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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二審將無罪定讞
2016/05/30 12:20:17瀏覽929|回應5|推薦2

這次有罪了!頂新黑心油案宣判 魏應充判刑4年
風傳媒綜合報導 2016年03月25日 15:26
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指示味全購買大統長基混摻銅葉綠素等劣混油,以及恐引發心血管疾病棕櫚油,透過包裝成純橄欖油、調合油高價出售,獲利1.5億元,台北地院歷經近1年半審理,25日依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一審判處魏應充4年徒刑。
魏 應充去年底因為劣豬油案獲彰化地院判無罪,引發社會嘩然。北檢曾於2014年10月21日將魏應充等13人與味全公司一併依詐欺、《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 起訴,並請求判魏、常及味全總經理張教華最重之刑,並對味全罰最高罰款2400萬餘,台北地院接案後,裁定魏應充以13億元交保,魏應充名下財產同步扣 押,包括3戶帝寶在內的14筆房地產,魏應充在台北、彰化2地院的交保金總共16.1億元,也創下史上新高。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頂新於 2006年設立糧油事業群,每月定期由魏應充及前總經理常梅峯召集會議,主導油品的原料購入、配方、銷售。2007年間,味全為降低成本,決定不再向西班 牙進口純橄欖油,改向大統購入混摻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再由頂新代工製油。之後品保部門驗收,發現大統油品脂肪酸異常,魏應充仍指示降低成本,並 要求味全中央研究所所長鍾美玉修改、放寬驗收規格,讓頂新順利驗收劣質混油,6年來向大統購入摻假橄欖油、葡萄籽油製成「健康廚房橄欖油」、「葡萄籽油純油」銷售給味全
除了大統黑心油,2012年9月間,魏應充等人為降低成本,利用主管機關未要求標示油種含量比例等機會,更改14款調合油配方,以98%棕櫚油為基底,僅加入2%其他油種配方,就以「味全歐風黃金精華調合油」出售販售牟利。

(轉貼到此)

我明明記得魏應充的味全案,輿論罵的是他跟高振利一樣,拿高偽造的假橄欖油,以每升100元的進價,賣消費者每升300元,惡劣的食品詐欺犯行,甚麼時候給偷摻偽了啥「棕櫚油」?人家頂新當時還為了撇清,

康師傅︰油脂從東南亞進口 正常的澄清】 康師傅控股副總裁林清棠表示,康師傅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聲明所使用的油脂是棕櫚油,相關油脂原料是透過供應商直接從東南亞地區進口,不涉及向台灣採購,單純是避免投資人遭媒體誤導,保障投資人權益。

看到沒?這個聲明是說他們給祖國吃的是正港棕櫚油,沒有從台灣進假橄欖油,也就是說頂新若賣台灣,是跟賣祖國一樣的「棕櫚油」,台灣人真該謝天謝地,謝謝魏董佛心來著,是正直無欺的好商人,哪來啥食品詐欺呢?

這讓魏董律師很不服氣,

余明賢指出,判決理由認定魏應充就純油部分沒有犯罪的「確定故意」,僅具有「不確定故意」,據以判決有罪...檢閱通篇判決理由,法官只有推論,欠缺實質證據..頂新公司實際上向大統長基購買油品的價格,沒有低於市價,有罪判決竟然認定低於市價,顯然與證據不符

網路上有篇評論也呼應這種說法,【味全混油案 站不住腳的判決,大快人心又如何?】這篇評論問法官三個問題,一、指示用低價採購原料,就是詐欺的不確定故意?二、棕櫚油為基底,包裝卻畫橄欖,就是詐欺?三、攙偽、假冒的定義無限上綱?

回頭看看味全案法院新聞稿說的理由,有罪部分事實之使用大統公司攙混原料部分:

五、 自96年間起至102年10月間止,魏應充、常梅峰除充填製成上列4款健康廚房塑膠瓶純油商品外,另充填、調製成味全委託頂新公司代工「橄欖多酚調合 油」、「葡萄多酚橄欖健康油」等調合油產品,合計65款之商品,而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上開摻假油品,頂新公司因此65項油品代工向味全公 司取得之淨銷售額(含稅)為8億5233萬5979元,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

鄉 親啊,大家看到 沒?原來律師說的是真的,總銷8億5的假油,頂新毛利竟然只有5千多萬,還不到6趴,這有甚麼詐欺罪好算?也就是說,大家以為的味全案,是魏應充以每升 100元的進價,賣消費者每升300元的假橄欖油案,卻在辦了好幾年之後,一審法官把它判成兩個詐欺案,一個是大家不大知道,康師傅說台灣假油他都不敢賣 給祖國,賣的都是純正棕櫚油...結果頂新還真的有賣給台灣人一些棕櫚油,這個算做詐欺?有沒有搞錯?

