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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不怕開水燙?馬的除罪又加薪!
2011/04/21 07:47:34瀏覽985|回應6|推薦5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增列會計法99條之1修正草案,首長特別費將可除罪化,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這是解決歷史共業,功德一件,不是為特定人士解套。王金平說,只要經程序委員會排入院會議程,最快下周院會就可以處理。』

功德一件?只不過漏掉了主詞?是對誰的功德?有人說:「我們能說這是對貪官們的功德一件嗎?」現在還可以,等到立法院一通過,貪污特別費除罪之後,小心被依誹謗貪官罪論處。

本來是貪官的歷史共業,解決了,就成了對貪官的功德一件。根據物質不滅定律,這個共業並沒有消失,只是轉移到老百姓的身上。天!老百姓早的是甚麼孽,貪到這個貪腐的政府,貪污也就算了,還要霸凌老百姓,不准老百姓說這是貪污,叫老百姓吞狗屎!

有人說:「這個貪污特別費除罪,藍綠兩黨都同意,通過的未免太快了些?」這就是法家韓非所言「人一旦為了自己的利益,動作起來總是迅速無比。」如果吃狗屎是貪官的利益,馬路上保證一乾二淨,別怕踩到。有人笑了:「說不定流浪狗都給貪官包養去呢!

『扁、珍刑度從無期徒刑降為廿年,主要關鍵在收集發票領取兩千多萬部分,全改判無罪,只剩偽造文書輕罪;機密費支付官邸費用也大幅放寬認定標準,從七千多萬減為一千多萬,包括吳淑珍愛犬哈尼美容、狗飼料等,全視為因公支出。』(按:請參尊重司法馬總統 貪污養狗皆因公)

有人問:「養狗的錢,為什麼是因公呢?」「因公和因私,是法官說了算嗎?」唉,傻孩子,這是法官的自由心證,法官認為養狗的錢,是因公支出,就是他自己同理心的投射。

喔,你是說,法官家裡也養狗,也用公款在養嗎?」,沒證據不要亂猜,要說法官如何,務必小心在意。

要不然,你說的同理心,是甚麼意思?」噓,小聲點告訴你,法官的同理心,說的是自己,不是說自己家裡的狗。老百姓花錢養法官,當然是因公啊!

有人恍然大悟:「啊,所以老百姓花錢養公務員,是因公。」「老百姓花錢養立委們,是因公」,「老百姓花錢養馬總統,也是因公了。

是的,老百姓花錢,養著貪污特別費的台灣大大小小,族繁不及勝載的貪官們,更是大大的因公...嗯,這裡請視為吳淑珍因公...養著哈尼狗!

嘎?當吳淑珍?我才不幹呢!」有人隨即自我寬慰,否則還真不知如何在這個貪腐到頭長瘡,腳流膿的國家活下去:「好險阿扁的國務費不除罪,關著一個大貪官,老百姓起碼怨氣有個出口。

日昨政論節目,來賓陳鳳馨為了幫軍公教這種決不是一般人的人,爭取加薪三趴的合理化,她說『民進黨自己上台後,也給公務員加薪,今天跳出來反對「我最看不起這種兩套標準。」』唉,陳小姐,貪污跟加薪,從來都只有一套標準,是妳自己站的位置不對,看錯了眼。

任誰在台上,就都會給自己貪污,自肥和加薪。從永遠站在台下的老百姓看來,哪有兩套標準呢?有人看懂了:「難怪當那個誰下台,就又會開始反對別人貪污,自肥和加薪了」「真的只有一套標準咧。

喬治歐威爾的著名寓言小說動物農莊,講的最好,在台下的是動物...但是,只要上了台,就全都是豬!

『立委費鴻泰昨天表示,昨天初審通過的修正草案有兩個重點:第一,只有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其他包括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村里長費用均不適用。』在這裡,阿扁又要謝謝馬總統了...

