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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你個XX,個資法到底在保護誰?
2012/10/16 11:52:38瀏覽1854|回應8|推薦7
剛看新聞,個資法上路。很久以前,2010年4月28日,我曾寫了一篇:

個資法保護了誰?

這個"誰",雖然隔了兩年半,OO你個XX,還是被我鐵口直斷,一語成讖的早就揭破了..

立法院火速完成「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恢復媒體免責條款,「臉書、部落格條款」放寬,但民代爆料,仍需告知當事人且經同意才能蒐集或處理。』

有 個生物系的學生,立志找出所有昆蟲的嘴巴,他用切腳看昆蟲會不會叫痛來查找。他切掉跳蚤的腳,跳蚤死了不叫痛,他就說「哈,找到了,跳蚤的嘴巴是腳」。切 掉蚊子的腳,蚊子也死了不叫痛,「哦,原來腳真是蚊子的嘴巴。」搞的滿屋子都是倒楣的昆蟲屍體,跳蚤,蚱蜢,蚊子,蒼蠅等,最近他又找到一隻不知名的小 蟲,磨刀霍霍的準備找出小蟲的嘴巴,小蟲竟然說話了:「您別切我的腳了,我的嘴巴真的是腳!」

『「個資法」是由「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而來,因舊法僅規範經電腦處理的資料,規範的對象僅限公家機關、徵信業、醫院、學校、金融業、媒體、電腦處理個資相關行業等,因業務會接觸到個人資料的行業,以及少數政府指定事業、團體或個人。新法「個資法」主要是把適用範圍擴及到一般人。』

司法審判有個原則,叫做案重初供。個資法上一次要三讀時緊急暫停,因為個資法明定媒體爆料即觸法,牴觸憲法人民基本的言論自由,而法務部提出曾找媒體開公聽會,卻發現只有一家從不爆料只會幫被爆料對象在報紙上胡說八道小媒體的菜鳥記者參加,其他會爆料的媒體全不知情。所以最後三讀才心不甘情不願的恢復了「媒體免責條款」。由此可知,立這個法條起心動念,就是要扼殺言論自由用 的。禁止少數認真立委在媒體揭弊,害其他只謀自己私利的立委相形見絀,面子難看,甚至連搞個婚外情,上個情趣旅館爽一下都怕被記者拍到。有這個法條,立委上火就可以天天到薇閣報到,不做功課爆料揭弊也有了正當的理由,難怪要火速三讀通過了。『邱毅表示,他是「揭弊大師」,不是「爆料天王」,個資法拴不住他 繼續揭弊的意志。』牴觸立委的集體利益,立委本人也是剷除的對象!

有人問:「法務部又為什麼要讓這種有違憲之虞的「個資法」火速通過呢?」喔,因為高雄有一對男女檢察官,上班上著上著,就上火了。翹班去汽車旅館開房間,出 來撞到女記者照像,當場砸了人家的相機,踢到女記者住院。這個事件在網路上千古流傳。通過這個法,這對男女檢察官可以天天翹班去情趣旅館消火,不用再踢女 記者砸相機。更妙的是,他倆還能依照個資法,要求網路上到處流竄或在部落格裡的成千上百篇文章只要有陳述這個事實的,要通通刪掉,否則就違法了,要通通關 起來。嘎!

有人再問:「法務部有一些年高德少的老檢察官,難道還有上火嗎?」唉,年輕檢察官血氣方剛,老檢察官比較理性,看的比較遠。前陣子慢速通過慢的要命的「速審法」,影響檢察官和檢察官退職之後當律師的權益至鉅。本來一個案子,可以搞到兩造當事人傾家蕩產,如果遇到的是像曹興誠這種大肥羊企業主,那更是只要碰上一個,三輩子不愁吃穿,有足夠財力買下一品苑了。不想方設法,搞這種曖昧不明,說你犯法也可以,說你無罪也能通的法案,召開一些紙上作業的公聽會,然後假裝全是為了立委的權益,火速通過立法。難道,你要讀法律的以後去喝西北風嗎?

『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則認為,法律本來就是訂一個大原則,不管爆料或揭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都得視個案而定,很多東西需要判例來確立原則。』這個教授說的真好,人為刀殂,我為昆蟲。要試看看會不會叫痛,要切一切才知道!

生物系學生被會說話的小蟲嚇了一大跳,回過神說:「不切一切,怎麼知道?」

(重貼到此)

轉貼一則新聞,個資法上路 起訴書一堆○○變天書

新竹地檢署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將提供給媒體的起訴書被告的姓名、地址、年齡、身分證等都以圈圈代替,一行廿六個字有十五個圈有民眾認為,此舉過度保護作奸犯科者。

新竹地院法官邱忠義說,「政府資訊公開法」要求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這點和「個人資料保護法」似有衝突,「好像兩個法在打架」。

邱忠義認為,民眾有知的權利,媒體報導起訴、判決結果,可達到預防犯罪及教育意義,符合公共利益;且個資法第九條允許大眾傳播業基於新聞報導的公益目的,可「適當引用」當事人資料。