另一個才是正港的頂新把從高振利那裏低價買來的假橄欖油,藉由味全的品牌通路賣給全台灣每個消費者的,真正的味全案,可是法官卻辦得非常兩光與落漆,說啥「味全公司再向通路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及毛利,則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 也就是兩手一攤就擺爛,給你這麼多年還查不出來,幹嘛不去吃..蛤?消音一下...我是說,這樣我們要怎麼拼湊出魏董詐騙味全,100賣到300的犯罪細 節 呢?然後竟然還能判成魏應充真的有詐騙味全公司5000萬,然後判味全公司的魏應充詐欺有罪,把被騙去5000萬..噗哧!這是真的很好笑啦..那個被騙 的受害人,味全的魏應充判詐欺有罪,兩罪合併判四年。

笑完了,要談的嚴肅的,大家一定不知道魏應充案是二審就會定讞的,

【魏應充遭判刑4年 二審即定讞】
頂 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使用大統公司摻混銅葉綠素的原料製油,偽冒純橄欖油、純葡萄籽油販售,另用低價棕櫚油混充橄欖油、葡萄籽油,今遭台北地方法院依 詐欺取財罪判應執行4年徒刑,由於魏的犯行包括商品虛偽標記罪,依法涉及上訴後需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且智財法院判決後即定讞。

這 個智慧財 產法院,這趟要判魏應充無罪定讞可說是更省事,詐騙棕櫚油案這是假案,直接改判無罪。詐騙假橄欖油案,經查味全魏應充是被詐騙5000萬的犯罪被害人, 怎...怎麼我們國家竟然出了這麼天..消音..白...消音消音..呼,天真純白的法官啊?看來,我們法官的教育也不能等...把被害人當成被告,還真 判了罪的,當然要改判無罪,自始無罪,始終無罪。

於是魏應充二審就可以無罪定讞了

我常常在想,有這麼多重罪纏身,魏董怎麼在日前因逃漏稅案出庭時,還能笑得出來?現在我終於明白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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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9324207

 回應文章

民进党贪婪
国民党也贪婪 可怜百姓
2016/05/30 20:27
阿扁贪得无厌 马英九是清官

讓您做總統如何
2016/05/30 16:31
上到二審定讞,當然也要改判無罪,---------原來是天地有政氣這位法官判魏應充無罪在先, 怪不得真法官不敢判有罪.

讓您做總統如何
2016/05/30 15:46
魏應充二審將無罪定讞-----------如果有罪,天地有正氣將發揮正氣代替魏應充去關!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30 16:08 回覆:
這又不是在打嘴砲,魏應充其他案子,或是緩刑或是根本沒告,就算了,只談黑心油四案,依時間序分別為味全案、漏稅案,頂新案、正義案,頂新案一審無罪,二審還在搞攙偽到底會不會傷身,眼看也要無罪定讞,就算還讓三審,依照速審法,一二審無罪就不得上訴了。正義案則是根本沒告魏應充,幾審定讞都是無罪,味全案一審兩個詐欺罪,一是告他混棕櫚油...這算是甚麼鬼?根本是魚目混珠,台灣人誰管這個?另一個才是告真的,低買高振利做的假油透過味全高價賣出,結果竟然判成是頂新詐騙味全5000萬,受害人味全魏應充詐欺有罪,天底下有這麼荒謬的事嗎?上到二審定讞,當然也要改判無罪,只剩逃漏稅,魏董一再認罪,吳永梁硬是不判,要他們一直辯論,像是非得辯到魏應充無罪為止..以上是此四案最新更新,沒一個像是要判有罪,要不然大家以為魏董日前出庭那一抹微笑是癡呆掉了嗎?

喬木
2016/05/30 15:44

frank060606 的想法恐怕太過樂觀

版主的真正目的

是藉由鼎新案批判馬英九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30 16:24 回覆:

的確有人問,既然版主早把被切的支離破碎的頂新案全兜齊了,那時怎麼不早點寫呢?

其實我是真的有寫,只不過寫沒幾篇,馬貪腐政權就受不了....

號外!馬政權終於要修法針對本人系列評論黑心油案的文章開鍘了

拿頂新案默默懷念馬總統,可說是剛剛好


frank060606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5/30 14:16

版主為何對這案如此感興趣?

版主可以出一本書了:鼎新案大全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30 15:52 回覆:

Frank,頂新案只是幻象..ㄟ,也許我還真能出本頂新案大全也說不定,畢竟我把各地方法院判決有關頂新黑心油的判決書通通下載來看過一兩遍..但是您真看不出來,我本質上談的是司法詐騙?也難怪,當年我能以一瓶屎尿保特瓶斷言核四絕不可用,您卻執著於屎尿保特瓶是如何產出之際,我就預判因為絕不會有人在自家大樓牆裡看到寶特瓶還敢放心全家人繼續住的...後來果不其然,在倒塌的唯冠大樓裡也發現類似的保字輩填充物...我寫這些,純然是對自己預判的一再檢證,一種實現自我的過程,蓋坦雷伯說,一旦我發現詐騙而不說出來,那麼我也是在詐騙。說著說著,喏,這裡不又給我說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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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會說成這代表柯文哲是六都市長最清的清官...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更別說與民意對幹!民調最低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