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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 01:58:54瀏覽1436|回應0|推薦6 | |
引用文章〈活動》Google Adsense點召令,缺你不可!〉。 在電小E的告知下,我開始思考當初為何在自己的網誌中放入廣告。 在網誌刊登廣告這件事,對我而言,是經過一番掙扎的。因為一開始覺得,刊登廣告會有「收益」,「收益」就等於將自己的文字標上價錢。文人怎能為錢折腰呢?我想起在影集《清秀佳人》中,安‧雪麗因為自己的小說被好友黛安娜‧貝瑞偷偷送到廣告商那邊而一舉得獎時的羞愧。 但是又想起《論語》〈述而篇〉有「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在不妨礙自己單單以文字作為版面架構的考量下,在網誌中留了兩小區文字廣告(雖然Google Adsense建議,大廣告比較容易被注意到)。 孔子所說的「束脩」就是古代十五歲後行拜師禮時所準備的一束(約十條)薄肉乾,之後將「束脩」引申為十五歲以上能入學的人。雖然有人以為孔子只收付得起「學費」的人,不過傅佩榮教授在《論語的智慧》中指出,斷句不應是「自行、束脩(自己準備肉乾)以上」而是「自、行束脩(自從十五歲)以上」。 對我而言,文章的分享不是為了Google Adsense這種「束脩」,而是有點「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心情:如果有人覺得我的文章不錯,或是因為我的文字得到一點啟發,感覺這些廣告可以幫助我專心經營網誌或是對廣告有興趣而按了下去,何嘗不是美事一件? 其實當初使用純文字模式Google Adsense的另一個考量,就是它會根據文章內容提取關鍵字,選擇適當的廣告刊登在網誌裡面。刊登廣告之後,或許因為文章內容與經濟較無關,被提取的關鍵字反而像是延伸閱讀,連接到Google的搜尋內容,有時會發現不錯的網站。雖然有時候明明和遊戲無關,旁邊的廣告還是出現「遊戲程式」等奇怪的關鍵字。 Google Adsense其中有條比較嚴格的規定,為了防止有人為了賺廣告錢而連續按廣告,所以禁止刊登廣告者自己去按那些廣告,或是網誌中出現呼籲讀者按下那些廣告的文字。我想刊登廣告者的確應該有這樣的倫理自識。不過不知道我這篇文章,會不會也有廣告嫌疑呢? 我對於Google Adsense並沒有積極的經營,也沒有常去看到底有多少收益(其實是已經忘記自己有放廣告),或許,自己只是將這件事情,當作是寄居人間的一個小遊戲;不過每當逛到有提供Google Adsense的網誌,我習慣在閱讀後,按下一些自己有興趣的Google廣告,給網誌經營者一點除了推薦文章之外的鼓勵,或許因為自己的一點點幫助,網誌經營者更能心無旁鶩地多寫些好文章也不一定呢! 也希望提供廣告的Google Adsense,不會只注意到自己的荷包被「廣告商」掏走多少錢,而是能注意到網誌經營者對自己網誌的用心。我想,連接不同或相同的領域,才是廣告的積極效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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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