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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廖正井太對不起馬主席!
2014/02/22 15:46:38瀏覽2035|回應12|推薦30

廖正井當面嗆馬英九:命好才沒被判刑

國民黨下午舉辦行政立法研討會,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不滿檢察官濫權起訴嚴重,引用學者的報告,當著總統馬英九痛批,從馬上任後,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度直直落, 「這樣的報告能看嗎?總統你是好命,如果以你現在的民調(這麼低),我看你也可能被判刑(指馬的特別費案),那時候你民調很高,所以你沒有事情!」

根據廖正井引用的報告,馬英九上任時,民眾對法官的不信任度是68%,去年是81.7%,增加近13%,對檢察官的不信任度原本是62.1%,6年來也增加 到14.6%,變成76.7%,但每年考績獲甲等的司法官,竟高達98.9%,將近100%。廖正井說,「太不可思議了,哪一個民主國家的司法人權,像我們一樣爛?總統不要干涉司法,但要關心,司法不能再爛下去了!」

聽到廖正井的發言,馬英九臉色相當凝重。但等所有登記發言的立委都發言完畢,馬英九綜合答覆時,卻刻意避開這一題,只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何哲欣/台北報導)

本來只貼了第一段,就要開始談上一篇【 這個馮光遠太對不起馬總統!】所提到盛智仁的夢想家弊案【小貪轉型大貪從特別費到夢想家】這裡頭被建立做為貪污基準值的馬英九貪污特別費案。不過馬英九的這個貪污特別費,是全台灣都知道是十足真金,童叟無欺,真不二價,貨真價實的貪污,只是馬英九自己從來都不知道,還真以為他沒貪。而且大家也都知道,馬英九之所以判無罪,表面原因依重要性,

第一就是派羅瑩雪法務部長,當余文的律師,趕快把他送進牢裡當替罪羊(scapegoat)。

第二是瞎掰貪污大水庫理論,「凡事前花用加上事發捐出大於貪污金額者,不是貪污」,只是無法套用,好比說小偷大水庫,或是強盜大水庫。

第三是法官重新發明公使錢,消費宋朝死皇帝。說公使錢就不是貪污,而馬英九特別費就像公使錢,所以馬英九也不是貪污(這是種可以把亞里士多德氣死的假掰三段論法)。

第四是火速三審無罪定讞,馬總統深怕這記絕命連環招,被日後另一個馬總統誤觸,機關敗露,所以趕緊把這個鼠洞地道填平,把保密分案改為公開分案,這個過河拆板的行為,深深影響後來的馬王政爭,當時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忍不住像毒蠍渡河裡的被害者(我就是因為這三個字被銀正雄告妨害名譽的,所以這裡請大家自己去看星雲法師說的故事查出是哪三個字),問馬總統:

難道不知道你的特別費案,是最高法院貫徹審判獨立、在保密分案下無罪定讞?

第五是填平鼠洞,毀屍滅跡,過河拆板的進階版,擔綱的人叫王金平,由他來把馬英九的貪污特別費從立法源頭根本解決除罪化,後來馬英九怕除得不夠乾淨,又叫王金平除第二次,可是陰錯陽差,把教授的"教"修漏了,後人看到,可以自己填上野授,禽授,怪授或夭授,只好把第二次除罪法案覆議掉。這讓馬總統痛恨到不行,馬上令黃世銘把法務部叫王金平打給曾勇夫的關說電話錄音拿出來,發起馬王政爭,王金平也許有說,

難道你不知道我幫柯建銘是為了要幫你把特別費除罪乾淨的嗎?

這話說的也是,要不然這兩人幹嘛半夜三更,有人用生命威脅台聯黨女立委林世嘉,偷偷把貪污特別費二除?但是馬總統吵起架來,絕非省油的燈,他只要一句話反嗆回去就行..

ㄚ你是除罪成了嗎?

