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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冰冰是馬總統又一個夢想家嗎?
2012/12/18 23:04:59瀏覽1550|回應4|推薦16

郭美珠緊咬 白冰冰聚眾反擊郭美珠緊咬白冰冰,原本勢單力薄的白,今天包括楊光友、包偉銘、沈玉琳、丁國琳、楊繡惠等近20個藝人聲援力挺,郭美珠方面則有尤美芳、闞水源和貝蒂,演 藝圈兩股勢力拔刀相向的氛圍已然形成,據悉,18日下午2點,郭美珠還將率眾赴博愛路地方法院按鈴申告,看來此事暫時無法善了。

資深藝人周嘉莉說:「演藝圈手心手背都是肉,一群老藝人,棺材都進一半了,實在不懂在爭什麼。

我承認,這些藝人我一個都不熟,這個題目最好是給熟稔藝人掌故的李旼(史屁伯)老杯杯來寫比較得宜,偏偏他最近疑似失戀又放起了長假,我只好勉力為之,公道伯做的不好,還請看倌們寬恕則個。

這裡得要插播一小段新聞,以免日後忘了,日昨馬接受電台主持人唐湘龍專訪,陰惻惻的說他沒有看到丟鞋(是看晚報才知道),當下我心底就打了一個凸,然後馬又下令..嗯,用溫和的語氣說..

馬英九總統上周出席人權日活動遭到丟鞋抗議,17日他接受「飛碟電台」專訪時說,從政以來常遇抗爭活動,被吐過口水也被丟過雞蛋,「我都是平常心看待」。當天丟鞋或丟包包的人都不是政治受難者或家屬,而是長期以來就非常支持綠營與前總統陳水扁的人,意識形態非常清楚。這些人的抗爭方式不是很恰當。

果不其然,(中央社記者葉素萍、黃旭昇新北市17日電)獨派人士王獻極丟鞋嗆總統,遭警方約詢。警方說,只是希望王男說明涉嫌妨害公務的過程,絕非秋後算帳。

根據刑法,妨害公務是公訴罪,而且不只是丟鞋,丟包,丟臭雞蛋臭襪子,還是吐口水,罵公務員,這些都屬於妨害公務罪的所轄,一會兒我若有罵到馬總統的部分,嗯,那是絕不可能,一定是聽反了..

言歸正傳,這裡就要來回答資深藝人不懂的事,「演藝圈手心手背都是肉,一群老藝人,棺材都進一半了,實在不懂在爭什麼。

記得連勝文說,經濟拼不好,選甚麼都像選丐幫幫主,我們知道,丐幫其實也有分成污衣派跟淨衣派,前些日子我就看到一個資深藝人全省站工地秀,正在奔波趕場時,面對著鏡頭,潸然欲淚下的說「我們這些老藝人真的很辛苦,很可憐」。欸,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瞧我,這又扯遠了,我真正要回答的是,列子有說過的..

楊朱游於魯,舍於孟氏。孟氏問曰:「人而已矣,奚以名為?」曰:「以名者為富。」「既富矣,奚不已焉?」曰:「為貴。」「既貴矣,奚不已焉?」曰:「為死。」「既死矣,奚為焉?」曰:「為子孫。

這人生海海,短短數十載,不就都是一為名,再為富,三為貴,四為死嗎?這樣子周嘉麗懂了沒?

然後,我再要回應一下這個記者的淺薄,甚麼叫「看來此事暫時無法善了」?

我們知道,白冰冰是馬總統的好朋友,唐湘龍,花蓮王媽媽那一個級別的特級粉絲,他們倆人交好的過程我也不贅述了,白冰冰死女兒,馬辭職砲打連戰李登輝,然後白幫馬站台,又幫假廢死的馬罵跑了花瓶王清峰,馬於是給白當國策顧問,白開演唱會他還花國務機要費包場去看,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

這個兩派,喔,以郭美珠為首指控白冰冰A錢的案子,在我看來,跟前陣子同班人馬,馬總統,文化部(前身為盛治仁管的文建會),搞出兩晚狂燒民脂民膏兩億三的貪腐弊案夢想家,還真他馬的相像,當時可不是把藝文界也一刀切成兩半,一半是污衣派,一半是淨衣派。我前頭說了,寫藝人我還真不行,只好把夢想家最新進度給大家報告一下,

夢想家有沒有圖利?要看兩億三千萬怎麼花

夢想家兩晚上就燒掉民脂民膏兩億三千萬,錢都燒光了,甚麼好的都沒留下,只留下一堆馬總統貪腐暴貪的弊案醜 聞,讓建國一百年應該是全民欣喜,薄海歡騰的氣氛,卻像是把中華民國當成國瑞,百年到了,國之將亡,必有妖孽,陷入一片藉國家慶典之名貪汙圖利遂行個人私 慾之實的陰霾中,在歷史上又留下一個骯髒的紀錄。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

試想,貪腐掉國庫兩億多的大醜聞大弊案,辦到後來,卻在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下被馬總統的司法檢調公然吃掉,沒有一人獲罪,這讓身為納稅人的我,非常 的不服氣,如果把這個夢想家當成個賊,把馬總統的司法檢調當成一條狗,我的老天爺,這條狗知道是誰在養著他的嗎?那可不是馬總統啊!套句溫家寶在川震時說 的話,

是人民養著你們的,你們自己看著辦!

