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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案無罪定讞真是人畜不分!
2017/04/30 20:37:58瀏覽364|回應3|推薦0

今年4月4日,蘋果出了一則新聞

吃味全肉鬆病更重? 罹癌男求償敗訴
味全肉鬆等產品曾捲入劣油風暴。資料照片
2017年04月04日20:15
廖男指控,2014年4月間,他在住家附近的松青超市,購買味全公司出品的豬肉鬆...此外他認為。味全公司捲入餿水油風波,豬肉鬆用餿水油加工製成,才導致他食用後,身體變得更差。味全公司表示,他們是2014年4月間購買強冠公司出產的全統香豬油,在同年5月才開始使用,廖男購買產品時,味全公司根本還沒開始使用全統香豬油做為加工原料,且廖男也沒有舉證證明味全製作的肉鬆產品,和他身體變差有因果關係。

現在我們知道,原本馬政府的檢察官,有要追加起訴味全案賣餿水油,卻被蔡英文的司法改革直接判決不受理並且定讞,若再加上頂新逃漏稅的子案,一個買進餿水油當香豬油的假發票案可知,味全的香豬油有三個主要來源,第一,它自主通報,2014年4月間購買強冠公司出產的全統香豬油,在同年5月才開始使用的,當時新聞在此

2014/09/06【味全自主通報 免罰】近期爆發餿水油食安事件,味全自主通報台北市衛生局並主動下架12產品,將可免於挨罰。

第二個來源,是馬檢追加起訴,蔡私法逕自不受理定讞掉的,

檢方指出,「味全香豬油15公斤裝」產品由味全公司委託頂新代工製作,再由味全公司台中廠驗收,產品由味全公司業通事業部及外食事業部人員,從101年至102年11月間轉賣給多家下遊廠商,總計味全公司詐得新台幣2836萬4388元。

第三個來源,是看了叫人起雞皮疙瘩,彷彿看到鄭捷殺人,卻判成沒有公德心的...

頂新公司分別於103年2月11日、103年4月15日、103年5月24日、103年8月8日進貨香豬油2,540公斤、2,300公斤、3,060公斤、5,180公斤,而前開進貨之內購單則係被告吳嘉明於103年3月4日(先進貨再填內購單)、林士安分別於103年4月16日(先進貨再填內購單)、103年5月21日、103年7月14日所填製,交由被告陳茂嘉簽核後,頂新公司並依此再製作原物料驗收單、對象別原料採購收料明細表、付款憑單、傳票,且將付款憑單及傳票送被告陳茂嘉簽准(103年2月26日之付款憑單除外,被告陳茂嘉未簽核),前開文件記載之交易對象均為慈蓮實業社,然頂新公司所採購之香豬油實際上均係來自華豐行

裝睡的叫不醒,到今天從沒看到有任何司法單位查辦,正港的,台灣本土(以示區別與越南進口之不同),原汁原味的餿水油案。

味全公司五月以前,不是用強冠的餿水油,那麼,到底是用頂新代製(明明自己家就有在賣,還跑去買人家的,鄉親啊,這樣不奇怪嗎?)的那個味全香豬油。嗯,還是我來幫它正名好了,用蓮慈實業社假發票之名,大舉買進華豐行地下油廠餿水油來賣的【蓮慈華豐香豬油】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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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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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1 08:58
52,狗屎乾了會變白,人屎不會,很好分啊。

小七七
2017/05/01 08:56

味全公司有關的案子這麼多

我看法官是審理不完了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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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30 20:57
我在2016-07-25 22:52,寫了這篇

味全案原審加被害不分,魏應充二審將改無罪定讞

油品案魏應充再上訴智財法院仍限制出境出海
2016-07-2515:20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涉味全油品案,大賺約2.1億元,台北地院今年3月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4年徒刑,味全共遭罰1550萬元;全案二審移由智財法院審理,魏應充在法庭內強調:「我多年來經營食品,一直以品質為第一優先」,法官在庭訊後,仍將魏應充繼續限制出境、出海。

...而第二個詐欺罪,才是真正的味全案司法詐欺,意指味全法官故意判一個阿里不搭的棕櫚油詐欺,假掰味全的魏應充這裡又詐了個小欺,這是詐術最粗淺的步數,拿一個真的詐欺,包一個假詐欺,或是拿一個漏洞百出的假詐欺,準備給魏董律師洗臉,

魏應充律師余明賢表示,北院認為味全「把冬粉當魚翅賣」,其實,看完判決後,一審判決是「把判決當小說寫」。

並且真能讓二審法官看到這個詐欺,就會忍不住笑的「這是在判個甚麼鬼」,無罪。順便把第一個比人畜不分更扯,把畜牲當成人...ㄟ,把被害當成加害的第一個詐欺也無罪下去。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案子早就被設計成一種二審定讞的罪,一旦二審照這個腳本進行,魏應充的假油案就能無罪定讞,完美脫身了,只是新政府真能眼睜睜的看著這齣司法爆笑大鬧劇在蔡英文的思法改革轉型正義大纛底下上演嗎?同案的高振利可是早幾年前就二審定讞重判12年的咧。

把舊文重貼在此,茲以證明本人是如何的鐵口直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