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凡捍衛不住自己的蛋,從沒聽說能捍衛別人的鳥
2016/04/30 08:19:59瀏覽668|回應8|推薦3

被指曾阻外媒採訪蔡英文 陳育賢斥謠言
在臉書發總統馬英九走光照的獨立媒體記者陳育賢今天被時報周刊報導,曾阻擋外媒採訪總統當選人蔡英文。不過,陳育賢今天回應指出,這是「把新聞當謠言的製造機」。
今天出刊的「時報周刊」報導,去年蔡英文訪美時,陳育賢配掛的識別證所屬單位竟是民進黨團而非媒體記者。當蔡英文參觀臉書總部時,陳更扮起主人角色,不准非台籍的記者隨行採訪。
不 過,陳育賢今天透過臉書(facebook)貼文指出,一個訪美團記者人數超過30人,隨便找一個都可以求證,還有現場堵訪完整影片畫面的事情,都能夠公 然作假捏造成這樣,還有不在現場的人亂入起舞,「這個把新聞當謠言的製造機,跟Wiki造假在先、假新聞隨後的手法,還真一致到讓人目不暇給」

陳育賢者,就是日前被馬露蛋性騷擾到的受害人,

「驚恐照片,看了發生不適請申請國賠!馬英九今天早上在清大的行程,穿了寬短褲,又露蛋蛋了.....他為什麼不穿內褲不穿內褲不穿內褲!(PO這張照片後我臉書應該會被大量封鎖)哭哭」

我不明白這個國家的司法怎麼了?這麼明確被變態曝露狂嚇到,花容失色的證言,還佐以露 蛋俠不堪入目的圖片,竟然沒人對馬總統性騷擾女記者的犯行發出 境管?反倒是隨機而起的各類陰謀論,說這跟蔡英文有關,或是被害者是白色恐怖家族,對馬有不爽,這裡可能要稍加解說一下,眾所皆知,馬總統才是與老小蔣的 白色恐怖一脈相承的人,口說無憑,有人為證

白色恐怖誰之過? 蔣友柏寫序道歉...不過對胡子丹來說,要的不是蔣友柏的道歉。胡子丹:「蔣經國等於是他父親一樣,跟馬英九父親一樣,你應該替父親道歉才對啊!」老人家覺得馬總統應該代表國民黨,對白色恐怖受害者正式道歉

反正就是要導引到是與馬個人有怨,然後用媒體大肆抹黑,這個手法日前才出現在幫台灣人捍衛食安,毒物醫師林杰樑親傳弟子顏宗海頭上,請看:

都是聽說的? 頂新案二審 顏宗海可信度受挑戰
被譽為「林杰樑接班人」的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 宗海,26日出 庭擔任頂新案二審鑑定人,一開始向合議庭保證以醫學專業發表鑑定意見,但在辯方反詰問過程中,卻自陳不了解本案案情,在媒體上質疑頂新油品來源和品質的發 言,都是依照媒體提問來回答,且他並不在意媒體的消息來源正不正確。旁聽民眾聽了竊竊私語,一場審判戳破專家真面目,原來媒體才是真專家。

這種手法,大概就像是【Wiki造假在先、假新聞隨後】的手法差不多,就是要打掉相關人的公信力,從而否定相關人的所見所聞所言,最後把一場姦謀犯罪的弊情消弭於無形。言歸正傳,那麼謊言說一百次就會變成真的嗎?這次馬露蛋是被偷窺,那麼上次又是誰的偷窺呢

據了解,馬英九在2011年參加東園國小百年校慶,他下場跟小學生比賽  800公尺接力賽前,馬抬腿暖身時也曾經走光。(王家俊/台北報導)

又或者,這次在場的其他電視媒體女記者群,現場隨扈,陪同路跑的男男女女運動員們,他們也全是在偷窺囉?

馬英九路跑暖身.驚!弓箭步「OO」走光...女記者口白:...疑似灰色短褲太短太寬鬆,馬總統不小心走光,露出小褲褲(?疑似「OO」的發音),而且膝蓋著地,愈壓愈低,愈露愈明顯,讓運動員好害羞,完全直視前方,不敢亂看....

