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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14:20:02瀏覽2142|回應17|推薦13 | |
真相,是一則大家逐漸遺忘,本來是個幻相的幻相。 『檢警偵辦連勝文遭槍擊案出現重大進展!據悉,經過兩次測謊與查訪證人後,幾可確認林正偉與陳鴻源家族有金錢糾紛,林嫌認為陳家該給他的錢沒給,因此到選舉場子開槍洩憤,且堅持是錯將連勝文當作陳鴻源,開槍誤擊連勝文。』 有人問:「馬面既然已經通過測謊,所以馬面說的應該就是真相囉?」通常,這種真相叫作『一面之詞』,也常會直接被拿出來當成真相。好比在「蘇建和等三死囚案」;以及「竹竿性侵女童案」,把女童腸子都拉出來了;或是「江國慶疑性侵殺害女童被冤殺案」,都可以看到這種『一面之詞』式的真相。在那個科學不昌明的年代,遇到這種重大刑案,往往都是檢警們升官發財的終南捷徑。檢警們只需把他們想要的真相,塞進疑兇或倒楣鬼的嘴裡,把自白當証據,案子就破了。 有人說:「原來這個真相,只是馬面的一面之詞。但是在槍擊連勝文的案子裡,可以套用嗎?」如果說,只死了一個台下無辜的路人甲黃運聖,案子在選舉投票結束,至遲在開完五都市長選票的時候,就已經破案了。馬面選前之夜,槍擊被抓當下,就說了他是打錯人了,不是?像上一段舉出來的案例,我們的檢警,用盡各種科學達不到的方法,上窮碧落下黃泉,夜觀落陰日問卜的,費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能從疑兇兼唯一或唯三的目擊證人的口中,逼問出真相。能夠如此這般,輕輕鬆鬆就偵破了連勝文被槍擊案,可謂得來全不費工夫,天上掉下的禮物。真真羨煞全台各地辦過兇案的檢警們呢。 有人又問:「所以連勝文槍擊案的主角是?」子曰:『必也正名乎』。主角根本不是連勝文,只是誤擊,連勝文只是在台上跑龍套的。馬面從後頭上台,看不到要槍擊的主角,只看到一顆顆後腦勺,其中有一顆又高又大,目標特為顯著。馬面有好生之德,很怕誤擊,就一瘸一瘸的上前,用左手穿過那顆大腦袋者的胸前,拉住了他的右衣領。唉,如果真的要殺連勝文,別說拿槍直接朝後腦勺生命中樞開,隨便一把水果刀,都已經在他前胸後背戳出好幾個血洞了。 然後馬面用盡吃奶的力氣,把那人的大頭拽下,以免燈光昏暗看錯了人。一看到了一張大臉,跟本來要打的候選人有幾分神似,但是比較像連勝文...『連勝文??』連勝文一聽,緊張的亂閃,『幹X娘...(你..別緊張,乖..別亂動,不是要打你)』(版主按,上一句括弧內為槍手的內心話,還來不及說出口),碰!槍響了;子彈對準台下三十一公尺外的黃運聖眉心射入。只不過連勝文誤以為槍手要殺他,自己亂閃,把臉湊到子彈的彈道上。從左臉頰貫穿到右臉頰,差零點三公分,只會打到鼻頭;差零點四公分,則剛好會從鼻尖劃過。 有人好奇的問:「所以這個案子的名稱應該改正名成甚麼呢?」嗯,就改成『黃運聖槍擊案』好了。馬面承認是他開的槍,中間穿過連勝文臉皮和顴骨的障礙,打死了黃運聖,而馬面本來是要打候選人的。依照蘇建和案,竹竿穿腸案和江國慶案血淋淋的例子,這個案子叫做『死無對證』,黃運聖也無從喊冤,只能乖乖投胎去。至於殺人真兇馬面則已就逮,劇情也交代清楚。按例蓄意殺人案也不一定判死,何況是這種過失殺人的案子。 有人說:「版主,人家連勝文明明說差零點五公分,就隔開了生死。」因為連勝文至今仍然不願相信馬面是誤擊於他,明明就是當著他的面,露出猙獰臉孔的叫罵:『連勝文...幹X娘..』。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老天對人是多麼不公,黃運聖只要槍手的槍口,偏移個零點一公分,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會打死台下的誰,也未可知。說不定黃運聖在天之靈也很嘔,若不是跑龍套的連勝文被馬面抓住衣領時,還拼命掙扎亂動,不管往任一個角度偏個零點一公分...真要有人死,也是死別人。有人嘆道:「只是到時案名不知要改成甚麼鬼的槍擊案了。」 「但是連勝文不是要跟馬面對質的嗎?」有人想了起來:「版主辦案也太鄉愿了點,馬面說的也採用,連勝文說的也採用,這兩個人的說法,根本是個矛盾啊。」有人腦筋很清楚,連勝文說馬面槍擊他時,曾職業病發作,當面叫『連勝文,幹X娘』,恐嚇完才開槍。但是馬面矢口否認有叫出『連勝文』這三個字。這裡頭,肯定有一造是在說謊。 咳咳,這的確是個大問題。有無可能,是主持人剛剛唱名『讓我們歡迎下一位貴賓...連勝文,文,文...』這是麥克風收音太好的回授現象。至於『幹X娘』這三個字,則是馬面的口頭禪,但凡勒索失敗被海扁,路上踩到狗屎,或是頭一回開槍,就殺錯人,有種懊悔的情緒,國罵就不自覺的脫口而出,恰証馬面果然是個烏龍誤擊。 有人說:「這個解釋有點掰,能不能找個好一點,合科學,可以証偽的?」不是早說了,這個案名只要改成『黃運聖槍擊案』,關係人只有馬面和黃運聖,黃運聖已經死無對證,馬面之詞又自白了一切犯行,現場還有數台攝影機和照相機,三四十個由永和分局高層領軍的警察大軍,和數目不詳的不名人士,眾目睽睽一旁盯著。案子已經破無可破,是超完美破案,辦案人員都忙著打報告升官發財,誰管那個不相干跑龍套的連勝文胡謅些甚麼? 「難道連勝文就這麼吞下去?」有人不解:「就這麼背負著一世誣賴那個人渣廢料『馬面』的臭名?」是的,依照眼前証據,論起誠信的程度,連勝文遠遠不及測謊兩次都通過的馬面。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實在不知上天留連勝文還能做甚麼?不...我是說,老子有云「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上天將連勝文留在世界上,應該只是無心的;沒有甚麼特別的意圖。 如果要討論誰的意圖,那麻煩就大了。有條法律,叫做『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既然連勝文槍擊案,或是黃運聖槍擊死亡案,真相大白,也水落石出。從選前一夜的馬面開槍後起算,有一大群人,爭相說謊,把極單純的槍擊案,操作成政治事件,從『天佑台灣』起算,『民主重創』,『別讓連勝文的血白流』,『不要辜負連勝文的一槍』『用選票制裁暴力』..還不斷重複叫囂『大家趕快出來投票』,通通都意圖影響選舉,使某些人不能當選。 有人問:「有那麼嚴重嗎?只要選前說謊的,都算嗎?」那可不,好比台大醫院在選前幫連勝文照過X光和電腦斷層,卻說子彈是射穿了顱骨;卻從選完當天開始,全部改口說成了顴骨,不追究台大醫院的意圖,人間焉有是理? 嘆曰: 打臉誤打頭,顴骨當顱骨;勝選全靠騙,誰敢笑馬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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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