員工的境遇固然值得同情,但工運團體在交通要津的車站發動臥軌突襲,讓無辜的南往北返民眾飽受交通癱瘓之災,恐怕也只會削弱自己的立 場。原因很清楚:第一,這場抗爭的本質已非「勞資糾紛」而是「債務問題」,正當性已不如從前。第二,勞工自己拒絕當資方的犧牲品,為何自己卻隨意犧牲善意 第三者(旅客)的權益?第三,若勞委會同意抗爭勞工把錢一筆勾銷,那是否意味政府還要退還另五百多名勞工已清償的貸款,否則將如何面對他們?

聯福關廠引發的兩次臥軌抗爭,在台灣工運史上留下了鮮明的刻痕。這其中,有資本家的惡意,有政府的善意,有官員的投機,有司法及行政的疏怠,也有社會的同 情。無論如何,隨著民主與法治的推進,我們希望這場工運能以更理智的方式收場,不要困陷在歷史塵埃中;如此,才不致把善意和惡意都攪成渾水。

(轉貼到此)

我認為這篇社論,可以用來當我們與黨政高層馬總統討論用的背景資料,瞧社論說的如此四平八穩,人人都有,全罵了一趟,也算是難能可貴了,唯一的缺憾就是標題像是抒情文,貶損了一些價值。

有網友說:社論罵了落跑老闆,講了政府的委屈,也反過來看了失業員工,但是看不到社論的立場,希望社論能勇敢表達自己的立場。

欸,我說這也太強人所難了吧!孔子說,鄉愿,德之賊也..喔,我是說,從前社論,都只反過來看勞工就算交差,這篇算是進步很多了。更何況馬總統已經說了這是法律的問題,當然只有靠他來解決。比方說找兩個桃園縣的大官,請他們捐一塊航空城的池塘土地..

『監察院昨發布第四十三期廉政專刊,多位大法官、地方縣市及局處首長財產資料曝光。桃園縣正副縣長吳志揚、李朝枝分別在土地建物資產、存款等方面展現雄厚財力。其中李朝枝的存款相較於九十九年六月到職時增加一億三千八百多萬元,存款增加幅度最受矚目。吳志揚土地+建物共59筆』

然後就說要成立一個建國超過一百年慶祝活動基金會,演兩場感人肺腑,由老阿公老阿嬤擔綱主演的老夢想家,不就解決了。但是這樣恐怕有點緩不濟急,最快的方法,就是由馬總統發揮超強同理心,把這些關廠勞工想成貪汙了特別費,貸款沒還的,就全當成歷史共業,然後在立法院下會期通過關廠勞工貸款除罪案,這樣子比較快。至於補貼不償還者,那麼,已償還者怎麼辦?」這種細節問題,我建議可以去問把特別費還了的朱立倫或是胡志強,他們若不敢講,還可以再問去想還卻還不了的顏清標,還是其他貪汙研究費的教授,哪有怎麼辦?

涼拌炒雞蛋啦。

這個專門坑殺勞工,由強盜組成貪腐的爛政府,我呸!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7287253

 回應文章

濕無邪
...
2013/02/09 23:00

在歐洲大罷工時,看到很多中國留學生抱怨"怎麼路又封了"、"火車又停開了",但當地人民就算沒有讚聲支持,也罕見有落井下石莫視抗議的群眾,因為他們知道這是人民最基本的權利,馬丁尼莫拉牧師言:他們追殺共產黨員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他們追殺猶太人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他們追殺工會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的人........等到他們追殺我時,已經沒人幫我說話了。如果今天這是件公共議題,抗議的人群不是在你家大聲嚷嚷,就算癱瘓交通也是理所當然。回頭講到法律問題,馬英九遇到法律問題會轉彎不是第一次了,連美國憲法都可以搬出來解釋國民黨黨主席,余文有了案底還能回任公務體系,行政機關有行政裁量的權利,通過議會給于正當性及可。好吧,就算退一萬步,不需要人民支持這項公眾議題、也不用政府行使行政命令幫忙解決問題,回歸到最初的白紙黑字,也是充滿爭議,政府官員除了滿口謊言撇清責任,真要打起官司,也不見得會輸,只是台灣的司法能為正義發生嗎?能實現事實的真相嗎?就算能,要付出的代價,也是不對等的,而今,天平的兩端就是如此集端的傾斜,但馬英九還是那副態度---"我把你當人看,你來我這,就得照我遊戲玩"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2-10 00:45 回覆:

傑佛遜相信,人皆擁有「某種不可轉讓之權利」。也就是說,無論政府是否存在,人所擁有,不可創造、奪取、或轉讓的基本權利永存。傑佛遜對於自由的解釋最受重視,他將之定義為「正當的自由為,在其他人據相同權利劃定之範圍內,依我等之意願暢行無礙。我並未加述「合法範圍內」,因律法通常不過是專制獨裁者之意圖,而律法的確就是這樣侵犯個人權利。


starpi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罵個半天,不知所云
2013/02/08 12:05

所以,這位版主,建議怎樣?政府照單全收,拿納稅人血汗錢,無償打銷呆帳讓其他六百多個把貸款繳清的受害勞工當白癡?