以上五個步驟,是簡單但完整的呈現馬英九貪污特別費到現在還沒事的原因。但是廖正井三言兩語就搞定,他說這是因為司法太爛,馬總統命又太好之故。

但是後來我決定刪減馬英九貪污特別費詳細的史實,並把蘋果日報才找得到(聯合報記者難道是在度咕?)三段全貼出來,因為這要比對去另一個新聞,成為馬總統今天的笑點,蘋果日報第一段,廖正井說馬命太好,否則早有事。第二段廖說司法如何爛。第三段記者說馬聽到廖的發言,臉色相當凝重。等所有登記發言的立委都發言完畢,綜合答覆時,刻意避開這一題,只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後來,聯合報記者醒了,記下馬總統裡急後重,該拉時不拉,沒叫他拉他卻亂拉的一幕..

總統:不容外力干預司法獨立

總統上午在總統府與司法改革團體座談會,重申堅持司法獨立。對於昨天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於「立法行政議事運作研討會」提及民眾對於司法不信任度高一事,馬總統以治安民調為例說,如果問全國性,大概滿意度很少超過4成,甚至於還不到3成;再問對居住縣市的治安滿意度,立刻就變成了5、6成;如果是住家附近治安,滿意度可超過8成。他認為,這跟個人的經驗也很有關係,「有接觸到的、跟沒有接觸到的,可能感受就會有很大的不同」。

不過,總統表示,司法在過去的幾十年都一直在改革,可是為什麼民眾的感受並不是那麼深?「這是我們司法改革面臨最大的一個困難」。司法很專業,民眾不見得都能夠瞭解,有的時候得到的印象來自於媒體,往往不一定跟實際的情況完全一致,這樣的發展對司法的永續性跟獨立性,都有負面的影響。

馬總統強調,5年多以前上任之後,積極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一方面我對於司法獨立的堅持,是絕不妥協」;每天堅守這個原則,「絕對不容許外力來干預我們司法的獨立,這中間也沒有任何的灰色地帶」。

細數多項司法改革,總統舉例說,「因為我個人經歷過這麼一段筆錄勘驗之後,發現跟實際情況有出入」,所以民國99年法務部特別採購400多台電腦螢幕,讓檢察官在偵訊嫌疑人時,可以像法庭一樣,交代書記官記下來的文字,都出現在螢幕上,讓嫌疑人能夠當場看到。總統說,如此一來筆錄正確性大幅的提高,後來在院方開庭時,要求勘驗筆錄的需求也就大幅的減少。

(轉貼到此)

馬總統總是趁人家不在,看是嫁女兒還是沒找來開會時,偷偷罵還人家。這裡馬總統以慣有說謊造謠的方式,甚麼大概啦,比方的,如果說這樣,展開他的報復。第一段他說民眾對司法不信任,要另外發明一種治安民調的碎形理論,全國滿意度3、4成;問縣市滿意度變5、6成;住家滿意度過8成。馬總統說:

這跟個人的經驗也很有關係,「有接觸到的、跟沒有接觸到的,可能感受就會有很大的不同」

也就是賣蚤藥者言,抓到蚤掰開嘴餵完我這藥,保證藥到命除,十成..啊,我是說沒碰過司法的,滿意度十成。

馬總統拿出他詭辯的看家本領,當然,也有時間差的效應,讓他當場回應廖正井,我保證他掰不出來。奮力掰完第一段,第二段我就馬馬虎虎的翻譯一下,馬說「司法很專業,民眾不見得都能夠瞭解,有的時候得到的印象來自於媒體」,我翻成:

這個國家的民眾跟媒體太對不起馬總統了。

第三段他是老調重彈,說著五年來說慣的老謊,一面說他對於司法獨立的堅持,是絕不妥協;一面說他每天堅守這個原則「絕對不容許外力來干預我們司法的獨立,這中間也沒有任何的灰色地帶」。可是只有連勝文案有做到,

『外界曾以他不過問連勝文槍擊案,說成他不沾鍋個性的表現,馬總統對此非常無奈。他說,民主是分權原則、尊重分際,不能說台灣最重要的價值就是民主,當他展現民主的風格時又認為魄力不夠,這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嗎?

