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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9 17:07:53瀏覽679|回應1|推薦17 | |
這篇大概可以稱之為讀後感吧! 看了一本叫【中國無法偉大的50個理由】的書,其中對於中國的網路監控大概是我最心有戚戚焉的一篇吧!我不禁想起我所見過的一些網路作家在面對讀者要求「肉文」(註1)時,總是會幽默的回道:「我可不想被警察杯杯請去『小黑屋』(註2)喝茶啊!」,而相反的,我國在面對可能涉及18禁的文章時,往往會設下年齡的限制,沒錯!或許這種方式仍然是有它的漏洞在,比如讀者可能或在會員資料上的出生年上做假,但當他們做出這樣的事的同時,也代表著他們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我們並非他們的家長,不能逾越我們的身分去做不該我們做的事,我們所能做的是事先設下限制,剩下不該我們做的是應當交給他們的家長,關於「性」的教育本就該交給家長的不是?!
由以上的例子我又想起了一個對比,假如我國政府政策失當時,記者會報導,接著網友們會在網路上進行譴責、撻伐,這是他們的權利,因為政府的失當危害到了他們的利益,所以他們有權這麼做,而之後相關負責人會立刻出面,或許是坦然認錯,而後下臺以示負責和挽救,也有可能是出面解釋事情的真相,然而不論他下臺或挽救有沒有用,真相是不是真的,但至少不會有如同中國的解決方法,很顯然地,如果同樣的問題發生在中國,在第一時間新聞會被撤下,網友的言論會被清埽一空,絕對不會有如我國的解決方法發生。
因為上述的例子,我突然覺得很慶幸自己生在台灣,民主或許也有其弊端,但世上本無完美無缺之事,不是嗎?!也正是因為它有弊端,我們才能努力改善以求進步。匈牙利詩人裴多菲.山多爾曾寫下著名的詩篇【自由與愛情】:「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是眾所皆知的名句,自由的可貴民主可給予,這是我們所能獲得的最大報酬,我認為為此我可以犧牲一切去努力爭取,而網路言論自由當然也包含在其中。
附註: 註1:「肉文」即所謂的「H文」,也就是指內含making love的文章。 註2:「小黑屋」在此指警局裡沒有聲音沒有光線的小房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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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