哪有人民花費大筆公帑養狗,看到賊不但不咬,還當起賊的代言人,反咬人民來著的?

好的,我們來看看檢方的這番話,

夢想家案簽結 馬、吳、盛皆無不法檢方調查指出,依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具專業素養或文化、藝術專業等人士,可採限制性招標;也就是說,可以不須經過公告程序就邀請一家或兩家以上的廠商議價,盛治仁等人不構成圖利罪。』

為什麼依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規定,盛治仁就不構成圖利罪?

那又為什麼黃季敏買了十幾億廢物防救災系統設備,也是依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規定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採購,就又是圖利,又是貪汙,還住豪宅,藏金條的?

通常,問完如此犀利的問題,臉皮不夠厚,還知點羞恥的司法檢調,早就撞豆腐自殺了。檢方這一會子也該關門打烊,跟大家告別才是。台灣民主法治走到今天,竟然還有這種機關存在,欸,只會不斷的羞辱要公義追真相找是非的人民。

根據貪污治罪條例 (民國95年)所載之第六條第一項四五款,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及刑法第 131 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以我們知道,盛治仁構不構成圖利罪的要件,根本不是馬總統的司法檢調說的那樣,鬼打牆的因為依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規定,可採限制性招標,就不構成圖利罪。真正要證明盛治仁沒有觸犯刑法131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五款,沒有在他當公務員,文建會主委時,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也就是說盛治仁如果沒圖自己,但是圖了其他私人的不法利益,就是屬於明知違背法令圖利私人的圖利罪。舉例來說,如果盛治仁去買一條泳褲,嗯,我還是改成馬總統比較好,

馬總統用來表演建國百年的泳褲破了,這裡他不要買新的,因為要偽裝成堅持清廉的模樣,他要用補過的,採用限制性招標,

一堆婆婆媽媽都跑來投標。

「慢!」馬總統說:「這是限制性招標,有特殊本事才能補,我已經跟影片上那個老裁縫說好,就給他補了。

婆婆媽媽紛紛鼓譟起來:「為什麼?補泳褲我們也會呀」「對咩,不公開招標,是驢是馬,不牽出來走走,還不知道誰本事好咧」

馬總統說:「因為全世界都知道泳褲不能補,只有我這個裁縫不知道..喔,還有,這條泳褲補過之後,還要在我下水時,能夠露出XX來,嘿嘿,這下子總沒人能補得出來了吧

(按:這項限制性招標圖說,限制級,18禁,請參http://xc8.xanga.com/f84f61ea73231278003662/b221441805.png)

然後,馬總統拿公帑給了老裁縫兩億三千萬,喔,別懷疑,這個老裁縫具專業素養,是文化、藝術專業等人士,他補過的泳褲,極具創意,無價,可以流傳千秋,遺臭萬年的。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學北檢說:

嗯,因為馬總統為了慶祝建國一百年,拍影帶宣傳自己清廉形象,找有專業的藝術裁縫,補過破掉的泳褲,全世界僅此一條,藝術價值無限,符合採購法規定,所以不構成圖利罪。

這能行嗎?

為了怕有人還聽不懂,我再把金額加個十倍,乾脆加個百倍好了。茲因馬總統為了慶祝建國一百年要補一條破掉的泳褲,找來具特殊專長的老裁縫,並給他兩百三十億,依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具專業素養或文化、藝術專業等人士,可採限制性招標;也就是說,馬總統可以不須經過公告程序就邀請一老裁縫來議價,不構成圖利罪。

我想,話都說得這麼清楚,我請馬總統的司法檢調也別裝傻弄癡,「ㄟ,要不要也往臉上塗些大便呀?」醜媳婦早晚得見公婆,就趕緊把查了老半天,盛治仁沒圖利,賴聲川沒多拿的帳目明細公開上網,讓台灣我們這些沒見過大場面的小屁孩看看,

是驢是馬,牽出來遛遛就知道了。

可別說這部分你們沒查唷。

(轉貼到此)

好的,援引轉貼來的標題與結論,我要告訴淺薄的記者,這白冰冰與郭美珠相爭的,可是刑法貪污裡頭的圖利罪,是驢是馬,牽出來遛遛就知道,就請白冰冰老老實實,把相關單據公布出來以昭大信,不就好了?

你們記者還當成是兩群小混混在街頭打群架,互嗆撂人..啥?「白冰冰聚眾反擊?」比賽哪邊的人多喔?

.

後記:在射鵰英雄傳與神鵰俠侶都有提到丐幫的分派,淨衣派比較像是想要投靠蒙古的。對了,還有依據楊朱對人性的分析,白冰冰沒有貪汙的終極動機,比較可能只是當個人頭,併此敘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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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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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19 11:39
戲子無情,婊子無義.古有明訓...

