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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賣臉書?大家來說讚!
2011/08/13 15:42:59瀏覽1927|回應33|推薦8

綠告侵占總統臉書 羅智強反諷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控告羅智強「侵占」馬總統臉書。羅智強今天在臉書以反諷的方式貼文指出,他看到這則新聞,當場笑出來,「原來民進黨的貪汙寶典中,還有這種貪汙法?

羅智強在臉書指出,民進黨說每一位粉絲值10美元(新台幣300元),讓他想到了一個不錯的生意,「我的臉書粉絲專頁目前有1萬7000粉絲,依民進黨的邏輯,價值500多萬元」。

他說,不如賣斷給民進黨500萬元,「等我賣給民進黨後,大家再取消讚退出」。他再另外開一個粉絲專頁,大家再加進來,再賣給民進黨500萬元,大家再退出,這樣反覆賣個100次,就可以賣個5億元,然後「我再把這5億元全部捐出來做公益。不知道,民進黨要不要來買我的粉絲專頁啊」。

對於民進黨一連串質疑總統臉書一事,台灣加油讚發言人殷瑋表示,民進黨連具體事證都拿不出來,連發新聞稿論點也都一再跳針,令人遺憾。』

有人問:「羅智強說他的臉書要賣民進黨五百萬,再開臉書,再賣,賣個一百次,賣得五億,這是甚麼意思啊?

這個就叫跳針,一跳再跳的一再跳針。想那羅智強要賣臉書,一次都還沒賣成,連具體的五百萬都沒賺到,就想著要連賣個一百次,賺得五億去做公益..我說羅先生啊,公益團體有的已經夠可憐了,請別再拿他們來做耍子,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弱勢公益團體的痛苦上,好嗎?

板主,您這段只有解釋到殷瑋說的一再跳針,那羅智強要賣臉書,是哪門子生意經啊?

這個叫「無本生意」,申辦臉書,原則上是免費的,只不過這個羅智強,馬總統跟久了,愈來愈馬總統化,用進廢退,腦袋瓜子愈來愈不行,這樣還敢學人家出來出來做生意,我說羅先生啊,您不是還有個總統府移轉來的馬總統臉書嗎?

這個馬總統臉書,我來瞧瞧..

綠告馬總統臉書移交貪汙 馬辦斥沒證據『梁文傑指出,馬總統臉書的「粉絲」非常有價值,共有六十八萬人,按照國際標準,每名粉絲為十點八美元,所以粉絲的價值共約七百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兩億元。』

把馬總統的臉書,賣個三次,五億做公益,一億嘛,放進口袋..不,我是說,

鄉親啊!天底下竟有這麼笨的人,『國小考題:有兩個臉書,一個一次賣五百萬,一個一次賣兩億,現在要拿五億捐公益,一億放口袋,請問要賣幾次?

有那種小三數學程度,還能答成..『把五百萬的臉書,賣一百次賺得五億做公益;再賣個二十次,賺一億放進口袋』的嗎?

有人看到這裡,忍不住笑了出來:「羅先生應該好好的經營臉書,要賣臉書,請板主來代勞就好了。

可是臉書粉絲的計價邏輯,又是甚麼呢?」這是一段網路發展的血淚史,板主這裡趁便教一教二十出頭馬辦的年輕發言人們,十多年前,全球網際網路發軔之初,興起了一股瘋狂的投資旋風,每個網站,都像未來的微軟..嗯,昨天的GOOGLE,今日的臉書,有無窮賺錢的能力,想想,全球網際網路,這生意可是要做到全世界的,可是,該如何投資一家網路公司呢?

聰明又睿智的生意人馬上想到了「本夢比」,有夢最美,希望相隨,這個網站的價值,不能拿他的營收或獲利來看,而是要看他的「點閱率」,學名叫「眼球佔有率」,人的眼球時間是有限的,看著馬辦的美女,就沒空再看馬辦的帥哥..總之,那時評價一個網站,是看點閱率。

有人說:「那不怕碰上年輕時的羅智強,號召廣大粉絲,加上自己日已繼夜,汲汲營營的點閱造假嗎?」嗯,彼時的羅先生,應該還是個無名小卒,充其量只能學學卡神楊惠如般,號召自己的親朋好友來共襄盛舉..唉,當生意人的錢好騙嗎?那種靠搞二次金改給阿扁貪污,靠圖利發橫財的金控業者,當冤大頭的也只是極少數...人家網站生意人真要評價網站價值,靠的是『不重覆點閱率』。這種計算過程有點複雜,但絕不是如羅智強先生做的那種發財夢般..