就算感情上大家都願意這樣做好了,如果以後又出現了惡性倒閉的廠商落跑,政府還是得見一個賠一個是嗎?如果是這樣,還是得立法保障勞工權益,不是大家口水吐吐都說好就算了。

沒錯,必須回歸法律,不然誰來評定眾人的事。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2-08 13:48 回覆:

第一,我不會這樣說,就好比特別費馬總統除罪了,但我絕不會說把特別費還了的朱立倫或胡志強是白癡一樣。

第二,當年說是代償,然後勞工拿錢回家,落跑老闆就把財產賣一賣,賠給銀行,再去中國開廠,這是公務員失職,沒有告落跑老闆,也沒告債權銀行,依照順位,應該先還政府,就好比新北環快,該罰廠商的沒罰,一下子就讓國庫少七億,事後才知官員去喝花酒。我認為這中間有太多官員瀆職,把他們的終身俸跟退休金18趴拿出來賠一賠,不足的請桃園縣長航空城副縣長5、60筆土地,賣一塊池塘地就超過許多了。


河壩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就是政府的惡行!
2013/02/07 16:12

明知道是政府未善盡職責,導致權益受損,卻又擔心被政府請來的律師告上法院,只好無奈的付錢,這怎麼能解讀給錢的是好人,不給錢的是壞人

更重要的是,這本就是他們的血汗錢,是政府把關失靈,導致他們求償無門!

如果不是自知理虧,何必替資方出錢而美其名為借貸?何不如一開始就讓這群苦勞死死卡快活,也不至於有今日臥軌!何況當時沒有法律告訴勞工政府要出面,他大可不管,如同馬英九所言:依法行政,這些人餓死活該!


pan245
法輕法重?
2013/02/07 15:09
樓主既然標題是臥軌事件法律問題,那麼應該就從法律著眼,樓下各位能從法律上告訴我政府有代償責任嗎?如果沒有,只是基於同情,我認為就濫情了,況且,有600多人願意遵守契約繳貸款,卻有500多人不願意,請問遵守契約償還的勞工都是傻瓜嗎?還是500多人心存僥倖?
看起來有些人認為以後勞資出問題只要政府出面擔保善後,我也不反對政府全面接手善後,但是要有法律依據,還有樓下各位要有國庫淘空的心理預備,可能您現在大發善心同情這些失業勞工,等到您退休時,才發現國庫已經散財殆盡.
至於樓下提到其他國庫浪費情形,是認為現在國庫浪費還不夠,添上幾筆也無所謂?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2-07 15:37 回覆:
「政府有代償責任」應該簡化成「政府的責任」,誰知道咱們勞工辛苦賺錢納稅養著這麼一個肥滋滋的政府,他該負有甚麼責任?法律的問題很好解決,馬總統只要發動修法就行了。但是根本問題,牽涉到政治哲學的思辨,把老百姓想成一群羊,馬總統或政府像是牧羊人,有狼來吃羊,牧羊人或牧羊狗有甚麼責任?

河壩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樓下的錯啦!
2013/02/07 11:34

政府要照顧勞工,這是他的職責!

資方脫逃,這是政府防範工作不到位(勞工沒這個權力)

回來後處理資產卻全部讓債權銀行拿光,勞方一毛也沒有!

這是政府殺人!

如果政府認真點,或者讓這些資產優先給勞方(他們是無辜的第三方),就算無法給足,相信勞方也不至於反彈那麼大!

看看劉松藩等所超貸的呆帳,絕對遠大於這些抵押品,銀行還不是照樣發10個月年終

問題是勞工,少了這些錢不僅過不了年,甚至全家挨餓!

政府要照顧弱勢,而不是庇護強權!



pbl
等級:3
留言加入好友
感想
2013/02/07 10:33
這件事情我不認為政府無能,而是這群勞工如此惡行惡狀, 我認為勞委會提出的方案已經仁至義盡,但是這群勞工卻想一筆勾銷,人不要臉膽子就大了,佔了便宜還賣乖.他們想一筆勾銷的是我們的納稅錢,憑甚麼?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2-07 12:10 回覆:

如果把紡織廠想成保險公司..

保險安定基金昨天第三度標售國華人壽,經過一整天共計四輪的投標、議價,全球人壽以黑馬之姿,以賠付八百八十三億六千八百萬元得標,賠付金額創下政府處理問題金融機構天價紀錄..

國華人壽倒了,政府要搬咱納稅錢883億去補洞,真是天差地別。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2-07 12:15 回覆:

把關廠工人想成江媽媽..

政府先賠江國慶媽媽,讓她閉嘴,說是已經喬好了,讓馬總統說他已經一言九鼎,說要半年內幫江國慶平反,就是半年達標,請江媽媽安度晚年,他會代位跟陳肇敏求償..告到現在卻連個終身俸退休金都扣不到,每個月照發15萬給陳肇敏。有個軍官倒是一開始就認錯,賠了好幾百萬..這萬一告個十五年,政府還是告不倒陳肇敏,回頭跟九十歲的江阿嬤討這一億,那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