透過壹電視新聞看到,電視機前,樓上約樓下,阿公約阿嬤,親戚五十,朋友一百,大家倒杯啤酒,看著笑話的全台灣人一同,也全都是在偷窺囉?

所以奉勸有些人,就不要自己騙自己了,像是某媒體,這時我就該來上一段張景森文:

X!真可憐,我是指那個連拍個馬女兒結婚照片都被刪光,哭得死去活來的活寶媒體啦。

婚禮一張相片 周美青的氣度輸了孫運璿夫人
馬總統女兒馬唯中在台北圓山飯店的婚宴,記者突破管制,拍到宴會第一手的影片,但被總統夫人的隨扈發現,當場刪了記者拍攝的影像。中時的記者回去報告『報告,隨扈抽了我的底片』記者說:採訪,如同上戰場。相機,就是槍,底片,就是子彈,是記者的第二生命。

噗哧,想寫周美青?連拍個照都要把記者第二生命當街馬上幹掉.....

還有喔,大家猜猜捷運上那個性騷擾疑犯港男...蛤?沒多久人家就回香港了啦,這裡要講的是另一個用露蛋性騷擾的曝露狂港男馬總統,自從露蛋被女記者與壹電視揭發後,這陣子他在忙和甚麼?蛤?

為台灣漁民捍衛沖之鳥之魚權?

那麼,請張景森來笑,又該怎麼說呢?

X!真可憐,我是指那個連自己蛋蛋都顧不了被大家看去,哭得死去活來的活寶總統啦。或者說得正式一點,媒體不是說我們的論壇,太多酸文(按:聯合報社論【從張景森酸文看公共論壇之傾圮】),太少智慧的雋語綸音嗎?那就如標題所示:

但凡捍衛不住自己的馬蛋,從沒聽說過能捍衛別人的啥沖之鳥。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5078530

 回應文章

15
2016/05/01 09:27

馬有蛋捍衛不住 所以要日本來捍衛鳥蛋?

No! No! No!

是要幫沒有蛋蛋的新政府蔡丕空啦

我餓有兩顆大力丸 C接S也有兩顆大力丸

沒有蛋蛋的新政府蔡丕空 有救了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30 12:30
呂忠吉判刑太重?
八仙塵爆案發生至今近一年,士林地院日前認定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有過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他4年10月徒刑,有人認為判刑過輕;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今天表示,業務過失致死罪重刑期就是5年,判4年10月已相當高。

雖然這篇新聞標題說【呂忠吉判太輕?司法院:最重刑期就五年】,但是內文一看,【業務過失致死罪重刑期就是5年,判4年10月已相當高】分明就是說判得太重,好的,我知道我這樣說,會被罵死,只好把結論先說出來,我根本認為是法條起訴錯誤,或者是該把呂忠吉遣送去韓國或祖國,那麼大家就會看到原來報紙的標題是對的,

先說法條起訴錯誤,若是起訴殺人罪,前陣子一審判出來的殺警案,只死了一名頗有爭議的員警,判了好幾十人殺人及傷害致死罪,人家那是只死一人卻能重覆判幾十個殺人致死罪,八仙這裡死十幾人,重傷近五百人,結果只判一人一罪的過失致死罪4年2個月,這有符合對價關係嗎?

南韓世越號沈船死好幾百個學生,那個可是船難啊,但是事後獲救的副校長引咎自殺身亡,船長則判殺人罪終身監禁定讞,大家一定覺得怪,這不是業務過失致死嗎?可是人家不是那樣看,人家看的是你雖沒殺人,但人都因你而死,船長真正的罪名叫【不作為殺人罪】,但船難來,船長有甚麼辦法呢?很抱歉喔,人家可不管你這麼多。

再看到祖國,有個比塵爆早,晚於船難的中榮金屬爆炸案,死了百多人,這個案子在祖國劍及履及的雷霆司法下,很快就判刑出來,三名負責台商及11個大陸官員,被判七年半到3年不等的徒刑。三名台商就算了,這11個官員的罪名叫做【玩忽職守罪】。

