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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14:07:35瀏覽519|回應0|推薦6 | |
突然在某個網站看見自己的名字和文章。我覺得很驚訝,但是卻毫無「虛榮感」,反而有點生氣:對方雖然有聲明並不是自己的文章,但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雖然我不是大作家,但是我開始了解辛苦寫的文章被輕鬆轉載成別人的文章的感覺。 就像我在〈給原作者多一點喝采〉一文中所說,引用是一種尊重,何況整篇文章一字不改地轉載,我有一種身上的肉被割下來赤裸裸地攤在陽光下販賣的感覺,畢竟那是我一個痛苦的體會。 或許網摘、引用、連結等不轉載的觀念還沒有深植人心,我們做的還不夠好,不過不能因此而放棄不做:一次的偷懶就是一次對尊重的放棄。 我不想因為留言提醒她要作「連結」而抹剎了她對那篇文章欣賞的心意,畢竟她已經提醒讀者,那篇文章作者不是她;只是覺得用「連結」替代「轉載」比較能表達對原作者尊重,以及在分享文章時,做到對自己讀者的負責。好的文章也可以使用網摘、加入書籤等方式留存,用這種方式來和其他讀者分享。雖然這個看似麻煩的一小步,卻會是尊重智慧財產權的一大步。 即使那篇文章並沒有幫她吸引更多的人氣。(嗚,我的痛苦體驗不值錢 今天也遇到一個格友,引用我文章裡面的一句話當作詩題,還在留言版中留言借用,我很感動他對我的尊重,雖然該篇文章已經刪除;他的引用還因為改了一個字而更栩栩如生。這個情況中,因為他雖然想引用,但文章已經刪除,所以他至少有留言做到了對原作者的尊重。 我想給他一點掌聲,就幫他介紹一下吧!──奇摩部落格友心宇拳之〈疲憊的身軀躲在時間的縫隙〉。 雖然奇摩部落格不像udn網誌一樣,可以讓原作者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引用,不過卻能因為連結的功能讓讀者知道原作者是何方神聖,我想這也是對讀者的負責。 或許對於今天遇到的事情,我小題大作了也不一定;但是這是我對「文字」的一點珍惜和迷戀。誰叫「文字」是我這輩子拋不開的戀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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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