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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8 16:48:17瀏覽354|回應2|推薦19 | |
去年我開始練習用數位軟體寫些歌、做些曲子。 說真的很像在玩樂高,聲音樂高。起初覺得超難的,一方面是軟體操作非常地不熟悉,另一方面是對於多雷瞇組合的霧煞煞。 其實過去我彈了很多年的古典吉他(想當年的那程度是可以嘿嘿嘿地酷笑幾聲的),但那種生理機械式地鍛鍊,跟憑空弄出一個個的旋律,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雖然它們都是音樂,好比我們都吃晚餐,有些人的晚餐是烤羊肉排,有人吃白飯加青菜豆腐,而也有人的大餐是剛從腐木裡挖出來白白胖胖的大蠕蟲。 我覺得自己是個超沒耐性的人,超過五分鐘以上,大概就不會排隊買美食(福袋、門票)、不會聽人家用兩種方式講同一件事、甚至理頭髮的時間超過十五分鐘就會開始焦慮的人。 不過,學東西剛好相反,我會願意花很多時間、精神、力氣在上頭(我想過,大概是因為我根本不是在學,是在玩,玩,當然可以撐很久),所以幾個月後,我就覺得做個曲子、寫首歌什麼的,真的跟寫篇文章、畫張畫沒什麼不一樣,創作,其實有心就可以做,不管用什麼載具。 這一陣子,人們流行說:「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在創作上,我大概就是這種不要臉的人,只要新作品初胚成形,我就迫不及待廣寄親朋好友——初胚,不是因為我懶惰,而是我還沒學關於一首音樂怎麼把它做成像CD上面的東西,我也心存僥倖:寄EMAIL時,我做的原聲.WAV檔,都得壓縮成MP3檔才能寄得出去,它們的大小通常相差幾十倍,所以初胚就初胚吧,反正也沒有幾個人弄得清楚這東西(我的「音樂朋友」還真的很稀少呢)。 有一個年輕的孩子問我:「你做流行歌嗎?」 老實說,我根本不知道流行歌要怎麼定義,而且也很吃驚於他會有這樣的想法:他說他也不知道怎麼定義。 一首歌幾百萬人唱著,就代表我會喜歡它?應該喜歡它? 一首新作情歌歌只唱給熱戀情人聽,我想,就算是從頭到尾走音都會很好聽。 如果,我的喉嚨有一部份的肌肉有問題,每次唱Fa都不準,都只是發出4/5Fa的音高,而這世界上偏偏有兩千個人喜歡這樣的Fa,其實那也很足夠了。 音樂,是個很妙的東西。 我覺得我做音樂,跟我做繪本很像,都不怎麼太在乎別人怎麼想,自己做得開心就好,當然,如果有人回應會更好,這些回應雖然不多,可是總會有,我覺得有趣,它很像足球的射門:無論腳法有多麼亂七八糟,多射幾次,就是會有幾顆球可以射進去。 既然不在乎別人怎麼想,那幹嘛在乎別人回不回應? 歐!那是一定要在乎的:在我長期創作的經驗與觀察,不管是什麼回應,都是好回應,細細地品味這些回應,可以得到最多的進步,特別是那些「我覺得你每一次做的東西,都沒有打中我」或是「還好啦~中間有一個地方(X分X秒到X分X秒),感覺怪怪的,不過我說不上來是為什麼。」 「好還要更好!」多半是一句鬼扯的口號,對練習的人來說,「爛得不夠多,不可能會變好」才是創作的奧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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