不過,即便是阿扁的國務費貪污,被特別費除罪給特別排除在外,阿扁都能依特別費除罪的立法意旨,為自己貪污國務費申辯。就算最後沒給放出來,老百姓都說,阿扁沒貪污,不是貪污犯,他只是被政敵構陷。人家貪污特別費沒事,只有他要關,根本是量身定做,要欺負第一個台灣人的總統...嗯...阿扁果然真的是台灣最後一個被關押的政治犯。

於是阿扁還可以再向美國告洋狀,馬總統在國際人權的壓力下,讓阿扁接受美國政治庇護,流亡美國曼哈頓,跟王又曾,黃芳彥當鄰居,萬歲!


第二,行政院在二○○六年十二月廿九日訂頒「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明定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因此,朝野兩黨決定將除罪化的時間訂在二○○六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費鴻泰強調,提案時沒有特地為哪位首長或哪一陣營的人量身訂作。」

此地無銀三百兩。有個張三,在路上撿到了三百兩的銀子,趕快遮遮掩掩的跑回家。但是,銀子要藏在哪比較好呢,天花板?不行,會漏水;馬桶...也不行,會堵塞。於是到後院的小花園裡,拿起鏟子鏟了一個洞,把銀子埋進去。想想仍覺不放心,再插上一隻牌子,貼了張廣告用的字條,上面寫上『此地無銀三百兩』。呼,忙了大半夜,終於可以睡覺了。不過,這一切全被鬼鬼祟祟的鄰居阿扁看在眼裡,偷偷摸摸的翻過花園,剷出銀子,抱了回家。不過阿扁很擔心隔天張三發現銀子不見,會懷疑到他頭上。就拿起廣告用紙,上面寫著『隔鄰阿扁未曾偷』。呼,也忙了好一陣子,可以放心睡覺去了。

費委員人很老實,曾經是出名的國會四傻,幹起壞事很不地道,『費委員,您的三百兩,可是會被阿扁給偷了去的啊...這會子,有第二個首長,大到當過總統的大首長,因為特別費或與之同義不同名的國務費,被關押在大牢裡的嗎?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當特別費貪污除罪,貪官開趴慶功,花費..通通給他全報去特別費,『啊,吃用老百姓的,還能叫清廉,老百姓敢亂渣呼,還可以判他們誹謗,關死他們...這真是太爽了!

不知道是誰說的,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拿來支應喝花酒,養小狗,花的真爽...咦,下民易欺?這話說的太對太對了..上天難逃?滾你的蛋吧,賊老天,去!

台灣的貪官,就這樣不斷的羞辱冤大頭的老百姓...啊,竟是怎麼般的一個末世末法,鬼島死人城的景象!難道真要上帝再來毀一趟索多瑪嗎?

話說古時候,也有個考試三趴,不是一般人民的貪官,吃的腦滿腸肥,中風好幾次,活到一百多歲,還是敵不過死神召喚,他的靈魂,幽幽盪盪的盪到了地獄,閻王問道:『來者是誰?

貪官的鬼魂曰:「報告閻王,我是個大貪官」嗯,依照陰間司法,你可以選擇投胎當人...

鬼貪官曰:「不,閻王,我想當母狗

閻王嚇了一跳:『這是為何?

鬼貪官答曰:「豈不聞禮記有載『臨財母狗得,臨難母狗免』嗎?」

閻王佛心來著:唉,你看錯了,禮記上寫的是『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翻成白話,就是別去做貪官。若是當貪官被抓,大難臨頭,也別想免關的意思。法官嚥了口口水,繼續說:「不過我懂了你的意思,判你投胎去當『阿珍』..」

一旁的牛頭馬面,緊急遞上陽世台灣的立法院公報...『嗯,特別費除罪...』閻王一把抓住忙著自宮,割到一半..要去投胎當『阿珍』的貪官,『慢!..改判你去當一生清廉的『馬總統』,退堂

牛頭馬面齊聲堂呼:威~~~武~~~!


嘆曰:

此地無銀三百兩,阿扁貪污除罪化,死豬不怕開水燙,羞辱百姓馬總統!