馬總統表示,對於司法案件,「我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總統以扁案相關判決為例指出,關於二次金改的判決,外界說總統無能,但反觀龍潭購地案,前總統陳水扁被判11年定讞,外界又說他操作司法,他什麼都沒做,都會引來批評,所以,司法個案「我一定要保持距離」。』(按:請參【馬總統不問我來問 連勝文案怎麼了?】)

大家只要一看到馬王政爭,胡佛說憲法規定是檢察一體總統時,這一個五年老謊就完全破功。

好酒沉甕底,第四段今天真正宇宙無敵最大的笑話來了,我認為這段,如果能搭上馬總統炫然欲泣的神情會更好,這一段結論,是馬總統想要反駁廖正井說他命好沒被關的解釋,馬總統說:

因為我個人經歷過這麼一段筆錄勘驗之後,發現跟實際情況有出入

這一句話說的如哭如訴,是真正的讓人笑掉大牙,關於馬總統最後這一句畫龍點睛,原形畢露,國王新衣沒穿被廖正井揭漏,口不擇言的醜態,我讓當年起訴馬英九特別費貪污,有完整第一手資料的檢察官侯寬仁來回答,侯寬仁說:

起訴馬總統貪污不是「大是大非」,什麼才是「大是大非」。

問:馬為何要控告你涉筆錄製作不實?

答:此案起訴後,案子到法院,馬提「大水庫理論」欲解套,並開始攻擊我涉筆錄製作不實,這一點,我個人非常不諒解,他可以為自己解套,那是他的權利,但不能以這種手段來攻擊起訴的檢察官,更惡劣的是,他把錄音帶給媒體,我後來比對他提供給媒體的譯文,發現故意略去其中的不少重點,我算了算,共有卅九處,像是證人吳麗汝(台北市府員工)明白回答「要因公支用」,這都刻意被省略掉。馬總統是不誠實之人嗎?以「大水庫理論」遮醜,馬與扁其實沒差太多!

問:被控筆錄製作不實一事,對你有何影響?

答:外界因此誤認為筆錄是不實的,導致傷害到我們檢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們是故意要羅織罪名,要誣陷他,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講白一點,吳麗汝的筆錄,只是此案幾百份筆錄的其中一個筆錄,也可以摒棄這個筆錄不用,但他是以這種抹黑檢察官的方式,來為自己澄清。

我們現在冷靜想想,馬先生從來沒對外說明,特別費進到他口袋,為什麼會這樣,「其實他欠社會大眾一個說明」,特別費若不涉貪瀆,為什麼後來要談除罪化,若沒涉貪瀆,就根本沒有除罪化的問題。但是馬透過操作吳麗汝筆錄涉嫌製作不實的方式來抹黑我,甚至還提告,不起訴後還再議,交付審判,對我來講,「他(指馬英九)也欠我一個道歉」。

(轉貼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專訪【馬總統欠侯寬仁一個道歉】到此)

大家可以看到,馬總統直到現在,還拿那一份他自己心證反指侯寬仁造假的筆錄,來反駁他貪污特別費是因命好才沒被關的事實。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同為聯網異言堂格主,維基百科說是文壇耆老,小說家與詩人,今天還是聯網與中時報系政論專欄作家的銀正雄,罵我是混帳5238,還有一大堆有的沒的,他這個誹謗案,被另一名同樣被他罵到的網友告了。但我被他罵,又沒告他,他卻反而告我妨害他的名譽。他要如何與告他的網友司法攻防,那是他的權利,但總不能用跟馬英九相同的手段,從我兩千多篇文章中,找來一篇【豬趕銀正雄】光聽這標題,就知道絕無可能有罵他。但他竟更進一步,從文章中找到"老烏龜"三個字,就說我影射到他並直接提告

我知道,馬總統亂告侯寬仁,真正的目的,就是當日後民調低迷,同志放砲,指他全因命好,不然貪污早該關了,此時可以拿來烏龍轉桌,矇混欺瞞世人。但在我這個比侯寬仁被馬亂告還冤的案子,銀正雄告我,是為了哪樁?難道我竟然也同廖正井一樣,只因我們都是

太對不起馬主席兼馬總統的人。

.

