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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17:12:50瀏覽1537|回應0|推薦8 | |
前陣子,文化部鄭部長公開呼籲,希望官員和民意代表自費買票欣賞演出,以實際行動支持表演團體。文化部長願意拋磚引玉,立意值得肯定,若是能使文化消費獲得重視,促發更多正向思考,相信會是美事一樁。但與此同時,為了要讓這樣的呼籲產生積極作用,實際有助於表演團體,實也有必要了解表演團體的「贈票」用意,以避免造成適得其反的結果。 除了專注於創作和展演外,致力開拓觀眾來源、爭取各界資源、帶動票房成長等經營之道,一直都是藝術工作者追求夢想不可或缺的專業面向之一。節目夠精彩,再搭配合適的行銷推廣計劃,表演團體便有機會為自己創造出更多的發展空間。有鑑於此,表演團體一般會主動規劃一定比例的贈票,做合理的運用。 藝文界贈票的對象約可概分為幾類,其中包括政府官員和民意代表。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一向很少自行向表演團體索取免費公關票,倒是可能因為公務繁忙或其他理由,而有許多不克出席的邀函。然而,由於公部門是負責擬定政策、審議評鑑、分配資源的單位,相關代表若能親自出席觀賞演出,相信可以從體驗中理解表演藝術的現況,從而做出具前瞻性與公信力的評估和決策。 企業界及各行各業人士,也會收到表演團體的公關票邀請,希望讓更多的朋友走進劇院,也藉此與合作單位或不同領域人士產生連結,促進理解、形成號召。除了爭取企業支持,表演團體也期待藉助不同行業的多元推介網絡與管道,傳播演出訊息、擴大觸及範圍、開拓潛在觀眾,帶動全民購票進場欣賞演出的文化消費風氣。 表演團體還會邀請一些師長和藝文界的朋友來看演出,希望與之分享努力的成果,也期待獲得專業社群的指教和鼓勵,不斷精益求精。此外,也會透過公益贈票,邀請較無機會進劇場看表演的人一同參與。此類公益贈票會在製作籌備期便規劃好張數和期程,並在售票前就與公益及社福機構談好合作方式,絕非「票賣不出去才來送票」,而是表演團體回饋社會的具體行動。 無論是表演團體的主動邀約,還是政府與各界的督促或鼓勵,皆是以促進社會形塑文化消費風氣為宗旨。規劃贈票如同其他的行銷與推廣活動,是方法之一,希望讓被邀請來看節目的對象,能夠透過欣賞演出,更了解表演團體。能有深入的理解,是關鍵的一步,以此為出發點,形成良性循環,讓欣賞演出這件事,逐漸融入工作與生活,養成習慣,再轉化為自發購票行為,才能使支持表演團體的行動,真正產生文化消費的示範作用。 基於演出場次及座位數量有限,贈票張數通常規劃在一定比例內。多數時候,主辦單位樂意提供贈票,當然也非常希望受邀者在拿了票之後,能夠依約出席。對表演團體來說,觀眾絕對是不斷前進、持續追求夢想的動力之一,因此,當正式開演,拿票走進劇場,就是給演出者最實質的鼓勵! (作者為朱宗慶打擊樂團創辦人暨藝術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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