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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22:55:11瀏覽3243|回應12|推薦7 | |
新聞【法院認證!氣爆32死高雄市府確有疏失 但市府拒國賠】說, 高市府為使受災戶盡速獲賠,先擱置氣爆責任的爭議,受理3149件的傷者或財損受災戶,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市府來代位求償,共分6個民事訴訟案,對榮化、華運及中油公司求償,上月底已辯論終結,將緊接著刑事之後宣判,此方式明定受災戶不得再提國賠。 錯!受災戶仍可國賠!!! 因為這裡我們要學蔡英文拔管的方式,舉出高雄法院判國賠的例子,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國字第22號】... 原告已簽署賠償請求權讓與契約書,得否再向被告請求賠償? 也就是說,就算這三千多件,含200多降到15人的高雄氣爆受害人,是既可以向榮化求償,或讓市府假好心代位求償,也能再自行向市府提出國家賠償,讓自己的損害盡可能得到回補為止。 坦白說,我自長眼睛以來,真的從沒看過自己是加害人,還說要幫受害人去跟別的加害人代位求償,而受害人還傻傻相信這樣的怪事了。難道這就是台灣價格..蛤?台灣價值的南北差距?像這樣的市長,可能在風災時睡個覺,也不准別人講,誰敢講她,就把人一直告一直告,或是當誰講她氣爆案有怎樣的問題時, 【陳菊氣爆捐款流向不清! 判決大逆轉,高雄氣爆捐款官司,邱毅贏了陳菊!】 一○三年高雄發生嚴重的氣爆案,造成三十二人死亡,三二一人輕重傷,前立法委員邱毅指控高雄市府在發放氣爆救助金時,資源分配不均,「先發綠、再發藍」,引起高雄市長陳菊不滿提告,高雄地院去年十月一日判決邱毅敗訴,邱毅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鄭月霞、法官蘇姿月、法官張國彬,昨天審結宣判,判決原判決廢棄,高雄市政府敗訴。 難怪這些災民只好乖乖的跟加害人簽一只不得再提國賠的「代位求償」文件。看到這裡,我真是憤怒極了。難道民政府詐騙,蔡英文的民進黨政府就不詐騙嗎?民政府騙的是錢,這叫不廉則無所不取。蔡英文的民政府詐騙的可不只是錢,在我看來更像是騙死人不償命,拿賴清德的確實台獨工作者,或是蔡英文不准柯文哲說兩岸一家親來說好了,她們不就是為了自己吃香喝辣的執政權力,叫廣大台灣民眾為他們當兵去保衛台獨這個國家而死?而她們只要會畫符念咒,神功護體,飛彈不入,說那個甚麼鬼的 台灣價值 就行了。根據刑法誣告罪定義,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在邱毅前一個案子無罪定讞後,邱毅說:這5件事不能放過 其中一個機要已經要升官,蛤?判刑定讞過了 【陳菊子弟兵再高升!傳政院內定曾文生接經部次長】曾文生屬青壯輩,目前只有48歲,畢業於台大土木工程學系,做過行政院青委會專門委員、高雄市政府顧問,現為高市經發局局長。他最為人所知的就是2010年凡那比颱風時,為回應前立委邱毅指控陳菊人跑去泡湯,時任市長辦公室主任的他竟偽造陳菊當天在市區巡視救災的行程表,最後遭判拘役50天,緩刑二年。 而在陳菊告邱毅的後一案裡,法官剛剛一審宣判, 高雄氣爆案官員被判刑 國民黨市議員:高市府難卸責 這個市政府自己就是高雄氣爆案的兇手之一,它怎麼還能收善款,用善款給受害人代位求償,但不得再向市府請求國賠?這根本就不只是陳菊分配善款公不公平的問題,而是善款根本就不能給陳菊的市府或與之有關的單位去分配。 在電影讓子彈飛,就是說這顆子彈飛得很慢,很慢,有多慢呢?大概..就像高雄氣爆一審要過四年才宣判這樣慢,但是它終於還是飛到了,今天高雄氣爆終於真相大白,相關加害者也都課以應得之罪(但是業務過失致死最重也只能判五年),還有一句話,是要用來對被誣陷的縣長義子,這裡該改成邱毅,我認為不管是陳菊告他風災誹謗的前一個案子,還是告他氣爆誹謗的後一案,兩個案子都拖得跟氣爆案差不多久... 是的,氣爆案真相大白了,而邱毅,你也被人誣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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