啥?『賣斷給民進黨500萬元,「等我賣給民進黨後,大家再取消讚退出」。他再另外開一個粉絲專頁,大家再加進來,再賣給民進黨500萬元,大家再退出,這樣反覆賣個100次,就可以賣個5億元』

羅先生,別說馬辦殷瑋有暗示過您,基於職場倫理,總不好直接笑出聲。人家十幾年前網路泡沫前,就曉得要計算不重覆到訪的點閱眼球佔有率了,您這套發財術,只怕現在吃不開了,

您的那群粉絲,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名單是不得轉賣的。有些公務員,藉由職務之便,可能是管著電腦,或是受託維護某些跟民眾身家有關的檔案資料,私下偷偷把名單拿去外頭賣..

『餓死膽小的』,賣給一些補習班,用來招生,賣教材,多媒體有聲書,這些還好,算是盜亦有道。偶有逾越尺度,好比賣人家好幾箱教材,一口氣賣十幾萬,消費者覺得受騙了,還不給退..

說到騙,那就『撐死膽大的』,有的名單,就被賣給了詐欺集團...『喂~喂~,(氣音)你家小孩在我手上,快拿十萬快來贖』『馬麻,救我!救...嘟嘟..嘟~~』十萬轉了出去,才發現小孩竟然一直都在家睡覺..

啊,好迷糊的被害人。

『你有一筆錢,被懷疑有洗錢的嫌疑,我請檢察官跟你說』『喂~~我是檢察官,洗錢可是重罪,你沒看到阿扁要關二十年嗎?』可是我沒有啊..『沒有?那就按照指示,去銀行按一,轉出,二,戶頭是詐騙集團,由我們幫你確認一下』

這一詐,身家財產轉頭空。至於其他盜賣盜用客戶名單的,一時也說不盡,好比有些購物台,名單外流給詐騙集團,誆人匯款錯誤,要退錢,去銀行按一,轉出,二,戶頭是詐騙集團

或者是在購物網站,買人氣法式吐司,嘿,這也能被騙,

『史上最貴的麵包!一名博士學歷,在科技公司擔任部門主管的男子,日前上網買號稱「好吃會流淚」的法式烤小吐司,卻被對方以匯款錯誤、重複扣款、涉及洗錢等詐騙集團的老梗,前後匯款七次,騙走了一千兩百萬元。』

來,跟著做,去銀行按一,轉出,二,戶頭是詐騙集團...重覆一百次。

莊子曰:“夫子固拙於用大矣。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絖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百金。聚族而謀曰:‘我世世為洴澼絖,不過數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請與之。’客得之,以說吳王。越有難,吳王使之將。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於洴澼絖,則所用之異也。----莊子,逍遙游。

我們可以試著把羅智強想成是有祖傳不龜手之藥的洴澼絖業者,那生意人就是民進黨或梁文傑,詐欺集團就是越王...嗯,大敗台灣老百姓,裂地而封之(按:請參【台灣人無力對抗詐騙 馬總統請直接連任!】),

或者,竟是倒過來,那群粉絲網友才是洴澼絖業者,生意人還是民進黨或梁文傑..而羅智強,和委他代管經營臉書的馬總統,他們才是裂地而自封,渾然不顧百姓清議,亟亟要稱霸的越王呢!

嘆曰:

同是不龜手之藥,粉絲以為沒值錢,民進黨出兩億價,笑死甲魚馬總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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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53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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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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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帳號是屬於馬英九
2011/08/17 14:16
那四萬二是花在馬英九的臉書上 執行政府的公務

現在馬英九在把那四萬二的程式拿掉之後 收回他的網書帳號 並把他的網書帳號用於私人用途

有何問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7 17:36 回覆:
嘿!把四萬二說成特別費,竟然也全都說得通A(^^)

沒問題...最多再把四萬二貪污除罪就好了。

.
.
2011/08/14 22:44

各位網友:
不曉得是否大家看的懂版主的文章!?
如果看的不是很清楚
建議去看"羅伯特亞當斯"的較容易懂!且清晰!而且非copy文!
而且連版主與承認"羅伯特亞當斯"寫的文章比較好!
不過版主自認為"發文量,文章字數" (應該是說copy文的量啦!)是第一
"羅伯特亞當斯"比不過他

另外自己寫"對政治無特定偏好",不過實際上自己也承認是偏到底
"羅伯特亞當斯"較為公平正直!

所以看文章請大家先看"羅伯特亞當斯"!
再看板主的,可能就會董了!

請大家參考!


再推一下

另一篇"羅伯特亞當斯"先生所寫

"政氣兄的耐心比我多,脾氣也比我好"

相信版主一定有雅量,不會生氣啦!(^^)

我大喊三聲"我是台灣人!

