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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12:15:30瀏覽322|回應2|推薦0 | |
有錢瞻不是萬能,沒錢瞻萬萬不能。----幫蔡傻發想的前瞻計畫slogan 從前幾篇「論魏應充應向蔡英文提非常上訴」系列文章裡,我們應該已經知道兩個事實,就是第一,眾所周知的味全案,一審到二審的假橄欖油案無罪定讞,智財法院定讞判決書內容千瘡百孔,邏輯荒謬到不可思議,單說它把一審判有罪的部份,到二審判無罪,內容連抄都能抄錯... 一審,健康廚房純橄欖油、葡萄籽油750ML塑膠瓶部分:味全公司及頂新公司分別詐得新臺幣(下同)1999萬2429元及1922萬692 元 二審,被告味全公司販賣750ML 塑膠瓶裝健康廚房純橄欖油及葡萄籽油部分:被告味全公司及頂新公司分別詐得1, 999 萬2,429元及192 萬2,102 元。 然後二審法官就做了一個自主自意的判斷,寫在判決書裡, 被告常梅o於偵查中就一直強調本案被告味全公司及頂新公司都是被害者,且因橄欖油佔的營業額非常小,頂新公司不可能因為這麼小的營業額而明知道是有攙偽的可能,卻還向大統公司買攙混橄欖油、葡萄籽油等原料。 照呀,頂新偌大一間公司,哪有可能只為了詐取192 萬2,102 元,去買進高振利的假油回來賣給味全呢?慢,這時我不免要提醒法官,不是還有1.5塑膠瓶裝健康廚房純橄欖油及葡萄籽油部分麼?這部份,二審法官就沒抄錯了,所以省略一審時的比對動作 健康廚房純橄欖油、葡萄籽油1.5L塑膠瓶裝部分:使味全公司及頂新公司分別詐得89萬2821元及70萬5819元。 70萬5819元+192 萬2,102 元。=262萬7921元,這...頂新公司詐騙的這麼少,會不會太落漆了?就算把味全詐騙的也加一加,1, 999 萬2,429元+89萬2821元=2088萬5250元,這個味全案假橄欖油部份,總的詐騙金額未免少得有點落漆吧? 以 上是二審法官烏龍抄錯,再依照錯誤的數字加總,糊里糊塗採信被告說「味全公司及頂新公司都是被害者,且因橄欖油佔的營業額非常小,頂新公司不可能因為這麼 小的營業額而明知道是有攙偽的可能,卻還向大統公司買攙混橄欖油、葡萄籽油等原料」,內容抄錯的部份笑料。但是我更看到,二審法官把一審判決整段沒抄到的 部份(因為二審沒有,只列出一審的)... 味全公司委託頂新公 司代工「橄欖多酚調合油」、「葡萄多酚橄欖健康油」等61款調合油產品,合計65款之商品:頂新公司因此65項油品代工向味全公司取得之淨銷售額(含稅) 為8 億5233萬5979元,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詳如附件12.2所示;又除上列4 款純油商品外,味全公司再向通路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及毛利,則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 鄉 親啊,大家看到了沒?頂新公司光是靠幫味全代工這61款調合油產品,合計65款之商品,與頂新公司之陳聰筆、賴昱甫(96年間起至其100 年6 月 間離職止)、蔡俊勇(自其96年5 月間到職時起)、曾啟明(自其98年間任職頂新公司屏東廠廠長起)...這段犯罪內容,應該就是屏東法院判罰掉犯罪所得八億的關鍵,就賺走了味全公司(含 稅)的八億多, 還在營業額這樣少有點落漆的,以為味全案在假橄 欖油的部份沒犯到罪嗎?一開始,我原想是二審法官因為這一部份的錢太少(欸,是自己抄錯又抄漏啦),沒前瞻,這才把味全案中,假橄欖油的部份判無罪。可是 當我看到蔡英文整個人像是起乩,扶鸞..神經少女..蛤?神隱少女..也不是,口吐白沫像在通靈般的,唸唸有詞: 總統蔡英文表示,全台長照在地照護普及率仍不足,未來將納入84億進入前瞻計畫,作為各縣市盤點閒置空間當作長照據點的經費。 我這才明白,原來蔡英文看了味全案定讞判決如此兩光落漆,比誰決定法官是否吃屎爆笑百千倍,卻打死不肯替七月就要因此冤錯假案,只是廣告不實的賣混油要入監關兩年的魏應充提起非常上訴,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少呼了關鍵密語,就是 芝麻...那個「前瞻開門」 ㄟ..這個暗語不好玩,還是改成沒18趴不能做公益之「有錢瞻不是萬能,沒錢瞻萬萬不能」。蔡傻總統,您說好不好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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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