後記:本來還要重貼廖正井大破馬英九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趣聞(按:請參【彭帥揭穿馬總統服貿協議的國王新衣】,也非常精彩有趣,是馬英九富邦魚翅案獨家內幕大走光),但是又寫太長了,只好留待日後擇機推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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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惠帝完蛋
2014/02/23 05:01

連勝文旭日東升.

馬惠帝氣數已盡.

老天爺的報應是躲不過地.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2/23 04:47
這個廖正井真的太對不起馬主席!...想當初,一路走來,若不是馬主席拉抬司
法不信任度,廖正井怎麼能當選無效,卻不是違反選罷法賄選呢?..

http://zh.wikipedia.org/wiki/廖正井
2014年1月,廖正井賄選案(刑事案件),高檢署認為更二審判決未違背法令與最
高法院發回意旨,決定不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等一過河,才馬上叮下去...這個回馬槍比斷臂刀更厲害!

尤其聽他捧連勝文的訟禱,如流水般的一氣呵成,更是對不起馬主席...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23 13:51 回覆:

(本文在後)

本來,我以為這只是馬英九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司法慣性,但是我後來仔細的看了2014/1廖正井無罪定讞的新聞,才知道這是柯建銘案的翻版,廖正井被判 無罪後,檢察官竟然沒被關說,就不起訴了ㄟ,正常情況,不是應該要等王金平打電話給黃世銘監聽,再偷跑去報告馬總統的嗎?原本還想請馬總統把筆錄公開給大 家笑一笑,但是司法給人民觀看到這裡,就已經夠好笑..真是笑死我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23 08:43 回覆:

廖正井後來上新聞追追追有解釋,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又像是跟馬隔空串好証,他說他那一段話,是指司法對有權勢的人大小眼,如果馬總統不是有權勢,就沒法調出侯寬仁那一份被馬一直不斷告到無罪定讞的偽造文書光碟,馬總統就可能被關。一般老百姓哪裡調得到光碟..云云。

我這篇恰可得證我寫文章全是對事不對人,我對廖正井個人沒有支持或反對,這裡有篇【馬英九有多假?】,拿聯合報社論【司法與賭盤:從郭瑤琪的判決談起】評論說,

其實我在前一篇留言區,也評論了郭瑤琪的案子,這裡趁便貼出來與聯合報社論作個對比,

立委廖正井被控賄選案 更審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廖正井在2007年12月11日的確拿了10萬元的現金, 給廖氏宗親會後援會觀音分會總幹事廖慶福,但因檢方無法證明,廖正井拿出這些錢的用途,到底是作為地方上紅白帖費用,或者是作為賄選花費,基於罪證有疑, 利於被告原則,判決廖正井無罪。至於廖慶福因幫廖正井賄選事證明確,被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獲得緩刑5年並要繳庫2百萬元。而受託買票的宗親廖文振 則被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

本來這則新聞要跟使親民黨無法組成黨團的這則..

林正二二○○七年十一月初,為求連任第七屆平地原住民立委,透過助理等人以一萬三千八百元代價,在桃園縣大園鄉漁夫碼頭餐廳席開兩桌,宴請原住民選民吃龍蝦魚翅,席間林拜託十六位選民支持。林正二辯稱當天是宴請原住民頭目,希望延攬成為輔選幹部,但法官根據受邀人士供詞,發現他們事前不知與選舉有關,等遭約談後才突然收到競選幹部的聘書,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林有罪定讞

一起看,然後證明這就是江湖傳說,可止小兒夜哭的"黨證無敵",不過這裡要比的還是郭瑤琪的案子,大家看清楚沒,廖正井在2007年12月11日的確拿了10萬元的現金,但是郭瑤琪的兩萬美金,自頭自尾只有汙點證人自己說他看過,所以這又是一起證明司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有看到錢就判生,沒看到錢就判死,活生生血淋淋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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