新竹地檢署過去都會將起訴書完整提供記者參閱,近日換成公告,上頭只有案由、移送機關、被告姓名等資訊,記者如果想要更多資料,須填寫申請表,向紀錄科調書類。

地檢署日前起訴一起殺人案,提供的資料,犯罪事實第一行寫著:「○○○與○○○係鄰居,兩人均居住在○○○○○○○○○」,一行廿六字有十五個圈。

「這樣誰看得懂?」有人笑稱檢方把起訴書變成「天書」,也有質疑,檢方因應個資法的作法「過當」,影響民眾知的權利,間接保護作奸犯科者。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陳佳秀表示,法務部上周召集各地檢署發言人開會,討論個資法問題,規定媒體只能看公告,登記後由紀錄科調書類,媒體拿到的起訴書,是經隱匿姓名、職業等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個資的內容。

陳佳秀說,以往曾有當事人抱怨,「記者怎麼找得到我家?」質疑檢方洩露個資。隱匿只限提供媒體「公開」的起訴書,當事人收到的起訴書內容不受影響「是完整版」。她認為,民眾對個資保護的意識提高,個資處理須更慎重。

(轉貼到此)

俗話說,笨死的沒藥醫,這個新聞都講得那麼清楚了,竟還有人會誤以為個資法是在保護作奸犯科者,這麼說好了,把起訴書變成天書,那是在保護啥?

對了,是在保護起訴書。

有人問:「那為什麼要保護起訴書呢?」

欸,保護起訴書是"表",要保護的那個誰,才是"裡",保護起訴書如果是"名",受到保護的誰才是"實"。好比說,我們抓到了林益世貪污,把起訴書裡的林益世寫成林O世,能保護林益世嗎?或者說,裏頭若是提到了X先生,改成

O先生,

大家就會忘了副總統,前行政院長是OO,還是XX嗎?

所以真正要保護的,是寫起訴書的人啦。大家只要想想,如果林益世貪污,然後起訴書寫「林O世沒貪汙,跟馬O九一樣,是大水塘理論,西里呼魯,OO又XX」,好把案子吃掉,那麼這麼一本無字天書般的起訴書,要看懂這個OO,是不是那個XX,都要死掉好多腦細胞,您要上哪兒找寫起訴書,把案子吃掉者的麻煩啊?

從此之後,諸法皆空,馬總統貪腐政權,貪官汙吏,國蠹米蟲,在個資法保護起訴書,起訴書保護寫起訴書的檢察官,檢察官再保護回林O世,X先生,O總統X英九的交叉火網,箍成鐵桶似,拒馬加上鐵絲網的衛戍下,自由自在,宛若住在天堂,再怎麼搞婚外情,女學生或是上情趣旅館,到薇閣爽一下,也通通不用在怕了。

呀,有個資法,真好..還有,台灣老百姓,休息時間到,請上路..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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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694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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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男教授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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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超聯結)
2012/10/16 16:45
●美國法院判決評論一例:
Illinois Court Rules Man Can Sue Over Deceptive Use of Sperm By Girlfriend To Impregnate Herself
http://jonathanturley.org/2011/02/01/illinois-court-rules-man-can-sue-over-deceptive-use-of-sperm-by-girlfriend-to-impregnate-herself/

李秋男教授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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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2012/10/16 16:34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判決書
http://www.ca9.uscourts.gov/opinions/

隨便點一件看看: MANUEL DE JESUS ORTEGA MELENDR V. JOSEPH M. ARPAIO
http://www.ca9.uscourts.gov/datastore/opinions/2012/10/01/12-15098.pdf

●美國法院判決評論一例:
Illinois Court Rules Man Can Sue Over Deceptive Use of Sperm By Girlfriend To Impregnate Herself


濕無邪
...
2012/10/16 13:13
 洪蘭沒死,但我卻要拖出來鞭屍,為何?教育已死,洪蘭應再聲疾呼不要再扯台灣後腿了,請效法北歐個資法,不管達官顯要 炒房貪汙,任何收入接透明攤在陽光下
jun5238(jun5238) 於 2012-10-16 13:41 回覆:

修法是實務,單說12年國教 洪蘭背書愛說笑關於教育的理念,我真正感到奇怪的是她也拿芬蘭為例,我也舉芬蘭作比,怎麼得出來的結論竟可以如此天差地別。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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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0/16 12:44
嘻...意思以後要這樣寫才可以;[吳XX昨天跟孫OO去薇X,XX,...]?

李祖杰/金剛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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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再重貼一次看看吧
2012/10/16 12:32

 

 

台灣的法律都在維護特權階級之既得利益,豈一個F字了得,

 

 

 

 

 

 

可道盡人民賭爛到靠杯的心聲。




李祖杰/金剛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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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勢,底下留言有一些字重疊在一起了
2012/10/16 12:29

還是用舊台罵,F恁娘老XX比較習慣且合用啦。

 

 

台灣的法律都在維護特權階級之既得利益,豈一個F字了得,可道盡人民賭爛到靠

 

 

 

杯的心聲。




李祖杰/金剛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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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德「劭」才對
2012/10/16 12:23

OO你個XX?為馬統政府量身訂做的新六字經?

不夠識正書簡,他馬的人家可是會不高興耶,

還是用舊台罵,F恁娘老XX比較習慣且合用啦。

台灣的法律都在維護特權階級之既得利益,豈一個F字了得,可道盡人民賭爛到靠杯的心聲。

對啦,就是要幹譙,獅恁娘,那些權貴份子怎不統統去找屎吃大便算了!

 


路懷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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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新聞誤導了
2012/10/16 12:20
老兄, 別被新聞誤導了, 因為圈圈讓記者從此之後很難耙糞, 所以他們才會幹得這麼厲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