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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18:18:40瀏覽755|回應2|推薦0 | |
新聞說:味全油品案魏應充判「入獄2年」 所以從新聞與相關討論,我們知道,味全案有兩種,一種是假掰出來判魏應充兩年的商品標示不實詐欺罪,詐騙金額也像是深文周納,羅織出來的,要不然,怎麼騙了這麼多錢的... 新台幣參仟貳佰玖拾貳萬捌仟捌佰貳拾元 噗哧,32,928,820元,虧頂新還是台灣首富哩,騙得這麼少有點落漆喔~要關魏應充兩年,卻從沒在媒體上看到有人受害去索要求償這一點點的犯罪所得。另一個則是被掉包過,狸貓換過太子的,味全賣假橄欖油案,鄉親啊,從日前屏東法院頂新案一審判決我們知道,全案根本是頂新在騙味全,騙了七八億,味全是受害人好嗎? 也就是說,味全案根本是把主詞受詞弄倒了,真正的味全案,應該正名為 頂新詐欺味全案 全案,除了一種重大關鍵,都在屏東法院一審判出來, 購混油 頂新8億不法所得沒入 鄉親啊,詐騙味全七八億是這些小嘍囉幹得來的嗎?又,既然一下子就騙去了七八億,ㄚ犯罪所得在哪兒呀? 所以我們又知道,真正的味全案(即低買高振利假橄欖油高賣給味全),已經改到屏東辦了,而屏東要辦頂新負責人時,又說是台北正在辦,其實根本是辦完全無關或整個顛倒的案子,從而使得頂新詐騙味全真正關鍵案情,錯置了主詞(頂新),又漏掉行為者(董事長),變成另外一件味全香豬油(餿水油)案,或是另外一件假發票(不是藏了七八億犯罪金流的逃稅案喔)..這也是個餿水油案,碰到的司法人員都不肯辦,推說既然叫做頂新的餿水油或飼料油案,那就全歸給頂新案(就是一審吳永梁判無罪的那個案子),不關他們的事了,可是鄉親啊,吳永梁明明說他只辦 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 其他甚麼味全香豬油啦,還是頂新假橄欖油啦,頂新餿水油啦,來,大家一起說, 也全都不干吳永梁辦的頂新案的事啦。 這樣大家就該通曉,幹嘛味全案就算判兩年還是太重,屏東頂新案判出來,罰光七八億犯罪所得,卻漏了犯罪首謀,而頂新本案的二審法官正要宣判,讓真相大白於世前,又被人緊急不合常情的調開,使得全案審過,辯論過的,通通要重來一趟,律師費不知道又要花掉多少,一樁犯在其他假油,餿油商身上,早八百年前全判出來的極簡食品詐欺案,卻判到無與倫比的複雜,加入時間的變項,快要沒人能分清來龍去脈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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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