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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應向蔡英文提出非常上訴
2017/06/16 18:12:54瀏覽598|回應3|推薦0

頂新劣油案判2年 北檢發傳票傳魏應充7月坐牢
2017-06-16 13:08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使用大統長基劣油攙混為原料純油,另以低價油冒充配方調合油販售,台北地院去年3月依二個詐欺取財等罪判處4年徒刑;魏不服上訴,二審智財法院4月改將魏依一個詐欺罪判決有期徒刑2年,全案定讞,魏將入獄。智財法院指出已通知台北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確保案件順利執行,避免相關被告逃亡。據悉,台北地檢署日前已發出傳票,傳喚魏應充在7月底報到入監。

眾所周知,頂新劣油案只有底下這三個大案,

1、飼料油案:

吳姓男子(44歲)去年初以頂新案一審法官吳永梁名字,申請註冊臉書帳號,還從網路截取吳永梁穿法官法袍的照片,張貼在臉書帳號網頁上使用,並張貼「有$判生,沒錢判死」等文字訊息,吳永梁發現後提告,彰化地院今判吳男犯偽造文書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2、餿水油案:

雄檢起訴正義公司代理董事長何育仁等人認定117 項豬油產品攙偽飼料用油8年來銷售總金額達高達32億餘元新聞稿:本案部分犯罪事實涉及彰化地檢署、嘉義地檢署、臺南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所偵辦部分,均經各承辦地檢署另案偵辦。至於正義公司前任董事長魏應充、頂新集團糧油事業群總經理常梅峰等人涉嫌參與正義公司之經營部分,仍持續調查相關犯罪事證中,將由專案小組檢察官另案偵結,併此敘明。

以及耗時最久,最假掰的...

3、假橄欖油案:

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一審彰化地院依詐欺等罪,判其負責人高振利十六年徒刑、大統長基罰金五千萬元;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認為,高振利犯後承認混油事實,盡力與盤商和解,態度尚屬良好,昨改判十二年徒刑,大統罰金減為三千八百萬元,全案確定。

雖然這個案子判得極快,火還是燒著了魏應充,先是燒到他的私人戶頭...

頂新逃漏稅案經彰化地院近三年審理,昨天終結,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嫌私設個人帳戶,提供給公司逃漏稅之用,七年漏繳稅額達六千多萬元,法官以違反商業會計法逃漏稅捐,判有期徒刑三年,得易科罰金,以一天三千元計算,魏應充只要繳三百廿八萬五千元就免於牢獄之災。同案被告頂新會計陳錫勳被判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但必須支付公庫廿萬元。

把一個隱匿犯罪所得的甚麼案子,用逃漏稅就結掉了,甚至連母案,就是低買高振利的假橄欖油,高價賣給味全..蛤?不然是頂新直接賣到消費者手上嗎?也辦得二二六六...

大統案將偵結 北檢查米糠油舊案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4.10.13 03:28 am
台北地檢署偵辦味全油品混摻大統黑心油詐欺案,全案已進入尾聲,目前僅剩卷證整理、了解犯罪動機,近期將偵結。據了解,味全混摻大統黑心油案的主體事實已調查結束,近期傳訊相關人員。整理卷證的過程中,冒出十多年前的米糠油多氯聯苯事件,辦案人員正在調查這起食安舊案是否與假油案有關連,從中釐清犯罪動機。去年十月爆發大統長基生產的特級橄欖油違法添加銅葉綠素,檢方查出,頂新製油七年前向大統低價購入黑心油,替味全食品代工廿一項油品...

可是我請大家看看,今天蔡英文的新政府要關魏應充,是因為他賣飼料油,本土餿水油,還是高振利低價賣給他的假橄欖油嗎?通通不是,而是因為一個不知打哪兒蹦出來,橫空出世的啥?

【另以低價油冒充配方調合油販售】

鄉親啊,智慧財產法院從前可是判過這種罪的(也真的是沒多久前,欸,這個國家今天還有人在記事麼),

富味鄉食品公司販售純黑芝麻油混摻低廉的黃麻油、特黑油,一審判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各一年四月徒刑,緩刑兩年,各須繳交兩千五百萬罰金;二審智財法院昨改判陳姓兄弟各一年十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六十六萬,緩刑四年,須各繳國庫兩千五百萬定讞。

看到沒?那是連關個一天都屬多餘的【緩刑】之罪啊,這樣說好了,我的態度就像是看馬英九如今官司纏身的那樣,假如抓到馬英九真的有貪污別的(特別費我想就算了吧),把他抓去槍斃也行,但是一毛錢他真的都沒貪到,我是堅決反對拿自己關說司法,關說別人也就算了,還關說到自己的,這樣子還好意思拿出來告人喔,真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了..來司法凌遲馬英九。同理,

假如魏應充真是因為劣油案,三大劣油案任一案都行,要抓去關,我是薄海歡騰,普天同慶,用一個月不罵蔡英文來致意。但若是用這種從前由同一家法院判同類(低價油混充調和油)是不用關的,拿來安在魏應充的身上,這裡大家要知道,所謂非常上訴,是要發現定讞之刑的判決內容有錯,才能叫蔡英文來幹,好比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本來要依貪汙罪抓去關,臨刑前非常上訴,就發現是搞錯了,他沒貪汙,因此免關。而我也已經證得

第一,魏應充的劣油案,眾所周知的只有越南進口飼料油案,正義本土餿水油案及低買高振利假橄欖油高賣味全案,沒幾人知道還有後來(應該是拖得太久,有些人記憶模糊了)這個甚麼鬼的低價油混充調和油案。

第二,就算真的依照低價油混充調和油的內容判罪,那也應該依照同個法院之前定讞過的判例,來,大家一起說:【判一年十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六十六萬,緩刑四年,再繳國庫兩千五百萬】

