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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09:12:43瀏覽5343|回應31|推薦9 | |
『檢警偵辦連勝文槍擊案,昨天傳喚多名證人後排除誤擊可能,確認嫌犯林正偉認得連勝文,開槍前曾喊連勝文姓名,並罵三字經,槍口原本瞄準左太陽穴,因連被壓頸時抬頭反抗,子彈才打偏擊中臉頰,逃過一劫。』 有人笑說:「版主真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大家都說嫌犯是針對連勝文開槍,只有你還在說是誤擊,哈。」是啊,連吳敦義都會說:『如果都照兇嫌的講法,殺人說他沒殺人,謀害別人的,也講他沒有謀害別人,作弊的也講他沒有,嫖妓的也講他沒有,那難道全聽被告或兇嫌的意見就定論嗎?』還把兇嫌的話當真的,兇嫌沒叫他去吃狗屎,真是沒天理! 『行政院院長吳敦義23日主動替中國「切割」,指趙磊並非主謀,還讚揚趙磊很幫忙楊淑君。吳敦義說:「根據馬政府所接收到的「前線訊息」以及相關報導,趙磊在兩次亞跆盟開會時,屢次幫楊淑君說話,對台灣十分友善。」』吳敦義這段話,怎麼看怎麼像是已經有了定論。有人點頭說:「還好趙磊沒叫吳敦義去吃狗屎...」 有人覺得不對頭,趕忙言歸正傳:「不是要討論連勝文的這槍,是不是誤擊的嗎,討論吳揆做啥?」是啊,楊淑君的案子,己經過了賞味期限了。 「版主的意思是...嫌犯真的誤認,要開候選人開到連勝文嗎?」當然不是,想那嫌犯,年老體衰,行動略有不便,怕老花眼認錯人,還拼老命把年輕體壯連勝文的頭扳下來,確認無誤,罵了句「連勝文,XXX」,這才開槍,此部分殆無疑義,不是誤會。 有人問:「那是哪邊誤擊了呢?」在抵死不承認是操作,卻說些「別讓連勝文的血白流,辜負了連勝文這一槍,大家通通要出來投票」的人來看,這一槍是打偏了,本來一個幹練的殺手,在這麼近距離的情況下開槍,還對著頭開,不打爆腦袋,也要打成腦殘。在桃園發生的劉邦友血案,殺手打腦都是一槍打爆,唯一倖存者也腦殘了。有人點頭說:「嗯,這個嫌犯,個頭不夠高,手腳又不靈便,還非打頭不可?不誤也難。」 有人說:「所以這樣算是誤擊嗎?」不唯如此?雖然嫌犯想要否認,以這種槍法混黑道,難怪混不出名堂,找他當槍手的也真是瞎了眼,找到個廢物。以上這些都叫「一連串神奇的錯誤」。嫌犯怕自己殺手的招牌砸了,趕忙說是認錯人了,那句「連勝文,XXX」並不完整,全文應該是「唉呀,怎麼是連勝文呢?XXX,打錯人了」。趕緊把槍口一偏,打到嘴巴不傷咬合力,又不傷牙,不傷舌,不傷神經。怎麼不是個天大的誤擊呢?有人明白:「這裡要說是嫌犯自己也認為誤差太大。羞於承認,乾脆說打錯人了,以免日後放出來沒得混。」 但是,對於另一群被槍擊嚇到,話都說不大出來,投票日當天也不敢說「別讓連勝文的血白流,辜負了連勝文這一槍,大家通通要出來投票」的人來說,這一槍可以往裡偏一公分,會打爆連勝文的腦袋...怎麼不是往外偏個零點五公分,削過鼻頭,或是直接朝台下的倒楣受害身亡者飛去呢?差之毫釐,失之千里。如果往裡偏一公分,真打死了連勝文,往外偏零點五公分,打過鼻頭,台下倒楣受害者,也不見得是這一個。 有人嘆道:「啊,原來在另外一群人的眼裡,這一槍也誤擊的厲害呵。」誰說不是?連台下的受害者也死不瞑目,只不過去充個人場,就喪了命,冤到不能再冤。日後哪個傻百姓去給民調落後的一方造勢,被流彈打到,躺著也中槍,要怪自己命不好,嘴不夠大,子彈從十數公尺外飛來,還是只會打中頭。 對台下那位被流彈打死的亡靈來說,這一槍扎扎實實,是個誤擊。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但是,就像楊淑君案的趙磊,吳靜鈺一樣;是誰事後笑的越開心,越得意;摧毀民主真價值,撕裂社會與人性價值;為達目的,毫無惻隱之心,只想勝選的人來說,這一槍打的太妙了,一點都沒誤! 嘆曰: 誤擊連勝文,打死爛民主;百姓容易欺,上天終難逃。 備註:如果有所羅門王的智慧,誰朝民主嬰孩開黑槍,要割他一刀,把他切兩半的。誰就是那個假母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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