曲禮一篇無母狗,春秋三傳有公羊,誰把貪官變清官?世人皆曰馬英九!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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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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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04/23 09:56
不抓特別費,要不要國賠給顏清標,喝花酒可以用特別費,拿去養狗可以不可以?買寶路可以,拿去買陳幸妤的 孩子童書,可不可以?買紙尿褲可以,拿去買SOGO禮卷可不可以?買蒂芬妮鑽戒可不可以,買貴夫人團,台灣紅李惠芬的東西可不可以?可已不可以跟李惠芬拿 凱悅飯店的住房發票,回頭再報特別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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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以上你說的  沒有ㄧ件跟特別費有關
如果你念茲在茲的就是首長特別費   似乎砲口方向錯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4-23 10:37 回覆:
炮口沒錯,都是跟發票報假帳有關,特別費猶烈,等到立法除罪,法官仰承上意,依此立法意旨,不溯及過去,不追想未來,連當下也不管了。

一直想好好寫篇特別費除罪,貽害千萬代的文章,看看下個禮拜得不得空(^^)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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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04/23 09:52
板主:
不抓特別費,要不要國賠給顏清標,喝花酒可以用特別費,拿去養狗可以不可以?買寶路可以,拿去買陳幸妤的 孩子童書,可不可以?買紙尿褲可以,拿去買SOGO禮卷可不可以?買蒂芬妮鑽戒可不可以,買貴夫人團,台灣紅李惠芬的東西可不可以?可已不可以跟李惠芬拿 凱悅飯店的住房發票,回頭再報特別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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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念茲在茲的就是這些 那我來告訴你:
你說的這些全都都該抓起來辦 
就像考試作弊被抓  就是零分記大過  沒有甚麼好說的

但現在在做的是把所有現在與已畢業學生當做是作弊嫌疑犯
重新比對過去幾十年所有學生考卷
我相信你不會變態到會想做這樣的事   因為馬英九不在你學校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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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之徒
2011/04/23 04:04
看你屁了一堆  看來你是支持要這七千多件被起訴但未結案的特別費官司打完

我也贊成只要有證據 案子就辦到底  但重點是要有充分證據讓檢方相信其中有問題
檢調基本精神: 我報警說你殺人  我必須要跟警察說你在哪裡甚麼時候看到你殺了甚麼人  我報警說你A錢  我必須要提供明確合理的懷疑 你在甚麼時候哪裡A了甚麼錢 檢調才應該受理該案

請你告訴我  為什麼那些官員  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 只因為有人檢舉  檢調就無端進行調查? 檢舉沒有特定時間地點人物  為甚麼可以成案?  還有  為甚麼要獨厚特別費?

我相信以上問題的答案很簡單  只是有人無恥的把自己的良知給藏起來  假裝不知道  再義正詞嚴地當政治打手

看到一批批官員的特別費案被不起訴結案   這後面代表的是司法資源的浪費  其是就是在變相A我們繳的稅錢    接下來可以更多: 各政府機關學校的差旅和公費使用核銷  是不是也要一併處理? 真的要辦 可以辦到天涯海角把過去一百年的文件全部拿出來審一遍  now what?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4-23 06:28 回覆:
抓貪官是浪費司法資源,抓已經假釋,還要回去做苦工的詐欺犯再生人柯賜海,卻用了五箭齊發,SNG連線。

特別費一直有在抓,這是貪污的一種,在馬總統之前,有人甚至已經被抓去關過了,因為拿特別費去喝花酒,喔,是拿小吃店的發票報帳。

不抓特別費,要不要國賠給顏清標,喝花酒可以用特別費,拿去養狗可以不可以?買寶路可以,拿去買陳幸妤的孩子童書,可不可以?買紙尿褲可以,拿去買SOGO禮卷可不可以?買蒂芬妮鑽戒可不可以,買貴夫人團,台灣紅李惠芬的東西可不可以?可已不可以跟李惠芬拿凱悅飯店的住房發票,回頭再報特別費呢?

問你問不出答案,這個問題是總統議題,是要拿來問馬總統的..再不,就問施明德,問百萬紅衫軍,問李濤,邱毅...問李惠芬...可~~以~~不~~可~~以~~???

