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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7 22:23:25瀏覽1502|回應3|推薦30 | |
卓伯仲涉縣府採購弊案 判9年 回顧檢察官的起訴.. 『檢察官指卓伯仲獲卓伯源同意,除主導鹿港台灣燈會的環保袋宣傳品採購,卓伯仲還在縣長官邸召集副縣長、局處長和業務承辦人,並指派工策會幹事呂振維進駐官邸,執行卓伯仲交辦事項、傳達指示給局處長。 這要把阿珍拿來比,大家知道,阿珍在官邸後門,搞了很多貪污案,好比徐旭東,就曾拿台筆電去跟阿珍報告商業計畫案,後來阿珍就被起訴貪污,判決下來,連阿扁也跟著要關20年。結果同樣的模式,套在國民黨身上,還只是彰化這種二級城市的弊案,就硬是能判得不一樣。起訴呢,是起訴了貪污沒錯,因為卓伯仲貪去的銀子裡,主要是國家公帑,只有兩千多萬是他假馬英九的選舉名義去募得的選舉錢,國民黨這種選舉錢真是貪到金山銀山,有時傳出匯到國外,有時賴素如保管住,也有時是林益世拿去藏起來,美金台幣都有,乖乖,超過6300萬哩,國民黨來路不明的錢太多,台灣人還真是他馬的習慣了。 可是判出來的也跟林益世案一樣,都是先起訴貪污,然後判貪污無罪,只有其他西裡呼嚕阿薩布魯的有罪。林益世案已經很離奇了,楊朱之狗一般的特偵組織,辦了老半天,只有起訴林益世貪污,可是他拿錢時只是民代,根據特偵一班對貪污的定義,林益世只要有長期,大金額的從牙醫師公會拿錢,這個就跟某個提案無關,是沒對價關係的沒貪污。可是同一個黃世銘當的總長,特偵二班卻說林益世是貪污,因為他對中鋼有如同阿扁一般的實質影響力。這真是笑掉世人大牙,有阿扁那種實質影響力的不應該是馬英九嗎? 復次,根據另一個由台中法院認證的沒貪污,判決說,收了電玩店數千萬的國民黨議長,經過查問胡志強,他證稱會開給使用執照純因該年度沒有別的電玩店敢送件,亂伸爪子給國民黨試看看,而這家送件的電玩店又有提前把文件齊全送來,胡志強也不想讓當年度件數掛零,所以就核發了。因此該國民黨議長行為固足非議,但未違法。所以林益世案,也可以問一下X先生,畢竟,中華電信要聽葉匡時的,那中鋼要聽誰的呢? (【壹週刊也怕訟棍!】,所以那個X字,千萬別讀成二聲喔。) 好的,特偵組因為把林益世案的X先生滅證掉,所以貪污判成吳罪(誤)..無罪,大家就認了,沒必要叫這三個年輕的法官學台鐵司機員冒險犯難,人家也不過是混口終身俸吃罷了。可是彰化地院法官,我們不知名姓,這刀就切的太粗糙了,哪有直接把貪汙圖利的官員判成偽造文書的,難道是在暗示卓伯仲像馬英九,這兩個被判一年的官員像余文? 已乎矣,阿扁的一個交通部長,用一個沒成的弊案,一或二個搞不清楚的茶葉罐,你說有我說沒也沒旁人見過的兩萬美金,西裡呼嚕就判前部長貪污罪八年,人現在已經關在牢裡。馬英九隨便一個貪污縣庫4900多萬元,馬吳募款1800多萬元的縣長小弟,貪污去的錢是真金白銀,甚至還被堂兄找律師黑吃黑,占了他用貪污贓款買的善導寺旁房子,這樣子竟然還能貪污無罪? 於是我明白馬英九說,他回顧研考會主委任內往事時,指稱任內嚴格要求同仁不能接受招待,卻給人踢爆,光是賤賣台北銀,就不乾不淨的接受富邦好幾番的魚翅宴招待,這好有一比,就是把馬當成在萬華站壁,一個嫖客問, 小姐,一千五睡一晚,如何? 當然好囉。 可是..這個嫖客很像買早餐的馬英九,皮夾打開空空如也,只從褲袋找到25個銅板..可是我忘了帶錢,只有25塊可以嗎? 去死啦,裝孝維,把老娘當甚麼了?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像葉匡時這種吃吃喝喝,極樂台灣的,只要抓不到他拿錢,通通都算是接受招待。但是馬總統吃起富邦宴,就跟卓伯仲吃詩袋,賴素如吃太極雙星,林益世吃中鋼跟陳啟祥,黃季敏吃消防,李朝卿吃救災,這些都不叫接受招待,甚至貪污到手爛腳爛,都還不叫做貪污喔,我看看,這叫 侵占、偽造文書跟違反商業會計法啦。嘩哈哈哈~~ . 後記:本文請跟【林益世果然貪汙無罪,謝謝馬總統!】參照著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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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