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又問:「Over all, is that better?」這次真的被問倒了。想了想,我說:「就離婚率而言,台灣會較低。夫妻衝突時,台灣的女人相當會忍耐。」兒子立即追問:「所以,Chinese girls 是否較易被 abu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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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迄今自己尚未有答案。在這裡,男女平等的觀念與實際,甚至法律對女性的公平,與實際的保護程度,顯然比台灣落實甚多。表現在男女婚姻上的,就是離婚的容易度與公平度及小孩監護權的認定。
婚姻是種契約的概念,與台灣那種婚姻是生死與共的盟誓,所呈現出的差異是明顯且巨大的。前者,只要其中一方無意願了,即可訴請終止契約;與丟臉、品行不端、行為不檢更是無關的。婚姻與道德是兩回事。
後者,因為盟誓的底哲學觀點,便導致了逕以 “棄朝漕糠之妻不顧” 的觀點,來批評陳世美類者;或女性遭逢不事生產、拈花惹草的男人時,仍舊認命的守著婚姻,或者說,守著小孩的現象。
猶記得高中時,喜歡看詩經;尤其描述各地風土民情的國風。衛風裡有篇『氓』,尤其印象深刻。記得當時就好奇:"她為什麼不離婚呢?" 這類 " 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 的現象,在歷經數千年後,依然如此。中國社會顯然把婚姻與道德糾纏在一起了。
“離婚的女人” 遂成為一種有特殊含意的記號。
當婚姻與道德糾纏一起時,abuse 或虐待,便成為社會上一種司空見慣的現象。認命式的思維觀點 ---油麻菜子命--- 似乎成為女人的原罪了。
所以,我僅能避重就輕的,就社會現象的事實角度,回答兒子的問題:“就離婚率而言,台灣會較低。夫妻衝突時,台灣的女人相當會忍耐。」”
顯然不滿足的兒子,立即追問:「所以,Chinese girls 是否較易被 abused?」
這次,我真的沒答案了。
這種把婚姻與道德糾纏一起的思維與現象,究竟是好或不好,自己更是沒答案了。
面對女兒即將長大,即將自築巢窩了;我只知道自己是帶著女兒逃離故鄉的。因為,在那裡我將面臨選擇,選擇一個自己尚不知答案的問題---如果女兒遇人不淑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