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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07:54:26瀏覽738|回應0|推薦2 | |
一位平凡的女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 … 本書由劉永毅撰文 「寶瓶文化」出版 陳樹菊,1951年出生,國小畢業那年母親驟逝,她扛起照顧5個弟妹的責任;為了家計,她放棄繼續升學,和父親在台東中央市場擺攤賣菜。她是市場裡年紀最小的菜販。從開始賣菜以來,她將累積近千萬的所得,全數捐贈出去,幫助兒童及孤兒、蓋圖書館,除了她自己曾經歷過貧困的切身之痛,更因為她認為:「錢,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目前她正積極籌備「陳樹菊基金會」,以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她的世界只是一個小菜攤,卻讓全世界都知道!她的世界很小,付出的愛卻好大。她一天工作19小時,只吃一餐,生活費100元。長期操勞,她的手指沒有指紋,一雙腳也嚴重變形,讓人看了想哭。但她對自己如此的刻苦,對幫助別人卻那麼的慷慨。從13歲在台東擺攤賣菜,她捐款近千萬。 她的過往是首悲傷的歌,她卻轉化成助人的最大力量。47年前,因繳不出5000元保證金,媽媽在醫院難產過世,她從此女代母職,放棄學業、婚姻,但兩個弟弟驟逝,卻讓她萬分錐心。自己走過貧窮的痛,她希望沒有人會再嚐到,這是她捐款助人的初衷,也是她48年來賣菜的最大動力。她的世界仍只是一個小菜攤,但她卻已改寫對助人的看法。 2010美國「時代雜誌」最具影響力百大人物、2010「富比世雜誌」亞洲慈善英雄、「讀者文摘」亞洲英雄,這些光環與殊榮,未曾改變陳樹菊絲毫,即使遠赴紐約領獎,她一如以往質樸。從陳樹菊身上發酵的效應,正打破我們「等到有錢,再捐錢」的習慣。每個人都有能力,也有機會助人,即使只是小小一塊錢。 陳樹菊,為台灣上了最寶貴的一堂課。她曾說過: ◎錢,要給有需要的人才有用。 ◎拿錢去幫助人,其實自己收穫很大。那種快樂的感覺,很平靜,是從內心裡發出的快樂。 ◎大家都可以做,捨得與不捨得而已;只要有心,一定能做到。 ◎做生意時,我會打起全副精神,拿出最好、最漂亮的菜來給客人。這時我連身上的痠痛、疲勞,全都會忘記。這就是我做生意的「誠意」。 ◎我的龜毛,是在建立商譽和信用。 ◎我做生意至今快五十年了,作風始終一樣:不巴結客人,不應酬客人,但一定實話實說,一定講信用。 ◎我認定的事情,即使被打、被兇、被威脅,也不會輕易屈服。 ◎因為碰到那些不好的人,反而激發了我的鬥志與骨氣、強化了我的耐力、增進了我的智慧、磨練了我的心智。他們改變了我的命運。他們就是我最大的恩人。我應該要謝謝他們對我不好。 ◎人生中最重要的是「忍」。生活環境困苦,別人對我不好,我可以一忍百忍,在忍耐中成長。 ◎生命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然後在工作中倒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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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