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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6 00:35:50瀏覽1755|回應3|推薦7 | |
台灣阿Q格主說:「林益世案的偵辦已近尾聲。」 他還說:「趙天麟帶種點,請把吳敦義貪污公諸於世?」 關於第一個陳述,應該是種台灣共識,不分藍綠,看特偵組辦案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笑罵由人,檢察官他自為之的死樣子,林益世案是過關了,就像台電弊案,宇昌案,夢想家,江國慶,二次金改等案一樣,大家都說,特偵組甚麼都辦,就是兩個不辦, 這案不辦,那案也不辦。 我請問大家,這特偵組到底辦了林益世案的甚麼了,有辦出比壹周刊爆料還多的東西嗎?不限層級?向上是辦到了誰?是林益世的老婆大人,還是母親大人?向下呢,是蒐完金爐,還要挖馬桶的,抑或是查辦到池塘底的美鈔,然後花一個多禮拜把它瀝乾。 總之,林益世已經偵結了,6300萬會以貪汙起訴,但是會判成詐欺。不,判成固足非議但未違法,無罪。8300萬呢?用貪污辦,叫做貪污未遂,不罰,用詐欺辦,特偵組又不敢,怕挨罵。可是蒐集到的證據都說這只是一個詐欺未遂,於是特偵組用貪汙起訴, 一審無罪。 不服,再上訴。 二審又無罪。 大家知道,特偵組這套貓哭本事,那是橫練過的, 特偵組發言人OOO表示,特偵組針對林益世案深入討論並與高檢署研究意見後,林益世被控索賄未遂,維持原審獲判無罪,他們難以認同,但礙於速審法第9條規定,無法上訴。 欸,把詐欺未遂當成貪污辦,告得贏才有鬼咧。最後,林益世獲判無罪,還來請冤獄賠償的銀子,又把全民強姦,當成江國慶,當冤大頭。這世界,本來就是狼吃羊,羊竟想跟狼講立足平等,人家是有利齒與爪子,而你羊呢,淨長肥肉,卻忘了長爪子。 至於台灣阿Q格主的第二個陳述,這是一種炫人耳目的辯護技巧,目的是要說吳敦義沒貪污。喔,不,是與林益世案無關,卻故意講反話,還講到過頭。這就好比原本大家依照常情,推論一向口才便給,辯論比賽第一名的吳敦義,這一會子說起話卻會結巴,還像患了老人失智症,忘東忘西,甚至每每用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明日之我,又來否定今日之我,荒腔走板到不行, 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蘇洵辨姦論 這時,我們若質疑吳敦義的誠信有問題,不老實,要幫他辯護的人,絕對辯護不過,那就乾脆拿起臭皮鞋,死命的敲桌子。那是李敖說的法子,這一會子有點過時,還是台灣阿Q的法門好用, 「那就把吳敦義拖去槍斃好了。」 咳~~沒那麼嚴重吧,只是要他把話說清楚,別用擠牙膏的.. 「那就請把吳敦義貪污公諸於世,趙天麟你先來..」 這招,我把它叫做無賴型辯護法,名嘴劉益宏與唐湘龍的辯護方式,可為代表。三句兩句辯不過,就亂敲皮鞋,拿皮鞋敲桌子,亂加碼, 「是~~吳敦義就是貪污~你說了就算~」 「呀!可是沒人說吳敦義貪污呀,至少還不到那個階段啊。」也許有人會接著問,既然吳敦義還沒被證實有貪污,窮追他是要幹嘛? 喔,這道理很簡單,主要是因為想幫馬總統肅貪,確保成果不會被大貪巨蠹吞噬,能全民齊心用力拼經濟。特偵組只會擺爛,那就全民一起來。用常情看,林益世涉貪,馬總統說不限層級,查辦到底..