魏應充真的不能關,此時此刻,用這個爛理由不該關,一關下去,魏應充整個劣油案就會隨之去了了,真相也永遠不明,是以本人特緊急呼籲那個飽食終日,無所用心,成天神隱的蔡總統開一開眼,趕緊叫人給魏應充提出非常上訴,切勿自誤。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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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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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7 11:47
52,狗吃到假屎,是誰的錯?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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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21:17
味全油案判得有理嗎?李茂生:魏應充若入監可謂民族英雄

2017-05-12 10:43聯合新聞網 台北訊

味全油案因為調合油標示問題,二審被依詐欺罪判決有罪定讞。網路法律媒體《法操司想傳媒》於5月11日舉辦「行政怠惰、司法處理?食安應有更好解答」論壇,邀請魏應充委任律師代表余明賢律師、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針對味全油案二審的有罪判決發表意見。

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首先表示,味全案的有罪判決,對於台灣食品業有很重大的影響。司法為食安最後一道防線,若行政機關不能先明確規範食安相關準則,業者依然無所適從,而未來食安相關案件,恐怕會越來越多。以味全油品案為例,不僅耗費司法資源,也顯現了行政機關的怠惰。

高宏銘進一步指出,如果行政機關都尚未對食品包裝作出清楚的規範,就直接讓司法權來介入,認為味全公司在調合油的包裝上,沒有對內容成分做詳細揭示,即是詐欺,這樣是否適當呢?高宏銘也舉出實例,如食品「蝦味先」內是否有含蝦子呢?而「鱈魚香絲」內含有鱈魚的比例,是否也該在包裝寫明呢?連這些商品都還在市面上銷售,為何味全調合油有不一樣的下場?

余明賢認為,在食品包裝上,應有三個管制層次:一為刑法339條的詐欺取財,二為刑法255條的商品標示不實,三為食安法28條的不實、誇大、引人錯誤。他認為,廣告行銷是商人吸引消費者的必須手法,廣告當然會有想要吸引消費者的部分,一般會有容許的風險存在。但風險能容許到什麼程度,的確是法院可以判斷。但食品的商業言論應該是食安法的管轄範圍,應該是行政處罰,而非直接以刑事罰責處理。而且,被判有罪判決的魏應充等4人,如何證明之間的犯意聯絡?犯意聯絡的證據怎麼認定?在本案判決中,也並未有證據能證明。

李茂生則認為,對於食品安全貿然使用刑事罰,此舉並不適當。廣告若確實不實,應該先以行政法來進行管理。他也舉出一個日本化妝品廣告來作為例子,在廣告中,男女主角都穿著高中制服,但男主角卻喊女孩「媽媽」,以強調化妝品的效果。李茂生表示,這樣有趣味的誇大表達,難道也該認為是否詐欺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7-06-16 21:27 回覆:

李茂生也舉出美國的狀況,以作為另一個思考方向。他表示,美國的條文中,對食安規範也有一定程度的刑事罰責。因為,美國認為,食品安全不只是關心於國民的身體健康,還包含了對食品安全流程的信賴感。如果,以此角度切入,台灣的食安法,也會有更多不同的可能。依照這個案件的判決,李茂生認為不應該構成詐欺,魏應充有罪不是因為犯法,而是政治考量,若是入監,「魏應充可以說是民族英雄了,解決了政治問題」。

吳景欽也表示,他認為本案應該「無罪」!因為,在本案中,無論是客觀要件或主觀的犯意都並未能明確證實,他也進一步指出,「詐欺」為保護個人的法益,如要成罪,一定要有一個具體的被害人。若真的如法院所說,味全為了謀取巨大利益而詐欺,怎麼會僅有42位民眾成為被害人呢?且余明賢也補充,法院認定的詐欺被害人僅有42位,可是味全被認定的犯罪所得,竟高達新台幣六千多萬元?這豈不是有邏輯上的問題?

最後,吳景欽也再度肯定前述講者的說法,他表示,「刑法永遠是最後的懲戒手段」。如果只是單純的標示不實,這是行政規範可以處理的部份,就應該在行政單位處理。

高宏銘最後指出,本案智財法院已經定讞,但食安案件並未落幕,行政機關應該主動作為,要積極去輔導業者,讓業者理解何謂符合標準的規範,並盡快在「廣告」與「詐欺」之間制定明確的準則,否則不止業者無所適從,人民也不知該如何購買食品!

(轉貼到此)

大家看到沒?有這麼多學者專家教授們,其中不乏知名的網紅教授,也都附和我的論點,紛紛發言反對把魏應充用低價油混入調和油判刑,或是至少不能判得那麼重,是以本人擬效郝明義的方式,在網路上發起連署,要求蔡英文對魏應充一案提請非常上訴,而且動作要快,人一但關進去,就來不及了。

喔,對了,同時我也想請這麼多的學者專家教授們附合我的另一個提案,就是把踏馬的味全假橄欖油案從箱子底挖出來重辦,我自長眼睛以來,沒看過那麼落漆的司法,可以這樣狸貓換太子,把好端端,馬朝還叫假橄欖油案的味全案,判成蔡朝的一樁笑死人廣告不實的【低價油摻混調和油】,這樣還敢說是味全案全案定讞,還敢判刑,還敢真的關人的,蔡英文您真的可以別那麼耍白癡,好嗎?


七烏鴉
2017/06/16 20:50
格主此文意思讓人看不懂
jun5238(jun5238) 於 2017-06-16 21:13 回覆:
簡單的說,如果魏應充是賣假油,你就不能用賣別的油有罪來關他,這會讓司法毫無公信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