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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不償還者,那麼,已償還者怎麼辦?
2013/02/06 14:53:55瀏覽6882|回應17|推薦0

這是是非問題,也是公義問題,並不是「抗爭者恆對」,必須好好說個清楚。

16年前,有幾家工廠惡性關廠,並積欠勞工薪資,後來政府給予這些勞工「抒困貸款」,共有一千一百多人申請,平均每人「貸款」四十萬元,至今,已有半數五百多人如期償還。

好了!剩下還沒償還的,他們說,這不是「貸款」,是政府替工廠「墊償」,所以絕對不還;甚至,勞委會已經訂出「補助方案」要替他們抒困,他們還是不肯同意,堅持一筆抹消,並且宣誓抗爭到底。終於,鬧出了昨天台北車站的臥軌抗爭事件。

這事非常清楚:白紙黑字就是「貸款」!大家也都簽字認帳過的,如今倘若有困難無法償還,應該要好好尋求救濟援助管道,不能這樣一推二百五,翻臉抗爭。

否則,那些乖乖按期納息償還的、沒有政府「補助」的另外五百多位勞工,又是什麼?

台灣,總有這些亂事!陳水扁不認罪、不悔過,他的支持者卻要求特赦、要求保外、要求這個、要求那個,現在連要求讓陳水扁回家過年都說得出口。

而媒體,沒有抓緊原則、弄清是非,卻只是隨著「抗爭」起舞飄風,把整個社會弄得煙霧瀰漫、道理不分。這樣的台灣,當然注定要亂下去!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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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Xuser&aid=728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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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Lu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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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2013/02/08 13:00

臥軌勞工 "貸款" 拿到的幾十上百萬棺材本要還是 "法律問題".
大戶捲走或虧損的幾百億幾千億由納稅人幫忙還也是 "法律問題".
現實上,這 "法律問題" 說白了,
就是你欠得夠不夠多,捅的窟窿夠不夠大,後台夠不夠硬的問題,而不是該不該還的問題!
欠得夠多,窟窿夠大,後台夠硬,欠債不還是天經地義,法律自動轉彎低頭.
欠得不夠多,窟窿不夠大,後台不夠硬,欠債不還是天誅地滅,法網難逃.


不信?
瞧瞧那些被惡意掏空的銀行,
政府是如何用幾百億幾千億納稅人的錢去填窟窿的?
瞧瞧那些亂發卡被倒帳的銀行,
政府是如何減免營業稅去讓他們打消呆帳的?
減免掉的營業稅難道不是變成納稅人負擔的國債?
而且甚至打完呆帳以後,減免營業稅成了永久制度,
稅源一去不復返,政府稅金成了股東盈餘.
再瞧瞧台灣高鐵,政府是如何施壓讓公股銀行流血降息讓他出現 "盈餘" 的?
公股銀行流的血難道不是納稅人的?


什麼是法律?
保障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文字就是法律.


台灣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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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en,0066 加貪心
2013/02/08 02:31

你這個喜歡慷他人之慨的東西, 當然樂意收薪水不幹事. lmao.

本來想罵你這東西 '白癡加醜陋', 不過, 尊重版主,不罵了.


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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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iento:
2013/02/07 22:53

1.是不是貸款我不知道,我列的資料只是因為我懷疑這不是貸款,或者說,我懷疑政府官員用近似詐騙的方式,明明是貸款卻對當初的勞工打包票說是代償。"已經有500多人償還"這事個人認為不代表什麼意義,也許當初跟他們溝通的官員沒有騙他們,所以他們知道是貸款;也有可能是面對公權力的追討,只好忍氣吞聲還了,很多人是怕官的...viento如果知道,不妨解說一下。

2.如果是因為詐術,或者是在雙方權利義務極不對等下而簽了文件(或是脅迫)是可以不用負責的。我不知道政府有沒有施詐術,不過,說到底,在權力地位不對等下,又是公民思維不彰的十幾年前,我是很懷疑這份文件的簽署到底符不符公平正義正確透明等原則。因此,我同情這些人。

3.viento應該知道,資方倒閉,剩餘財產會被清算,以償還債務人。沒有經過他們激烈抗爭沒有上頭條,我不知道,原來積欠員工的薪水跟資遣退休費,在台灣,並沒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政府在清算當初資方資產後,得到四億多元,只是都"優先"被債務人"銀行"拿走了。我認為,海事優先權中船員薪資可優先受償,是很合理且符合社會正義的規定,只是目前台灣勞工得受不到罷了。viento認為該讓勞工朋友有這樣的權利嗎?

4.我是很0066,不過,我不想當總統,這是個箭靶職業,但薪水給我那我是願意收的。



台灣歹完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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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wien做總統
2013/02/07 21:28
wien 做總統後, 我們都趕快去開家公司,雇用親朋好友, 每人每月薪資100萬,用欠的. 一年後關門倒閉, 政府得賠償每個員工1200萬....

台灣歹完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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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wein腦袋0066
2013/02/07 21:02

1.如果不是貸款, 那麼已償還貸款的500多人是還什麼東西?

2.你簽文件而不知內容就可以免責嗎 ?  荒謬白癡至極!

3.資方關門倒閉, 你告訴我世界上有那個國家會政府扛起賠償責任? 政府的錢那裡來?全民納稅人.  你要作好人,不要在此放pi,你趕快自掏腰包去賠償那些勞工.


磐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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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貸款嗎?
2013/02/07 19:12

1.勞委會2011年勞動節出版的《工運春秋:工會法制80年》第90頁內容提到,「以政府代償方式,先拿出10億元代墊,再由政府向『資方』求償。」書上明白寫著政府追討對象為資方,不是勞工。

2.小弟這輩子簽了不少文件,要我說我都完全知道我簽了什麼,嗯~~~~

3.我個人是很感謝他們這次的行動,讓我知道了原來在台灣,資方倒閉或惡性關廠,積欠勞工的薪資或資遣退休費是毫無保障的(就我所知,船員是有優先求償權的,根據海商法),而我們的政府、勞委會真是他媽的混蛋。



ca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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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那一句『認知的差距』實在太強詞奪理了!
2013/02/07 14:48
請問華碩,
那些不想還錢的勞工,是以為他們簽的借貸債權契約,白紙黑字都是假的嗎?
還是,那些不想還錢的勞工都不識字?

如果『當年的政府和工會都沒有溝通清楚』,那麼那500多已經繳還貸款的勞工,
怎麼不以為那【貸款】是政府幫老闆還他們的薪水呢?他們幹嘛還錢?
他們對同一個借貸債權契約的『認知』又有什麼『認知差距』?

貸款,就是借貸,並不就等於【政府幫老闆還他們的薪水】,
否則台灣所有跟銀行貸款的人,也都可以以一句『把貸款的意思弄擰了』,
說【貸款】是【銀行幫他們買房子的補助款】來要求不用償還欠款了!

OldMan - 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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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2013/02/07 02:10
Obama昨天告發 S&P,求賞5個Billion美金,比斬還兇!

J教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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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太懂政府為什麼不可以告人民?
2013/02/07 00:17

欠稅,不是也在告嗎?

罰單沒繳,不也是一樣要走司法程序嗎?

我把86年間的相關新聞掃過一遍,借錢的人不清楚這是「借貸」,那真的是見鬼了


Xus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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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告人民
2013/02/06 22:54

To:華碩

「政府告人民」也是不得已的吧!?

總之,民主以「法治」為基礎,台灣就是不講「法」,所以把許多事都弄擰了,而「民主人士」正好可以利用這種亂象「混水摸魚」啊!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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