閒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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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泡洋妞,奉旨養小狗.奉旨燙頭髮,奉旨修馬桶!因公唄!莫怪考上公務員,猶如鯉躍龍門,自此身價百倍也!
2011/04/22 05:14
學期結束的最後一天,小馬跑去辦公室,要求級任老師,替他改成績加分!

老師聽到請求,於是好奇地問:

「這是為什麼?」

小馬接著回答說:

「因為我爸爸說...如果我成績考壞了,就有一個人要倒霉囉!」

「我想老師...應該要為自己著想才對!」

結果...老師在成績單後,特註評語曰:

「貴公子才思敏捷,雄偉英毅.喻人利害,觀火洞明!幽默風趣,妙語如珠!遂化腐朽為神奇,人情練達之奇葩也.假以時日,學貫古今.如幸蹈涉政界,執中貫其理一.料可騰躍奮起,諒能安撫黎庶,深獲官吏之心!」

「舉止閒雅,瞻視聰明.清名遠揚,幽谷芬芳.芝蘭玉樹,生君之階庭也.瑚璉美玉.可獻王者光儀!鵬翔扶搖九萬里,燕雀豈與同之焉?棟樑奇材,曠世瑰寶.望君更覓良師,擇愛而貴之焉,莫陷鄙俗泥塗也!」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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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混淆視聽
2011/04/22 02:09
這版   主要的也是唯二的功能之一(註一)  就是混淆視聽  把沒的事情說成有的  東的說成是西的  黑的說成是白的

特別費除罪是針對當今被起訴但尚未結案的七千五百多個藍綠政務官的案子  接下來根據新的規定  當然是貪一件抓一件  不僅是特別費  任核公費申報核銷都要按照規定
若不是這樣  我陪你上街頭去抗議政府違法!

光從"特別費除罪"能夠指稱"馬政府允許貪汙濫用特別費"  也只有該板的廢物能辦到

註一: 另一功能是令人發噱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4-22 08:44 回覆:
話說的好,死豬不怕開水燙,人不要臉鬼都怕,不信?咱們去問一問馬總統...

總統,阿扁說特別費是為你特別除罪的,您怎麼看呢?

總統,特別費除罪可以溯及既往,抓貪污不能溯及既往,這樣是不是雙重標準呢?

特別費貪污可以溯及既往全都廢掉,但是要廢十八趴卻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有沒有道理呢?

馬總統,立委拿薇閣的發票,或是阿扁家拿高雄應召站妮可開的發票,可以核銷嗎?爾後官員或民代,召妓宿娼,台灣老百姓都要乖乖的拿出民脂民膏去買單嗎?

顏清標吃喝花酒的特別費案,已經關出來了,要不要再國賠給顏立委呢?

吳淑珍用阿扁的特別費公款去養她家的私家愛犬哈妮,是不是就沒罪了?

阿扁的特別費,拿去買誠品的童書,衛生棉,紙尿布,萬寶龍的鋼筆,IPHONE手機,現在可不可以呢?啊,溯及既往,原來在過去,也是可以的...那麼,阿扁被關兩年多了,要不要國賠呢?

阿珍的SOGO禮卷,蒂芬妮鑽表鑽戒,貴夫人發票搜集團,台灣紅李惠芬的凱悅飯店住房發票,是不是都是應該的,是我們老百姓被您的揭弊英雄邱毅,李濤給忽悠了....

再讓施明德利用來募款,上電視,騙出百萬台灣百姓,穿紅衣服上街被耍猴戲,原來真的是騙局一場呢?

當然,也歡迎您繼續參觀指教,幫馬總統回答,我賭他這會子不知道又跑去哪邊嚇鬼去了。

MickeyChuang
可憐台灣老百姓
2011/04/21 14:44
所謂政治腐敗,不是指政客個人的腐敗,而是當政客腐敗的時候,卻不能加以批評的狀況。
以這個標準來看,共匪那邊算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腐敗了,台灣,大概也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