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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2 06:56:07瀏覽1426|回應2|推薦19 | |
聯晚社論【從丟鞋子思辨正義】說: 『馬總統在世界人權日的活動演講,被人丟鞋子。執政者遭人嗆聲,是很正常的事,不必視為受辱;而「丟鞋子」這個動作,國際間早已有之,既非創意也稱不上勇氣。但為什麼要朝總統丟鞋子?如果鬧了半天,只是獨派人士要求釋放陳水扁,這個訴求和這個丟鞋的動作,未免太輕易了一點。 同一天,也是為了人權日造勢,蘇貞昌開國際記者會,批評馬政府人權倒退,並聚焦於媒體壟斷。媒體壟斷的題目也不是不能談,但以在野黨黨主席的位置,卻只是 一直要求總統對一宗媒體併購案表態,冠上「人權倒退」的大帽子,不嫌太沈重了嗎?如果要對人權議題表態,蘇貞昌願不願意公開辯論死刑存廢? 馬政府執政成績的確令人不滿,不管是反對黨或異議人士,如果要監督政府,改善現況,可以做的正經事何其多!但現在陳列在公眾眼前的種種抗議活動,只不過在 搭「嗆馬」的便車,隨隨便便把人權和正義的口號掛在嘴上。此時此刻,正在台灣演講的哈佛大學桑德爾教授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不論是書籍還是 Youtube影片,已紅透各國。要嗆聲政府的人,也許該多研究一下這個題目。 講到「正義」,很多人的反應仍然和「公平」連在一起,最喜歡舉的例子就是以往的「聯考」和「當兵」,說這兩件事最公平;政府推動改革,也是口口聲聲公平正 義。但世事豈如此單純?船超載快沈了,抽籤把一些人推下船救全船的人,這很「公平」,但不符合「正義」。可見很多問題需要思辨和對話,以釐清背後秉持的信 念。 因為台灣過去誤解乃至抑制對「正義」的思辨,民眾只能依據自己的利益和需求,相互嗆聲,無法進行對話;主政者也往往無法說清楚自己的改革依據何在。碰到重 大改革議題時,社會中的個人和不同群體,各有自己的利益和主張,對不同群體的利益消長卻缺乏討論,也無社會「整體利益」的概念,難怪施振榮謂之「半盲」。 只會互嗆的社會,能推動什麼進步?朝總統丟鞋,就算表達正義了嗎?台灣實在需要進行一場正義的思辨之旅!』 我認為,若是照著聯晚社論這樣,書沒讀通就來胡思亂想,終究還是一場「盲然」。如果硬把丟鞋子跟桑德爾教授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聯想在一起,怕就只有開場白的那個模擬,有一列火車失控,往左將撞死五人,往右撞死一人,如果你是那個司機,你會怎麼做? 這個問題與正義無關,純然是成本與效益的計算問題。但是重點來了,如果換點場景,同樣是一輛失控火車,將會撞死五人,但是你在天橋上,可以把一個人丟下去,犧牲一人,救五個人的命,你幹不幹? 很多人不幹,因為把人丟下天橋,是犯了殺人罪。 那麼,假設那個要被丟的人,是個壞蛋,比方說是馬總統,如何? 這只是一種腦袋裡的空想實驗,第一種場景,很容易決定,因為那是一種天性,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道金斯說基因會自己計算出最有利物種繁衍的法則,救五個人比救一人好。第二種場景,可以說成是哈佛版的好心沒好報,我都寫到第二集了。(按:請參「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我幹嘛那麼傻?馬的好心沒好報又來了」)看過我舉的例子,願意把人丟下天橋的又更少了。那麼,如果丟的是馬總統呢? 報載馬總統在台上致詞遭到丟鞋抗議時,不僅高聲反嗆,還出現口誤「這才是我們台灣人權『向後』發展的重要觀念」.. 馬英九說,擔任法務部長以來,人權一向是他最重視的議題,人權館的成立,也證明政府願意面對歷史。「重視人權,不是口號,我的承諾我一定做到……」此時突然有一個包包飛向講台,因力道不大在講台前落地。 維安人員見狀在講台前築起一道人牆,馬英九則提高分貝說:「在長達卅八年的戒嚴統治,造成許多冤獄等錯案……」話講到一半,台下又飛來一隻運動鞋。運動鞋朝馬英九的演講台飛去,維安人員趕緊出手將這隻鞋子拍落。 我在馬總統是包青天!?這一文裡明確引證出馬總統的重視人權,只是嘴砲,否則何來江國慶案?或說那是馬卸下法務部長之後才發生,而且是在軍中,與馬無關,但是我提到的江國慶案,是指江國慶已經被證實是被冤殺的案子,這個案子是在馬總統任內查辦,辦成了冤殺江國慶的兇手陳肇敏等不起訴,日前.. 『轟動一時的前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江母王彩蓮不服台北地檢署二度不起訴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七人,日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據了解,高檢署經一個多月審核後,認為全案仍有疑點待釐清,北檢偵查未完備,不宜率斷結案,決定撤銷不起訴處分,再度發回北檢繼續偵查。』 所謂不公的司法,不是司法,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江國慶被冤殺,十多年後抓到真兇,並證明陳肇敏冤殺江國慶,這一段是不公的司法,搞出來遲來的正義,這已經不是正義了,馬總統據此,代表國家跟江家人道歉,給江國慶平反,並承諾說要抓出誰冤殺江國慶,還江家人一個公道,卻在半年之後,由特偵組偵結,以陳肇敏等所犯之罪已逾十年追訴期,逕予免訴,馬總統還洋洋得意,說他果然說到做到,半年就給江家平反,啥?江媽媽還在叫跳,喔,我知道了,不就是要錢麼.. 馬總統馬上修法,把冤獄賠償金改名為刑事補償金,多賠些錢給江媽,接近一億。 於是江媽改向北檢申告,並發生不起訴被發回的事件,由此可知馬總統本人一經正義的思辨,簡直是不堪聞問,比遲來的正義還糟,根本就是不殺人的納粹,不冤殺人的陳肇敏。陳肇敏冤殺江國慶,馬總統不殺人的冤了江媽,再冤所有台灣人賠一億給江媽,這在馬總統各種輔以華麗詞彙,但盡幹些喪盡天良,倒行逆施的作為下,都看得到類似的冤情。甚麼進口美牛,除罪瘦肉精,卻用國民健康做交換。或是油電雙漲,今天老百姓不痛,以後會更痛的改革,把台灣小屁孩轉大人。其他還有很多,最近得力之作則是勞保的年金改革,就像我在馬總統為什麼打不贏共產黨?這文裡把他今日的處境預言的一模一樣。 好了,現在如果有一輛火車,載滿了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正要駛向雷區或斷崖,大家都要死狀甚慘,您現在有一個機會,把得意洋洋,把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躲在天橋上窺看的馬總統丟下去,解救大家的性命, 您會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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