落差3千元,那叫佣金啦..白冰冰所指稱的900萬可能是她自己實拿,其他去
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1950-900=1050/132=7.95/集?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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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布1950萬查帳自清 白冰冰改口先前900萬破功
2012/12/19 08:07

專案組/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貝蒂指控國策顧問白冰冰「假補助顧自己」,事件越演越烈,昨日文化部主動約貝蒂見面,公布補助款項目自清,前新聞局承辦人員絕對沒有中飽私囊情事!文化部並將於近日發新聞稿說明,貝蒂說,真相已浮出檯面,請白冰冰不要再關機不回應!

解釋分3次撥款共1950萬

昨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長朱文清與田又安向貝蒂表示,連日來文化部循線找到當年廣電處承辦人員,確認該筆款項是依據99年5月4日新廣一字 第0990621118號所執行,總金額為1950萬,分3次發放,首筆及第二筆在該年五月及八月撥款,金額均為585萬;最後一筆在同年十一月匯出,金 額為780萬,總共補助了1950萬,絕非白冰冰所指稱的900萬!

江啟臣親致電澄清已撥款

田又安說,前新聞局長、現任立委江啟臣一連打了好幾次電話,要求一定要將補助款流向查清,文化部部長龍應台也考慮要發新聞稿將金額釐清,前一日因在 立法院參加預算說明,因此今日趕緊向貝蒂澄清。貝蒂強調,這些補助款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攸關公眾利益,今天文化部公布了真實數字,可證她的爆料有憑有據, 同時她透露立委江啟臣本人也打電話給他,澄清絕無款項未發的情事。

貝蒂說,她今天站出來,只希望未來政府在款項發出後,能力行監督審核,同時在補助老藝人的法規能增列排富條款,將來再有補助款能夠交付信託,杜絕類似情況;田又安與朱文清允諾,明年會建議立法院修法增加排富條款,讓真正需要幫助的老藝人受惠。

貝蒂指獲眾藝人鼓勵支持

由於貝蒂於本報出面呼籲,發起藝人連署要求調查真相,貝蒂說,她已經接到很多藝人的電話表示支持。上官明莉致電貝蒂說,她一定會支持,但要貝蒂多注 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程凱莉說,這種公義的事情一定要站出來;郭美珠則說,真相越來越明,希望政府正視這個問題。貝蒂說,直接或間接跟她表示有連署意願的藝 人,不分年齡已經有超過百人!

白冰冰終於秀明細自清

白冰冰昨晚發出沉痛聲明,駁斥貝蒂指控她拿了新聞局2535萬,她秀出支出和和補助明細,坦承新聞局的「天天哈哈笑」補助款為1850多萬(未稅),證明她之前口口聲聲說用生命保證只拿900萬補助款,是在說謊。

但白冰冰同時出示支出明細,表示1集製作費為30萬6500元,並非貝蒂所稱1集只10萬元,而2季132集下來製作費為4千多萬,她還自掏腰包約2000萬。

白冰冰聲明指出響應新聞局照顧資深藝人,製作節目出錢出力,問心無愧。

白冰冰製作費有灌水之嫌?

天天哈哈笑節目第一季固定主持人為方峻、恬娃、周嘉麗,恬娃曾說每人主持費為5千至1萬不等。另每集邀請2名資深藝人做評審,2名做素人隊的隊長。 據當過評審的林松義表示,每個來賓視資歷通告費亦為5千至1萬不等,他自己則是拿1萬,郭美珠則說當時有找她去上,製作單位說通告費可提高到2萬,但她覺 得品質不好沒去。到了第二季則多了胡曉芳及judy為助理主持人,兩人每集主持費更少,只有6千元。但無論如何都不到白冰冰所稱的每集通告費18萬。

(轉貼到此)

欸!只希望好好一個人,別一沾上貪腐的馬,就又變成另一個林益世,天佑白冰冰!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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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珠率資深藝人 告白冰冰貪汙
2012/12/19 07:59
郭美珠率資深藝人 告白冰冰貪汙郭美珠昨率資深藝人赴台北地方法院,按鈴告發白冰冰貪汙、詐欺與偽造文書等罪。郭質疑白涉嫌以不實單據詐取補助款,資深藝人闞水源更緊咬通告費落差3千元不放,隨後一行人又前往文化部遞交請願書,要求3日內查清補助款與節目製作費流向。

郭不滿白轉移焦點,將「天天哈哈笑」爭議設定成「私人恩怨」,也質疑節目實際報銷費用與白公布明細有出入;闞認為通告費少3千,與原本製作方允諾的9千有 落差,「領通告費,金額欄為空白,製作方事後可虛報灌水」。對此,白冰冰持四不一沒有說:「不聽、不問、不答、不知道,沒回應」


福氣啦
馬政府吃乾抹淨
2012/12/19 01:21
馬轄下的政府是群賊庇護所,公然偷搶也就罷了,

更糟糕的是,

居然還掄起正義改革的大旗,反咬人民一口,

吃相著實難看,

而且吃乾抹淨,毫不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