指的一定不是林益世的婆婆媽媽,而林益世拿6300萬時,當的是立委,沒有行政權,沒能力幫陳啟祥簽肥約,所以背後應該有行政權介入,彼時的行政院長恰是吳敦義。而且從特偵組流出的消息也指出,陳啟祥原本想找的也是吳敦義。 吳門忠說,他是不沾鍋,別想了。 而當陳啟祥找到林益世,林說「他可全權代表吳敦義的事」 這也難怪大家會對吳敦義起疑,把他當成不限層級,向上查辦的主要對象,疑似林益世貪污的共犯。這要在新加坡或香港,吳敦義此時就應該把自己三等親內財產公佈,做公務員不明財產來源的說明。而且這時,舉證責任也要倒轉,吳敦義應該要更積極主動的說明社會各界對他的質疑,自證清白。但在台灣,因為法令始終在馬總統死拖活拖,跟把台灣經濟民生拖死的方法一樣,不上軌道。只得從權,用吳副自己曾嗆聲趙天麟的方法,把趙告進法院,此時法院就會傳趙天麟與阿嬌,蔡令怡,吳門忠,並調出這些相關人等的帳戶,逐一釐清。那麼,吳敦義有貪沒貪,不就一翻兩瞪眼,魚死網破,水落石出了。 這麼好的方法,不知吳敦義為何不肯。 剛看政論節目,名嘴陳鳳馨說,把吳敦義2001年收的政治獻金,連結到2010年林益世收賄,是很奇怪的事。一開始,我也覺得很奇怪,這背後一定有個甚麼理論,才能如此連結,經過我的苦思,有了答案,我說這不過是大水庫的變形罷了,先複習一下大水庫原理: 凡事前花用,加上貪污被抓,事後捐出者,恆大於等於公款,謂之大水庫。 既然它是一個原理,反向亦真, 凡事前(2001)收到,加上貪污被抓,查扣在特偵組者,恆大於等於陳啟祥行賄的6300萬,謂之反向大水庫。 這樣連結就成立了,吳敦義2001年拿了吳門忠錢(140萬,吳敦義未証實),2010年吳門忠再從陳啟祥那拿了一千萬,加上林益世被查扣近億的現金,大於陳啟祥給出的6300萬,反向大水庫成立,不是貪污。 經過這一番解說,我想名嘴陳鳳馨和我本人應該都可以放心了,因為接下來,我們將以吳敦義沒貪污來論證, 2001年,吳敦義收吳門忠錢。 2008年,吳敦義收吳門忠錢?林益世收牙醫師公會一百萬。 2010年,吳敦義收吳門忠錢?吳門忠收陳啟祥1000萬。林益世收陳啟祥6300萬。 2012年,林益世收陳啟祥8300萬。(未遂) 從以上簡略的描述,我們知道林益世一開始,也從收100萬開始,後來立委愈當愈大,錢也愈收愈多,官再更大,錢再收的更多,請問大家,有沒有兩個人,在同一個黨的薰陶下,走相類的從政路子,一個收錢貪污,如林益世;另一個清廉到不行的,只在開頭時收錢,吃狗屎,後來卻全改了,改成喝清水,吃蓮花的..像吳敦義。 有可能嗎? 最後,小記一下,「洪智坤指出,蔡令怡貴婦團之一的郭彩連,是前立委李復興的妻子。高雄政界都知道,郭彩連是蔡令怡的姊妹淘。因此,李復興在國民黨內立委初選失敗,卻可以搶佔台肥公司董事長這個肥缺,讓其他國民黨大選落敗的立委忿忿不平,這就是蔡令怡貴婦團強大的威力。」 李復興有個助理,則涉及馬政府爆發最大海關集體貪瀆弊案在案。也就是說,李復興的助理涉及集體貪瀆,讓李初選落敗,反而可以被馬酬庸,高升台肥老董, 貪污愈多,官升愈多,犯錯愈大,官當愈大。 在馬政府貪腐政權裡,這種例子還有很多,其中最大的官是馬總統,再來是吳副總統,林益世前秘書長..然後一路往下,論資排輩,這才排到國營事業,排到台肥的李復興.. 馬總統這哪裡是在肅貪?根本是在"速"貪,"召"貪。(按:速者,召也,例:不速之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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