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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味全也賣餿水油,為何不受理?
2017/04/29 09:48:48瀏覽509|回應4|推薦0
人類從歷史上學會的唯一一個教訓,就是人類都學不會教訓。---美國歷史學家房龍

法操思想傳媒在【味全油品案「構成詐欺」法令模糊 有關單位應速立法】說:

追加起訴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外在本件審理中,檢察官追加起訴被告魏應充和常梅峯以頂新公司名義向越南進口油品而調製成味全香豬油之產品而詐欺罪嫌。就此合議庭認為此和之前彰化地院審理之案件,亦即現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之案件屬同一案件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

此部分公訴不受理應無疑義,只是很想問一下檢察官,此部分和前述另案(即頂新油品案)顯然因為是同一事實的相牽連案件,如真要追加起訴,何不透過檢察機關內部合作,直接在頂新油品案審理程序中追加即可,何必在本案程序中提出,這樣最後卻給人「白做工」的感覺,不禁讓人想問當初在本案追加起訴此部分,到底目的為何?實在令人想不透呀!(轉貼到此)

這個媒體很奇怪的是:

味全案法官胡謅的【合議庭認為此和之前彰化地院審理之案件,亦即現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之案件屬同一案件】,可是頂新案裡根本就沒有判到這個油啊,判決書說:

...跟頂新公司購買巧師傅香豬油都用於販售給客戶,是中盤商。沒有特別要求品質不曉得豬油的等級。如果知道所購買之巧師傅香豬油是有混雜其他物質或有飼料用油,不會購買等語

看到沒?這叫【巧師傅香豬油】,不是【味全香豬油】啦。

還有新聞也講過很多次,吳永梁自己說的,他只辦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其他名嘴說啥餿水油,地溝油的,他通通不去辦。

味全香豬油案 魏應充遭求最重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味全公司摻大統(銅葉綠素)油案..就味全香豬油摻偽案偵結,追加起訴魏並求處最重之刑。檢方說,魏應充明知從101年間起以頂新公司名義向楊振益於越南所經營的大幸福公司購入牛油及豬油,都是摻有非食用級的摻偽油品,由頂新公司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及品保主任蔡俊勇等人將從楊振益所購得酸價、色澤規格有異的摻偽豬油及牛油,經精製程序後,以相當比例調合製成「味全香豬油15公斤裝」產品。檢方指出,「味全香豬油15公斤裝」產品由味全公司委託頂新代工製作,再由味全公司台中廠驗收,產品由味全公司業通事業部及外食事業部人員,從101年至102年11月間轉賣給多家下遊廠商,總計味全公司詐得新台幣2836萬4388元

看懂了沒?味全案檢方是起訴魏應充摻【有非食用級的摻偽油品】,換句話說,就是拿飼料油賣給人,人畜不分,把買他油的消費者與豬狗畜生們等同看待的意思,而吳永梁,來,大家一起說,

他只辦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部分。

兩案哪裡一樣?還有喔,【採購黑油開假發票 頂新總經理判刑】

華豐行煉油環境看來相當髒亂。翻攝畫面。
2016年11月29日17:00
頂新製油股份有限公司除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涉嫌逃漏稅案,仍在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檢方另查出該公司總經理陳茂嘉(44歲)涉嫌指示業務課長吳嘉明(47歲)採購來路不明豬油充當食用油原料,並以慈蓮實業社假發票充當進項憑證,違反商業會計法,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陳茂嘉1年2月、吳嘉明1年6月、慈聯實業社負責人劉飛局(45歲)10個月,可上訴。彰化地檢署前年11月間起訴頂新,涉嫌使用自越南廠商進口非供人食用油脂原料,製造、加工後,以食用油名義販賣予不特定大眾食用,偵辦期間,檢察官持續針對其上游供應商進行清查,另發現陳茂嘉指示業務課長吳嘉明,向無工廠登記證、無來源證明的「華豐行」購買來路不明的豬油充當食用油原料,並指示吳嘉明由買賣蠟燭、金箔紙錢的「慈蓮實業社」開立發票充當進項憑證,以掩人耳目。

抓到了吧,這根本就不是吳永梁在辦,到今天有沒有別人辦,我也通通不知道的【頂新餿水油案】啦,敢問這家媒體,現在還覺得檢方起訴魏應充在味全也賣著餿水油,有給人做白工的感覺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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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0164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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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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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9 12:42

誰決定蔡英文是否吃味全餿水油?

有個笑話說,馬總統跟菲律賓都在市場做生意,馬賣魚,菲律賓賣菜。一早,馬高聲的叫喚:

老婆,今兒個千萬別跟菲律賓買菜喔。

為什麼?

