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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間的戰爭》
2024/01/19 15:11:09瀏覽151|回應0|推薦6

《女人間的戰爭》 

或許當時年紀小, 或許生活在華人社會裡的道德機制使然, 一直有個錯覺: 小三彷彿是妖魔鬼怪, 是吸血的狐狸精。 

巧的是自己身邊就有兩個吸血的狐狸精。一個敢在太太眼下動作,另一個則沒動作。 

站在旁邊近距離的觀察她們。她們其實就是女人, 和我們周圍的女人其實長相一樣, 說話一樣, 也有七情六慾。唯二區別是: 她們都是付乾涸的女體, 有強烈需求的女體, 她們敢去追求灌溉,而且把水源掌握住。 

一位來自匈牙利的女人給了我一個顛覆傳統的答案。讓我這些日子一直沉思冥想其中,也讓我更清楚人生各類問題的答案絕不止一個。問她:「在妳故鄉, 男人出軌與女人出軌, 那個較 disgraceful?」

出忽意料, 她的說法卻是:「It’s not disgraceful but a mistake.」出軌在她的故鄉, 據她說, 不是道德上的問題, 而是把未解決的事更複雜化.〈除了回教地區,在社會道德機制下,似乎是女人出軌與男人出軌的可議性是相同的,只是性別差異而已。女人出軌在台灣地區則似乎是天大不容的,這當然是另回事了。〉 

認知領域裡:「出軌」與社會道德是一體兩面的,她的說法卻只跼限在幾個當事人身上而已。若果出軌只是跼限在少數當事人裡,那麼整個社會約定俗成的看法,將只是在兩人制的婚姻制度裡,有著另一被承認的社會現象。在宗法制度下的儒家世界裡,若然接受/默許此機制,那將意味著宗法制度的徹底崩潰,社會秩序的根本破壞。所以傳統的中國社會對此類現象不僅止於口誅筆伐,更上开至"奸夫淫婦"社會敗類。絕對不允許層次。 

若不以宏觀角度來探討,當兩個曾經乾柴烈火,口濡交融的男女;如今,緣盡了,是否意味著夫妻的供需失調?外遇,卻是另個男人/女人能援援不斷的供應新彼此。把兩個無法互補互惠的人硬扯在一起,就生存的觀點是最有效率的嗎?孩子的教養也是最妥當的嗎?社會秩序呢? 所以,這類事情是複雜的,絕對不是單一選擇,單-角度思考。 

若婚姻的情況不是全盤性的供需失調,那根本不是外遇,而是迷失。而婚姻的情形若已然供需失調,那也根本不是外遇,是找到了,是找到新人生了。 

站在原配角度: 她們是悍衛權利、保護領地。 

站在第三者角度: 她們是爭取失去的、開拓領地。 站在旁觀者立場: 有深惡痛絕的、有同情的。 

站在研究社會現象的立場: 除了是供需法則外, 社會當站在什麼角度來審視這類動物世界天天正在發生的動作。 

而非常值的注意的是: 在動物世界裡, 【如果我們先假設在那個世界裡沒有道德的考量及制約---畢竟道德考量及制約是人為的、是環境發生在高度進化後方會產生的變化】, 搶奪是生存的自然法則。 言外之意: "外遇、第三者" 是自然現象, 是本能。所以在人類這種動物環境裡, 她們的存在是必然現象。早在數千年前詩經國風裡的 "氓", 就有這麼句話:『女也不爽土貳其行』, 所以"外遇、第三者" 約和色情行業, 從人類有歷史記錄以來, 就存在了。更不說現代社會裡, 此類行為天天每一分鐘都在發生。 

很奇怪的是"氓" 篇, 自己遠在高中時代看外書時, 就印象深刻, 而且還會背上很多句。但是自己原生家庭沒發生過這種事, 頂多就是一個讀書人士家而已! 

中國和西洋人在 "外遇、第三者" 事情上處理原則最大的不同是: 道德的制約在後者世界裡, 相較於華人就淡多了。洋人的觀點是: 之後責任及賠償的概念, 華人在處理責任及賠償, 往往会把道德也考慮進去。 

華人及西人對離異後子女的處理也因觀點的不同而不同。 

今年, 大陸法院有這麼一則判決。兒童膳養費不得因女方擅改婚姻子女姓氏, 而存在男方可以因此拒付膳養費。姓氏和兒童膳養費是兩件風馬牛不相関事件。 

這樣的判決在早期的中國能存在嗎? 

所以, "外遇、第三者" 一類的問題, 在今天女性經濟能力日益增強, 社会正快速变化下, 除了再襲用舊思維角度及模式外, 是否可以有另一個角度來思索來處理這一類, 無法避免發生的社會行為呢? 

就像那個匈牙利女人的話: 「它不是道德上的問題,而是把未解決的事更複雜化」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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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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