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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塔出來的學匠
2023/02/23 04:05:32瀏覽849|回應0|推薦25

最近發生了一件被爭議的法院判決,在台灣社會造成一場風波,至於未來發展如何,就看下去了.

中國籍錢姓男子於2018年8月來台騎自行車環島,16日晚間騎到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左手碰觸編號「新達043」路燈,不料路燈漏電,錢姓男子遭電擊趴在路燈下,法醫在相驗證明書也記載,死因是「電擊性休克」

錢姓男子的家人來台提國家賠償,要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扶養費共1165萬元。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判決高雄市養工處應給付家屬,包括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喪葬費計近46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民一庭長甯馨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若外國人民在台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缺失導致損失,依國家賠償法第15條「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規定(即學理所稱「互惠原則」),因此需視被害人國家法律是否與台灣有互惠原則,決定是否適用國賠法

台灣和中國的關係是依照"兩岸關係條例"來處理.台灣的憲法主張一個中國(中華民國),而中國的主張也是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中港澳地區,及1979年從中國至全世界的中國人,都是從中華民國淪陷區出來的中國人.

但他們要拿到中華民國台灣的身分證和護照,必須按照我們現行的法律來,絕對不是如現在許多的中國人說"我們是中華民國淪陷區出來的中國人,所以我們直接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在這個"中國籍錢姓男子因路燈漏電,「電擊性休克」"事件上,自然要請法界的人研究出適合的法條來,畢竟一個從台灣之外,來到台灣旅遊而發生公共事故死亡,還是要給予合適的賠償才是.

今天在台灣許多人討論問題時,不是太拘於刻板的學術知識,和現實環境脫節,就是太政治了.(如完全站在統獨立場討論事情);或是不能追上時代去思考問題.(如環保核電...).有時還是學學西方國家,如他們在法律上,會講求過去的判例來討論;而許多過去反對的東西,你也該看看西方的新科技.如他們改用小型核電廠,甚至未來核融合的新技術產生,並可以商業運作時,如果這些權威人士如果不能跟上,那我們就要落伍了.

從解嚴至今,台灣在各方面有長足的進步,尤其在科技和藝文上更是讓人驚艷,但是一些公益社團的國際新知,可要改進才是.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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