喔,因為他剛剛跑來跟我說,他家的秤壞掉,把我們家的秤借去了。

味全餿水油案就是這麼好笑,

頂新捨自家正義油 竟因「強冠有GMP」
2014年09月13日 12:24 柯宗緯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油品上午11點多,遭食藥署及高雄市衛生局突襲,追查是否進口飼料牛油,稽察小組並未對外說明。而正義總經理何育仁再三強調,從未跟進威進口牛油。但為何母公司頂新未採購正義油而改用強冠油,他竟說「味全對品質嚴格把關,才選擇有GMP認證的強冠油啊!」

照理說,這種笑話聽過一次還能笑,但是蔡英文這個把司法改革到爛肚爛腸的新政府,日前又來一趟

吃味全肉鬆病更重? 罹癌男求償敗訴...味全公司表示,他們是2014年4月間購買強冠公司出產的全統香豬油,在同年5月才開始使用,廖男購買產品時,味全公司根本還沒開始使用全統香豬油做為加工原料

可是我們明明知道味全自己就是賣香豬油的大咖,還分從強冠,頂新及華豐行買進餿水油來大規模生產製造並對外行銷。像不像魏應充彷彿偷偷交代負責上街採買的員工

今天千萬別跟味全買香豬油

為什麼?

喔,因為他剛剛跑來跟我說,他家的油賣掉,把我們家的油買去了。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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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9 12:16

味全案無罪定讞真是人畜不分

今年4月4日,蘋果出了一則新聞


吃味全肉鬆病更重? 罹癌男求償敗訴

味全肉鬆等產品曾捲入劣油風暴。資料照片
2017年04月04日20:15

廖男指控,2014年4月間,他在住家附近的松青超市,購買味全公司出品的豬肉鬆...此外他認為。味全公司捲入餿水油風波,豬肉鬆用餿水油加工製成,才導致他食用後,身體變得更差。味全公司表示,他們是2014年4月間購買強冠公司出產的全統香豬油,在同年5月才開始使用,廖男購買產品時,味全公司根本還沒開始使用全統香豬油做為加工原料,且廖男也沒有舉證證明味全製作的肉鬆產品,和他身體變差有因果關係。

jun5238(jun5238) 於 2017-04-29 12:16 回覆:

現在我們知道,原本馬政府的檢察官,有要追加起訴味全案賣餿水油,卻被蔡英文的司法改革直接判決不受理並且定讞,若再加上頂新逃漏稅的子案,一個買進餿水油當香豬油的假發票案可知,味全的香豬油有三個主要來源,第一,它自主通報,2014年4月間購買強冠公司出產的全統香豬油,在同年5月才開始使用的,當時新聞在此

2014/09/06【味全自主通報 免罰】近期爆發餿水油食安事件,味全自主通報台北市衛生局並主動下架12產品,將可免於挨罰。

第二個來源,是馬檢追加起訴,蔡私法逕自不受理定讞掉的,

檢方指出,「味全香豬油15公斤裝」產品由味全公司委託頂新代工製作,再由味全公司台中廠驗收,產品由味全公司業通事業部及外食事業部人員,從101年至102年11月間轉賣給多家下遊廠商,總計味全公司詐得新台幣2836萬4388元。

第三個來源,是看了叫人起雞皮疙瘩,彷彿看到鄭捷殺人,卻判成沒有公德心的...

頂新公司分別於103年2月11日、103年4月15日、103年5月24日、103年8月8日進貨香豬油2,540公斤、2,300公斤、3,060公斤、5,180公斤,而前開進貨之內購單則係被告吳嘉明於103年3月4日(先進貨再填內購單)、林士安分別於103年4月16日(先進貨再填內購單)、103年5月21日、103年7月14日所填製,交由被告陳茂嘉簽核後,頂新公司並依此再製作原物料驗收單、對象別原料採購收料明細表、付款憑單、傳票,且將付款憑單及傳票送被告陳茂嘉簽准(103年2月26日之付款憑單除外,被告陳茂嘉未簽核),前開文件記載之交易對象均為慈蓮實業社,然頂新公司所採購之香豬油實際上均係來自華豐行

裝睡得叫不醒,到今天從沒看到有任何司法單位查辦,正港的,台灣本土(以示區別與越南進口之不同),原汁原味的餿水油案。

味全公司五月以前,不是用強冠的餿水油,那麼,到底是用頂新代製,自己家就有在賣,還跑去買人家的,鄉親啊,這樣不奇怪嗎?的那個

味全香豬油。

還是我來幫它正名好了,用蓮慈實業社假發票之名,大舉買進華豐行地下油廠餿水油來賣的香豬油呢?


茄子
2017/04/29 11:10

味全案如果沒有人負該負的法律責任

那大家一定罵死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7-04-29 11:20 回覆:
但是不能用宰白鴨的方式,不辦真正的餿水油與假橄欖油案,隨便呼嚨可供人食用的棕櫚油標示不實,就要把人關兩年。這樣說好了,如果餿水油與假橄欖油案魏應充無罪,那就一天也不能關他。反之,說不定這兩個案子要關20年,豈能任由蔡英文這樣的黑心到腸穿肚爛的私法改革,判個兩年就算交差的?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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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9 09:55
52,狗不能進餐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