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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12:20:17瀏覽929|回應5|推薦2 | |
這次有罪了!頂新黑心油案宣判 魏應充判刑4年 (轉貼到此) 我明明記得魏應充的味全案,輿論罵的是他跟高振利一樣,拿高偽造的假橄欖油,以每升100元的進價,賣消費者每升300元,惡劣的食品詐欺犯行,甚麼時候給偷摻偽了啥「棕櫚油」?人家頂新當時還為了撇清, 【康師傅︰油脂從東南亞進口 正常的澄清】 康師傅控股副總裁林清棠表示,康師傅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聲明所使用的油脂是棕櫚油,相關油脂原料是透過供應商直接從東南亞地區進口,不涉及向台灣採購,單純是避免投資人遭媒體誤導,保障投資人權益。 看到沒?這個聲明是說他們給祖國吃的是正港棕櫚油,沒有從台灣進假橄欖油,也就是說頂新若賣台灣,是跟賣祖國一樣的「棕櫚油」,台灣人真該謝天謝地,謝謝魏董佛心來著,是正直無欺的好商人,哪來啥食品詐欺呢? 這讓魏董律師很不服氣, 網路上有篇評論也呼應這種說法,【味全混油案 站不住腳的判決,大快人心又如何?】這篇評論問法官三個問題,一、指示用低價採購原料,就是詐欺的不確定故意?二、棕櫚油為基底,包裝卻畫橄欖,就是詐欺?三、攙偽、假冒的定義無限上綱? 回頭看看味全案法院新聞稿說的理由,有罪部分事實之使用大統公司攙混原料部分: 五、 自96年間起至102年10月間止,魏應充、常梅峰除充填製成上列4款健康廚房塑膠瓶純油商品外,另充填、調製成味全委託頂新公司代工「橄欖多酚調合 油」、「葡萄多酚橄欖健康油」等調合油產品,合計65款之商品,而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上開摻假油品,頂新公司因此65項油品代工向味全公 司取得之淨銷售額(含稅)為8億5233萬5979元,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 鄉 親啊,大家看到 沒?原來律師說的是真的,總銷8億5的假油,頂新毛利竟然只有5千多萬,還不到6趴,這有甚麼詐欺罪好算?也就是說,大家以為的味全案,是魏應充以每升 100元的進價,賣消費者每升300元的假橄欖油案,卻在辦了好幾年之後,一審法官把它判成兩個詐欺案,一個是大家不大知道,康師傅說台灣假油他都不敢賣 給祖國,賣的都是純正棕櫚油...結果頂新還真的有賣給台灣人一些棕櫚油,這個算做詐欺?有沒有搞錯? 另一個才是正港的頂新把從高振利那裏低價買來的假橄欖油,藉由味全的品牌通路賣給全台灣每個消費者的,真正的味全案,可是法官卻辦得非常兩光與落漆,說啥「味全公司再向通路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及毛利,則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 也就是兩手一攤就擺爛,給你這麼多年還查不出來,幹嘛不去吃..蛤?消音一下...我是說,這樣我們要怎麼拼湊出魏董詐騙味全,100賣到300的犯罪細 節 呢?然後竟然還能判成魏應充真的有詐騙味全公司5000萬,然後判味全公司的魏應充詐欺有罪,把被騙去5000萬..噗哧!這是真的很好笑啦..那個被騙 的受害人,味全的魏應充判詐欺有罪,兩罪合併判四年。 笑完了,要談的嚴肅的,大家一定不知道魏應充案是二審就會定讞的, 【魏應充遭判刑4年 二審即定讞】 這 個智慧財 產法院,這趟要判魏應充無罪定讞可說是更省事,詐騙棕櫚油案這是假案,直接改判無罪。詐騙假橄欖油案,經查味全魏應充是被詐騙5000萬的犯罪被害人, 怎...怎麼我們國家竟然出了這麼天..消音..白...消音消音..呼,天真純白的法官啊?看來,我們法官的教育也不能等...把被害人當成被告,還真 判了罪的,當然要改判無罪,自始無罪,始終無罪。 於是魏應充二審就可以無罪定讞了 我常常在想,有這麼多重罪纏身,魏董怎麼在日前因逃漏稅案出庭時,還能笑得出來?現在我終於明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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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