ㄟ!沒給雷到,我學到了板主的公平原則喔!(^^)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5 00:45 回覆:
嗯,很乖,既然是台灣人,那你這一會子應該知道你跟那個

馬英九:我是台灣人『總統馬英九今天在臉書說,「血統上,我是中華民族炎黃子孫」;「身分上,我認同台灣,為台灣打拚,我是台灣人」;「國籍上,我是中華民國國民。而我也是中華民國總統」。(按:請參【驚!馬總統竟然也會說「我是台灣人」咧】)

有甚麼不同了吧。別,別再讓板主又寫上一篇驚!點網友竟然也會說「我是台灣人」咧
(^^)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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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股東要不要,可不可以由總經理說了就算呢?
2011/08/14 21:55
廢話  難道是你說了算?

如果有股東告總經理利益輸送或是掏空  必須舉證那被轉送的東西值多少錢 
這最簡單的法律常識   不要說不懂 

如果一個網書帳號在法律上不值一毛錢   那有甚麼利益輸送或是掏空可言?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5 00:37 回覆:

舉證來了。

馬辦:綠4度批臉書 匪夷所思殷瑋表示,聖洋科技公司聲明稿已經完整說明一切,證明民進黨前後幾次攻擊都是抹黑。梁文傑既提不出任何有效事證,又拿不出前後邏輯一致的說法,退無可退,只好硬說只要總統府有花過新台幣4萬2000元,就是貪污。

殷瑋說,這4萬2000元製作的是公務訊息,本來就沒有問題,金額也遠低於採購法中需公開招標的10萬元,梁文傑竟然說出「只要花過公帑,就是貪污」這樣的說法,匪夷所思。』

被轉送的東西,最少值上四萬二。請依法論法,持平而論。對了,記得自行把殷瑋的胡言亂語刪掉。謝謝

清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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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21:48

又是:胡說八道,不知所云!

各位網友,如果能解釋清楚,他胡說甚麼的,獎牛肉麵一碗。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5 00:49 回覆:
這道裡大家都懂,怕牛無辜倒霉,我就再打個比方,

假如你在公司上班,花公司四萬二,買了個東西,然後把它拿回家,那會怎樣?

測試一下!
綠營民進黨,真是很不稱職的在野黨!
2011/08/14 15:33

孟子曰:「有復於王者曰:『吾力足以舉百鈞,而不足以舉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則王許之乎?」

國民黨馬總統,挾其四分之三,國會過半之優勢.倨傲快意,予取予求.不恤國家之傾危,借辭動輒舉債.短短四年之內,竟逹一兆二千億.遠踰綠朝之時,八年之執政也.

若陳前總統之貪濁,圖利財團,私納貨賄,百姓以為怨棄!今刻國民黨,恍若亦效此道,焉謂清廉之徒?然此民進黨,逢於大選將至,猶不奉辭告眾.呵護愛惜,敬馬若主,道可觀之矣!捨大圍小,按鈴控告.探於纖芥之過,詢今臉書之罪.必謂政壇智囊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之積也!

一兆二千億之不問,獨責臉書之涉貪.吃芝麻而掉燒餅,道何以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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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15:32

各位網友:
不曉得是否大家看的懂版主的文章!?
如果看的不是很清楚
建議去看"羅伯特亞當斯"的較容易懂!且清晰!而且非copy文!
而且連版主與承認"羅伯特亞當斯"寫的文章比較好!
不過版主自認為"發文量,文章字數" (應該是說copy文的量啦!)是第一
"羅伯特亞當斯"比不過他

另外自己寫"對政治無特定偏好",不過實際上自己也承認是偏到底
"羅伯特亞當斯"較為公平正直!

所以看文章請大家先看"羅伯特亞當斯"!
再看板主的,可能就會董了!

請大家參考!


再補充一次
版主勿怪 (^^)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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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14 14:19
唉,聽起來好像是街頭小..三,

[你給..我等著..我..找我大哥來修理你..你.你..別躲!]

自己站出來不就好了?

南部人愛好者
給老天爺憐憫的(人間極品)
2011/08/14 13:07

拜託你不要再稱讚版主了

到時候被南部人電著好玩時

你又躲起來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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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都是懵中人;
2011/08/14 12:14
觀今當世諸格,或訶諛奉承,或為虎作倀,或強詞奪理....

更或不知所云者,比比皆是!

然,版主[文起藍綠之衰,而道濟天下之晦.],筆鋒所至,無人敢銳其勢,

是以皆顧左右而言它,或評字數,或評來源,或罵人,或喃喃不知所云...

就是,無法攻版主之理!

版主如太史簡,如董狐筆;在台天地格,騜路當清夷,含和吐明庭,時窮節

乃見,版主719篇文章,一一垂丹青呢!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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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個總經理,幫公司RUN臉書,臉書沒價值,於是移轉給自己外頭獨資的公司,可以不可以啊? 出處: 羅智強賣臉書?大家來說讚!
2011/08/14 10:15
如果這東西股東不要  對公司營運沒有幫助
那丟了送人  有何不對?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4 11:21 回覆:
股東要不要,可不可以由總經理說了就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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