但是在台灣,告訴大家,真的就是判這麼輕,前頭有個天然氣爆炸案,死三人傷十多人,賠完錢就等判緩刑,一天牢都不用坐。後來緊接著高雄氣爆,死三十多傷更多,賠償費已經談妥,法院則還沒把判得更輕的罪判出來。由此可知,只要是一個過失,死再多人的,最重也不會超過五年,請維冠建商放寬心...蛤?當然啦,下一個要判更輕的肯定就是維冠倒塌死百多人的案子了。

但是以上都不是我這裡要談的(ㄟ,連怎麼大陸一個案子抓到11官,台灣抓沒兩隻貓的,有的案件人間蒸發,有的是23年前在當官就不辦,或是照辦但是廠商先賠錢這些都先不談),我這裡要談的還是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4-30 12:41 回覆:

那...甚麼叫做過輕呢?簡單,同樣用食安法49條,第一項第三款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看到沒,用同一條食安法,就能直接把呂忠吉關一輩子,也就是說,若是重音在過失,那就八個月,重音在致死,那就處無期,是謂有錢從判死到判生,沒錢就活生生判到死的司法奧義。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4-30 12:30 回覆:
到底呂忠吉判刑太輕?還是太重?

眾所皆知,呂忠吉那個彩粉是食品,玉米澱粉去染色的吧?所以說這是可 以吃的,或者乾脆說這是食物,只是被拿來亂噴亂灑,炒熱氣氛熱鬧用的,既然這是食品,那就應該要改起訴食安法才對,按照判例,就是高雄檢察官不起訴魏應 充,從一開頭就貍貓換太子,改起訴人頭後來被高雄法院判無罪的正義餿水油案判決書,

捌、關於前揭公訴意旨六部分:按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 自然人 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1 項至 第3 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科以 各該項10倍以下之罰金,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 5 項定有明文。是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若因執行業務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 4 項之罪, 自無從依上述規定對該法人科以罰金。本件被告 正義公司之受僱人何育仁、胡金忞雖有前揭犯罪事實三所示 犯行,然渠等所為係應論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4 項之罪,業如前述;此外,依據卷內所存其他事證,亦不足 以證明被告正義公司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 人員有因執行業務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 項至第 3 項之罪,揆諸上開說明,自無從對被告正義公司科以罰金 ,而應為其無罪之諭知。

這樣大家知道我說高雄法官懂法律,不是瞎掰了吧?法官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 5 項定有明文。是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 業人員,若因執行業務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 4 項之罪, 自無從依上述規定對該法人科以罰金。

可是49條第 5 項定有明文沒錯,但壓根兒就不是法官這裡掰的,它是說若執行業務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 1項,第 2項,第 3項之罪, 需對該法人科以罰金。

我們已經知道第 1項是規定情節輕微,第 2項情節重大,第 3項因而致重傷或致死再加重,這些都沒問題,經過多次被法官打臉,已經立法翻修得面面俱到,那第 4項說的是甚麼呢?

因過失犯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

然後把人減輕其刑,像這裡的呂忠吉,已經證明是業務過失致死..喏~這裡不就是有"過失"兩個字嗎?然後他果然是犯到食安法第一或第二項,傷害到人體的罪

成立第四項,因過失犯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下罰金。並且因法官掰的法條,【因執行業務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 4 項之罪, 自無從依上述規定對該法人科以罰金。】 連呂忠吉公司也一毛錢都不用罰出來咧。鄉親啊,這就是我們台灣笑翻世人的司法神奇之處,若是呂忠吉是魏應充,蛤?那是要把工讀生抓來判...算了,呂忠吉 都說他要自己承擔,不派人頭了,那麼依照正義油案無罪的判決書,呂應該判刑八個月(最重只能判一年咩,八個月就算很重了),呂的公司無罪免罰,呂忠吉現在 判四年多,公司還都停擺,這能不叫做重嗎?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30 11:50
想不到老大也是條漢子~在下告退了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4-30 12:26 回覆:
青山不改,綠水長流

633
馬英九抗日打勝誰?
2016/04/30 11:30
他可能每天一想到此事 心頭就一陣暗喜...總算報到仇了
不過日本並沒有輸..還得到免費宣傳 爭議島礁的合法宣示 以後閒雜人等可以免來
輸的是..誤信馬政權漁業署口頭通報可捕魚 卻傻傻的(也可能裝傻)跑去挑釁的笨蛋(對照那挺馬的全國漁會理事長黃一成)以及好不容易培養的台日友好..

馬政權其實並無真正捍衛愚(漁)民的打算(臨時招回海巡署原本要去護漁的福星艦..因為馬自知站不住腳阿)
重點是平時抗日口號喊得兇..根本也無膽一戰
真的有志抗日的話八年內也應及早動作 選在最後幾天搞這種小動作
台灣如果反對日本冲之鳥島主權成功.....台灣獲利如何?
日本如果反對台灣太平島主權成功.....台灣損失如何?
又PRC為何對日本冲之鳥島不置一詞....維護其強佔南海諸島的正當性丫

以下轉自ptt
漁民被捕前---->
中國海測船在那鬧事屢次接近沖之鳥---->
馬政權漁業署通報附近可捕魚 漁民去那捕魚被抓---->
海巡署原本要去護漁中途被喚回(不知是否高層示意?)---->
漁民被扣押罰罰金 --->
台灣人憤怒----->
馬政權痛罵沖之鳥是礁不是島---->
國際關注--->小英要接此球--->中國干涉
好個一石三鳥 1.激發台灣人仇日 2.給小英難堪 3.馬政權獲得掌聲

馬英九唯一勝仗是對DPP及台灣(愚)民,
已經成功綁架民進黨跟蔡英文,幫助中國抗日
莫名其妙地否定四年來不挑戰日本沖之鳥eez的態度,
也忘記追究漁業署告知漁民可以捕魚的依據,
日本駐台代表昨天見外交部長時說台灣改變之前立場是事實。

漁民為何會特別打電話問漁業署,一定是之前不能捕魚或者有疑問;
漁業署會給與肯定答案也一定有所根據,是上級指示,故意挑起事端,還是以前就有補魚前例,總之就是民進黨跟蔡英文完全不顧事理跟證據或前例,直接就跟著馬英九的旋律起舞,可悲啊

網友比民進黨聰明,不要幫中國抗日,
要否定日本EEZ 總要先爭取加入聯合國,
至少要到CLCS 申訴一下

*** 從2012年聯合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CLCS)2012年4月27日已將「沖之鳥」列為劃定大陸棚的定點,等於承認是日本的島嶼,不僅是「礁岩」,日本依照國際海洋公約的規定,當然擁有自「沖之鳥」海岸線起算二百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無誤。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30 10:37
版主老大 您跟筱蒨有過節也不是秘密啊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4-30 11:22 回覆:
刀兄,別瞎說,那只是大家對法感略有歧異罷了,附此一敘,給所有不知名網友,歡迎理性討論時事,但勿在此留言謾罵其他網友,尊重別人也就是尊重自己。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4-30 11:25 回覆:
又,為了保護網友,已將網友之不妥文字刪除,請刀兄手下留情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30 10:28
52,茅坑裏不敢留菜,是怕第二扇門開了不討人喜歡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4-30 11:13 回覆:
光談蛋就很惹人厭了咩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30 10:18
版主老大 您幹嘛2樓不登入醬子不入流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30 08:58

老大~cjss有個割太平島就是割包皮論,

打個比方吧,看看有沒有意思

法蘭柯割包皮要送人(誰要啊!多噁心呀)

ㄟ~cjss要了,5毛38居然又氣又急又擔心(也不知道為什麼)就要法蘭柯割兩粒蛋給他(變態)不痛死法蘭柯?

好啊! 法蘭柯忍痛也割了

胡思空想不服氣了,要求法蘭柯割下那話兒(哇靠~還是人嗎?)

結果cjss,5毛38,胡思空想就互相殘殺(腦殘的不得了)

就為了法蘭柯割包皮送cjss

老大 你覺得好不好笑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